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青海省2022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青政办函〔2022〕58号,以下简称《工作任务》)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任务》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哪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持续深化综合医改工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结合国家对综合医改试点省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精准对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在2021年全省综合医改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梳理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今年的改革思路和措施。主要目标是:围绕“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的目标,深化“五医”联动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全面推进健康青海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健康支撑。
二、《工作任务》安排了哪些具体工作?
《工作任务》安排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二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三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快建立就医新格局,五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六是强化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七是传承创新发展中藏医药事业。
三、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方面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完善医改推进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深化综合医改工作纳入市(州)、县及省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市(州)与相关部门“双向互评”考核制度。三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对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投入政策。
四、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方面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制定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方案,健全疾控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改善省、市(州)、县各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二是加强医防协同。完善疾控机构与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协调机制。
五、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动实施青海建设高原医学研究中心行动,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高水平医院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降低转外就医率。二是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在部分省、市(州)和县级医院开展试点,制定《青海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2—2025年)》,强化监测督导评价。三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综合考虑编内、编外人员情况,按照规定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制定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政策。稳妥有序向三级医院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四是强化内部绩效评价。加强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建立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五是加强综合监管。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六、加快建立就医新格局方面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做实做优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面落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开展效果监测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较上年度明显提高。二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制定“十四五”专科能力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二甲扩面、“青南支医”提档升级、高层次卫生人才“名师带教”三年行动和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三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等医疗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建设临床服务、急诊急救等四个“五大中心”。四是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各市(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省级平台数据对接。各市(州)至少50%的县域医共体完成信息化建设。
七、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健全待遇保障机制。制定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扩大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和结算病种。二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实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将符合条件的中藏(蒙)医院自制制剂、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建立常态化医药价格监测评估机制。四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相结合检查制度,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医保信用管理制度。
八、强化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方面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和省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总数达到450个。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使用率不低于70%。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二是规范药品合理使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医保目录内药品。推进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
九、传承弘扬中藏医药事业方面的措施有哪些?
推进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项目。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县级中藏医医院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和中藏医适宜技术推广能力。
十、组织实施上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改革创新。三是加大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