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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实施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工作方案(2022—2025年)》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0-17 11:15 来源: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将《青海省实施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工作方案(2022—2025年)》(青政〔2022〕5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聚力打造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大数据5大重点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经济转型提质,着力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化工业经济体系,促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举措、组织保障四部分内容构成。

(一)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三方面内容。

(二)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实施重点产业引领、招大引强突破、重大项目促进、企业梯度培育、园区提档升级、技术创新提升“六大工程”,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第三部分政策举措。提出了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支持企业梯度培育、强化要素需求保障、激励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园区提升发展六项政策举措。

(四)第四部分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考核督导三个方面提供保障。

三、其他

关于发展目标。《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左右,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左右,与《青海省“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的“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运行在3-5%左右”有较大提高。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2021年全省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016.37亿元,增长29.8%,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二是目前已有高景太阳能50GW直拉单晶硅棒、丽豪半导体20万吨高纯晶硅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投产后产能持续释放。三是在“十四五”后3年,通过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开展招大引强,企业培育等工作,再推进阿特斯光伏全产业链、天合光能新能源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可以实现上述目标。

(二)关于政策举措。参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青海省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等文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举措。

(三)关于组织领导。《工作方案》提出成立青海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省长任副组长,统筹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重大项目工作组、科技创新工作组、要素保障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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