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1-12-02 02:18 来源: 作者: 编辑: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服务工作。承办省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和领导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办理各类公文的受理、拟办、运转、印发、报备、归档、清理工作。承办省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研究事宜、决定事项的记录、纪要以及部署落实工作。承担省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政务、事务保障服务职责。

(二)组织参与调查研究工作。围绕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改革、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贯彻实施、促进改革、推动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承担协调指导职责。联系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及驻军、武警部队、群团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相关工作事宜;指导市州政府及办公厅(室)相关业务工作。

(四)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对国务院重大决策、省政府重点工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报告真实情况,提出督查建议,促进工作落实。负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指标协调、分解、审核和汇总工作。

(五)负责应急管理和值班报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准确报告重要事项,传达落实领导指示、批示。承办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请假报备事宜。

(六)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省政府工作的信息采编、报送及发布工作,审核把关政务公开信息,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省政府决策部署、政务活动。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和电子政务工作,推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七)督促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八)协助省政府做好办公厅管理机构、挂牌机构和驻外办事机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综合一处。承担省长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工作。

综合二处(挂会议处、办公室牌子)。承担省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专题会议会务的筹备、组织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承办省政府和省政府党组综合文秘工作;承担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职能。

综合三处 (挂文电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各类公文的收发运转和印鉴、档案、电子公文的管理职责;承担公文审核把关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清理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秘书一处(挂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军地联络处牌子)。负责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研究工作;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秘书二处。承担民族宗教事务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研究并拟定全省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秘书三处。办理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民政、商务流通、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政府法制、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文电、会议、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四处。办理科技、金融、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文化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旅游、政务公开、青海湖保护利用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五处。办理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信访、粮食和省政府地方志、参事室、研究室、新闻办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六处。办理农牧、水利、林业、扶贫、供销合作、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七处。办理工业、企业改革、信息化、国资监管、园区经济、国土资源、监察审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安全生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学院、地质勘查、测绘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八处。负责办理民政、市场监管、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九处。负责办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商务流通、生态及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放管服改革协调处(挂省政府审改办牌子)。承担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省政府总值班室。承担省政府总值班室工作。

信息处。承担全省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调研分析和综合反馈工作,采编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全省政府系统信息业务工作。

人事处。承担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调整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挂职干部、公务出国(境)人员选派、政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办公厅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及考勤管理职能,办理机关干部职工请假休假报备事宜;承办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等方面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行政处。承担省政府办公厅财务、总务、公务、车辆管理等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干部职工保健服务和机关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服务工作;协调指导省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监督检查厅属财务独立单位的行政后勤工作。

保卫处。承担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政治保卫和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公安、武警和信访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上访群众的疏导、劝解工作,维护办公厅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承担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等工作;承办政法、检察、法院、国安、公安等方面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办公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办公厅党组综合文秘工作;承办纪检、统战、党建等方面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离退休干部处。承担办公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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