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 2020-10-30 10:54 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 编辑:

 主要职责
  (一) 监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涉及全省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指导实施。提示:您已离开正文区

(二)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 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 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五) 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国家重点和省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监督实施有关规费政策。

(六) 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 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 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 联系协调民航、邮政相关工作。

(十)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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