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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行政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 2006-03-20 00:00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编辑: hesir

  3月17日,省长宋秀岩主持召开青海省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行政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在全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会议认为,2005年,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青海提供了保证,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会议提出,2006年,全省监察工作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突出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省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全面开展效能监察,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要重点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领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密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免征农牧业税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   会议指出,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对社会公平、公正秩序和规则的腐蚀、冲击、危害极大,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安排,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确保我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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