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国家发展大局和千家万户福祉,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融入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2025年6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省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省残联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深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制定了《青海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各市州政府意见建议。该方案经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11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重点措施
《实施方案》聚焦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目标,提出促进残疾人就业6大行动、17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实施政策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行动。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定向招录(聘)促进残疾人就业。
第二部分,实施市场主体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提出烟草、铁路等重点行业和企业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并培育残疾人就业品牌。
第三部分,实施残疾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明确对农牧区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盲人,以及精神、智力、重度肢体等就业困难残疾人进行帮扶。
第四部分,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出健全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全面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第五部分,实施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行动。要求强化对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为的监管执法,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各地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部分,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要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纳入服务范畴,落实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就业帮扶。
三、主要特点
(一)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方面,进一步突出强调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刚性要求,并提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定向招录(聘)等方式安排残疾人就业。针对辅助性就业机构帮助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这项新政策,将配套制定具体操作规范,保障辅助性就业机构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
(二)结合省情实施赋能。立足我省特色资源,提出依托青绣等传统技艺,打造残疾人就业特色品牌。扎实推进省盲人按摩医疗康复培训综合服务项目,引领带动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强调残联要整合“残疾人之家”等场地资源,助力残疾人在家门口“微就业”。为解决残疾人生产产品销售难问题,提出建立项目产品调配中心等措施。
(三)强化系统支撑保障。根据当前残疾人就业主要形式和特点,完善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自主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相结合的多层次推进路径。为确保残疾人能够有效实现就业,专门设立提升职业能力、保障就业权益、加强就业服务三项支持保障措施,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纳入民生实事项目。
解读机关: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张卫平
联系电话:0971-71766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