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好运用好“七个坚持”宝贵经验,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防震减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科学部署了未来5年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布局,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防震减灾工作做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指导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202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提出了“我国大震在哪里,如何防”的“大震之问”;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考察青海时指出,“青海地震灾害频繁,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202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站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着力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和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2026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对防震减灾工作作出了78次指示批示,召开了6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震减灾相关工作,持续完善了地震应急体制机制,强化了地震监测预警和大震应对准备工作,筑牢全省地震灾害防范安全防线。
二、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立足定位、全面布局。坚持站在省政府角度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全盘部署,坚持走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有重点的综合防御之路。
二是坚持系统谋划、衔接协同。以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为引领,与上位规划和其他有关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做好衔接,强化各方面的联动布局和一体推进,注重以政策协同提升整体效能。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聚焦短板弱项和深层次问题,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推动填平补齐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短板、织密织牢地震灾害风险防控网络、加固加厚城乡地震安全底板、提升强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改革突破。紧跟时代步伐和实践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着力通过数字赋能和深化改革破解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将治理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为第1章,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目标等总体要求,包含1个专栏14项主要指标。主要指标紧扣“补短板、强弱项”:全省重点地区地震监测能力提升至1.5;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判定准确率提高到45%—50%;地震速报信息发布时间缩短至12分钟;地震预警信息覆盖率提高到65%;城市(镇)活动断层探查完成率提高到17.8%;地震小区划完成率提高到22.2%;震后地震烈度评定完成时间缩短至3—7天;学校年度地震应急演练完成率提高到100%;具备防震避险能力的公众比例提高到基本达到国家水平。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为第2-7章,部署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效能、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提升大震巨灾应对准备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和防震避险能力、提升地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6项任务,包含7个专栏,设置重点地区地震监测台(站)网改扩建工程、地震速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城市(地区)地震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黄河流域清洁能源基地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地震系统信息化网络安全能力提升项目、重点地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青藏高原地震观测与数据处理综合平台建设项目7个项目。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为第8章,围绕推动《规划》落实,提出保障措施。
解读机关:青海省地震局
联 系 人:周慧峰
联系电话:0971-6153805
名 词 解 释
1.七个坚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社会共治。(习近平总书记2026年4月28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大震之问:2023年土耳其2次7.8级大地震后,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提出了“我国大震在哪里,如何防”的“大震之问”。
3.三个最大: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
4.三个更加重要: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青海的生态安全地位、国土安全地位、资源能源安全地位显得更加重要。
5.全省重点地区(新产业区域)地震监测能力:是指我省人口密集区和经济产业发展区,即“一圈两区多点”城镇区和“一核三区、两轴一带”产业发展区(格尔木、德令哈、共和零碳园区区域;德令哈、大柴旦、茫崖盐湖区;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和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区域;德令哈、格尔木光热产业集群区区域;西宁、海东、海南、海西、海北等数据产业集聚区区域;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等新产业区域)。
6.地震安全韧性:是指系统(城市、社区、建筑、生命线工程等)抵御地震冲击、吸收地震破坏、快速恢复功能,并在震后保持基本运转与安全的能力。
7.活动断层:是指距今12万年以来有过活动的断层,包括晚更新世断层和全新世断层。
8.活动断层探查:是指利用地质与地球物理方法综合确定活动断层位置和产状,获取晚第四纪活动性质、幅度、时代、滑动速率及大地震复发间隔等参数的技术过程。
9.地震小区划:根据地震区划图及某一区域(场地)范围内的具体场地条件给出抗震设防要求的详细分布。包括地震动小区划和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等。
10.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是指在地震发生前,基于基础数据收集、抽样调查、工程建筑易损性分析等前期工作,针对特定区域内的设定地震(不同震级场景),预先估计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建(构)筑物及设施破坏、经济损失及其空间分布,并据此提出地震风险防范、应急备灾和应急处置对策建议。
11.城市直下型地震:是指震源位于城市城区或附近正下方的浅源破坏性地震。其核心特征在于城市中人口、房屋最为密集部分通常位于极震区范围内,如果防范应对措施不足,极高的地震烈度和发震断层地表破裂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灾难性后果。
12.地震烈度速报:是指根据地震观测数据快速测定并报送仪器地震烈度的过程。
13.地震预报:长期预报是对未来10年及稍长时间内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险或受破坏性地震影响,可能造成严重地震灾害损失的地区和城市的预报;中期预报是对未来1-2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预报;短期和临震预报分别是指对未来3个月内、10日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14.地震构造环境探查:是指通过地质学、地球物理学等方法,查明发震构造的空间位置及其主要特征,并对其地震活动水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科学评估。
15.二、三级活动断裂:是指II级地块内部活动的断层,一般控制构造单元,以及I级、II级地块内部规模较小的活动断层和一定规模的晚第四纪断层。
16.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是指在地震危险性分析、承灾体暴露度、承灾体易损性分析基础上,对特定区域未来一定时间内可能遭受不同强度地震时,造成建筑物损毁、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环境破坏等灾害后果进行定量或半定量估算与评价的过程。
17.兰州-西宁城市群(青海部分):西宁市城中区、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尖扎县。
18.黄河上游:是指黄河流域青海段中(海南州兴海县-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两侧50km范围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县市。
19.地震灾害情景构建:是指基于对地震发生及致灾过程的科学认知,借助数值模拟、仿真等手段,对地震危险性、传播过程,各类工程结构(设施)的地震反应及破坏过程进行全过程再现。其核心是“构建一个可推演的灾害剧本”,为提升城乡抗震韧性、减轻大震巨灾风险提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