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促进青海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23〕6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一、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乡村“土特产”文章,推动青海拉面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创响闻名全国的“青字号”优势产业和特色品牌,发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领乡村产业振兴、促进民族团结的积极作用,制定了《指导意见》,对促进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效地带动消费帮扶,促进农牧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台过程
2月初,省农业农村厅派出调研组前往海东市化隆县、循化县进行深入调研,邀请省直相关部门和海东市负责同志先后两次座谈交流,全面梳理我省出台的支持拉面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做到政策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结合全省拉面产业发展现状,聚焦发挥政策联动效应,突出全产业链发展要求,起草《关于促进青海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初稿。及时征求了8个市州政府及16个省直部门的意见建议,采纳了各部门反馈的11条意见建议,并再次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主要明确依托农牧业资源禀赋和拉面产业发展基础,结合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以市场为主导,以全产业链发展为主线,持续强化政策支持、资源整合、体系建设、品牌培育,推动青海拉面全产业链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促进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农牧民增收的发展思路。
第二部分:重点举措。包括4个方面13条措施。
一是加快青海拉面省级产业园建设。主要包括:加快优质原料基地建设,鼓励拉面主体自建或合作建设拉面食材原料基地和原辅料配送中心。加快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整合完善现有数字基地,引导拉面主体进入数字平台,实现数字资源共享。支持加工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拉面产业预制辅料基地,与农牧产业一体发展;开展产学研合作,适应消费市场需求。支持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青海拉面产业物流仓储建设和运营,在国内设立区域仓储分仓,提升拉面食材转运能力等四条具体措施。
二是培育做强青海拉面产业品牌。主要包括:狠抓品牌建设,注册“青海拉面”区域公用品牌,鼓励拉面主体加盟、合作发展,授权拉面主体使用“青海拉面”区域公用标识,推进“双品牌”发展,实施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拉面主体积极融入多维市场,拓宽经营渠道,创新经营模式等两条具体措施。
三是推进拉面产业融合发展。主要包括:打造“拉面经营店、特色农畜产品展销店、‘大美青海’宣传店”三店合一样本店,实现产业发展、产品销售、对外宣传的集聚放大效应。强化拉面产业宣传推介,挖掘青海拉面文化,依托各类宣传资源,讲好“一碗面”故事;支持青海拉面主体参加各类国内外展会,举办文化艺术节等专项活动,提高青海拉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两条具体措施。
四是加强青海拉面标准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主要包括: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支持青海拉面产业协会牵头从原料生产、拉面制作、冷链物流、卫生防疫、服务质量等全方位制定青海拉面行业标准,提升全产业链标准化水平。完善行业自律,支持指导青海拉面协会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自身建设,对拉面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等进行有效监督、规范引导,推动拉面产业健康发展。强化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开展人才评价,畅通渠道,实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深化行业评优,开展技能竞赛等活动,与行业评价、服务评选挂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五条具体举措。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政策保障、财政支持、信贷扶持和协调服务等5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