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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黄河茨哈峡水电站工程建设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5-08 16:19 来源: 青海省移民安置局

一、出台背景与政策依据

(一)出台背景。黄河茨哈峡水电站是《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电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中的五个重大水电项目之一,是国家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占地和淹没区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全面准确,避免因新增建设项目和人口迁入导致补偿纠纷、影响工程进度,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省政府依法发布本《通告》,旨在明确管理边界、保障移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

(二)政策依据。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工程建设占地及淹没区管理要求,为实物指标调查和移民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一)涉及区域范围。

黄河茨哈峡水电站工程建设占地和淹没区涉及2个州3个县6个乡镇20个村,具体包括: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中铁乡杜宗村、恰青村、然毛村、龙务隆村、豆后塘村,曲什安镇团结村;同德县唐谷镇赛什堂村、加吾村、东格村、加拉村、青迈村,秀麻乡三巴村、老虎村、德格村、木合村、宁龙村、豆龙村、豆索村,巴沟乡班多村;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拉加镇洋玉村。具体范围以项目法人根据核定的征地红线图现场打桩定界范围为准。  

(二)禁止性规定。

1.建设行为限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划定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树木。违反规定的抢建抢栽部分,不予补偿。

2.户籍管理要求: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形(如正常调动、婚嫁、夫妻随迁、未成年子女随迁、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外,禁止人口迁入。相关部门需严格户籍管理,确保移民安置对象认定准确。

(三)实物调查工作要求。

1.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移民思想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户籍管理和建设项目管控措施,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协同推进实物指标调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2.地方政府职责:兴海县、同德县、玛沁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配合实物调查组开展调查、登记、公示、核定工作,确保实物指标确认到户、到人。

3.工作原则:实物调查须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调查结果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和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建档建卡作为补偿和安置依据。

三、执行要求

(一)生效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2025年4月25日)起执行。

(二)各地区、各部门需严格对照《通告》要求,压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解读机关:青海省移民安置局

联系人:才让拉毛

联系电话:0971-6149632、61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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