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青海省应急管理发展“十五五”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 2026-10-19 16:03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应急管理发展“十五五”规划》(青政〔2026〕70号)(以下简称《规划》),全面部署了未来五年全省应急管理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应急管理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我省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面临新机遇新挑战。一方面,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策红利、法治红利、科技红利加速释放,我省应急管理事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频发,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交织叠加,重大事故灾害的复杂性、突发性、耦合性显著上升,灾害链式反应特征明显,我省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基于这一特殊背景,我们编制形成了《规划》。

二、编制思路与总体目标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以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新质战斗力为主攻方向,全力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筑牢安全屏障。

《规划》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设置7项主要指标,包括约束性指标4项、预期性指标3项。提出到2030年,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应急管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指挥机制更加权威高效、法治保障更加完备有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应急要素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应急响应能力大幅提高,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适应高原高寒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规划》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分三大板块,七部分。第一板块是总体要求,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遵循、奋斗目标和核心指标。第二板块是重大举措(第二至六部分),系统部署了5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制定200余项重要措施,配套6大类24项重点工程,形成“任务+举措+工程”一体安排、一体推进的实施格局。第三板块为保障措施(第七部分),明确了推进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5大任务。一是筑牢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根基。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持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预案,强化部门、区域、军地协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积极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大安全大应急体系架构。二是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转型。采取“压实传导安全责任、严格风险源头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先进技术应用、完善安全投入机制”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三是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新效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衔接好“防减救”的责任链条,提升防灾能力、夯实减灾基础、强化救灾保障,在自然灾害应对处置的全过程中彰显责任担当和人文关怀。四是构建现代化全要素保障体系。坚持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全方位加强人员、物资、经费、技术和队伍等核心保障要素的统筹、配置和管理,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高效利用的现代化应急资源保障体系。五是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推动应急管理的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障下倾、权力下放,构建基层第一道应急防线。坚持群众路线、激发市场活力、巩固宣传阵地,筑牢群防群治的人民防线。


解读机关: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张君 

联系电话:0971-61067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ICP备08000030号 中文域名: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务 Copyright © 2007-2020 青海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