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5-03-10 12:35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服务工作。承办省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和领导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办理各类公文的受理、拟办、运转、印发、报备、归档、清理工作。承办省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研究事宜、决定事项的记录、纪要以及部署落实工作。承担省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政务、事务保障服务职责。

(二)组织参与调查研究工作。围绕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改革、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贯彻实施、促进改革、推动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承担协调指导职责。联系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及驻军、武警部队、群团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相关工作事宜;指导市州政府及办公厅(室)相关业务工作。

(四)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对国务院重大决策、省政府重点工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报告真实情况,提出督查建议,促进工作落实。负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指标协调、分解、审核和汇总工作。

(五)负责值班报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准确报告重要事项,传达落实领导指示、批示。承办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请假报备事宜。

(六)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省政府工作的信息采编、报送及发布工作,审核把关政务公开信息,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省政府决策部署、政务活动。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和电子政务工作,推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七)督促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八)协助省政府做好办公厅管理机构、挂牌机构和驻外办事机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20个内设机构:

综合一处、综合二处、综合三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秘书五处、秘书六处、秘书七处、秘书八处、秘书九处、放管服改革协调处、省政府总值班室、信息处、人事处、行政处、参事文史馆员协调处、法规处、保卫处。

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处。  

三、办公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0971-8230375

六、负责人

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苏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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