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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8-05 14:05 来源: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青海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方案》(青政办〔2022〕58号)(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依据

电子证照作为政务服务中重要的电子文件,已成为社会群众办事的主要凭证,电子证照的归集和应用将有效推进我省政务服务“减材料、减跑动、减环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线下窗口向线上网办转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全省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青政〔2018〕90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44号)等文件,全面推动我省政务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2022年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我省电子证照标准规范不健全、互通互认机制不完善、共享服务体系不完备、应用场景不丰富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青海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青海省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任务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市州政府以及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青海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方案(送审稿)》以及《青海省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任务分工方案》,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方案》的主要思路

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一网通办,一事通办”落实的必然趋势,出台《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广泛应用,全面提升我省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

一是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汇聚共享。我省适用的电子证照约350类,现已汇聚148类,占总数的42%,预计2022年底将汇聚180类,占比将超过50%,到2025年底,电子证照类型总数占比将达到90%以上,为推进我省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有效提升电子证照数量和质量。《方案》出台实施后,将有效解决电子证照数据质量问题,在提升数据规范性、完整性、更新及时性的同时,电子证照汇聚量将大幅提升,预计年底前将突破500万条,增长率为25%;到2025年底前将突破1000万条,增长率超过150%。同时,对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证照将实现电子化应用,为电子证照全面共享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协同工作机制。全省各部门在提高电子证照应用重视程度的同时,通过加强本部门电子证照规范化管理,不断优化更新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公安、民政、教育等30余个电子证照签发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健全电子证照高效协同推进机制,全面提升我省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效率。

四是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以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常用电子证照为依托,电子证照应用将逐步拓展到医疗社保、行政执法、工程建设、企业经营等领域,预计到2025年底前,各行业各领域电子证照使用率将达到98%以上,“减证便民”将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大幅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在不断提高电子证照支撑服务能力的同时,切实发挥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减材料、减跑动、减环节”的作用,预计到2025年底前,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将通过电子证照实现“免证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为推动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夯实基础。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举措

《方案》共分4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附件《青海省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任务分工方案》。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3方面内容,确定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的目标导向,要求2022年底前,基本建立我省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2025年底前,进一步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3方面18项具体任务。一是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对实现企业、群众常用电子证照的社会化应用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明确了各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工作流程。要求各部门加快完成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加强各部门系统融合对接,建立完善电子证照更新工作流程,支撑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三是稳步推进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互信互任。通过优化完善电子证照服务体系,逐步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互信互任,同时探索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创新应用,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应用模式、建立协商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健全归档管理机制、加强督促和宣传推广6个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协作,构建全省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协同工作机制,在确保电子证照用证安全、合法合规使用的前提下,创新电子证照应用,稳步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

第四部分为《青海省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任务分工方案》),对照“主要任务”,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2022年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具体工作内容,明确了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任务分工方案》包括69项具体工作内容,其中2022年需完成的50项,2025年底前需完成的5项,需持续推进的工作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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