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推进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和“治青方略、水为大政”的理念,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青海省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期更好指导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背景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印发后,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青发〔2011〕23号)。该《意见》实施八年来,是我省水利投入总量最多、建设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取得成效最好的时期。这八年,全省水利投入近570亿元,占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水利投入的74.8%,实施了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项目,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了以水保生态、以水惠民生、以水促发展的“大水利”格局,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基础支撑。
党的十九大把水利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布局,摆在国家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首要位置,作出了优先发展的重要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和突出抓好的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决策,深化“三个最大”的省情认识,明确提出了“治青方略、水为大政”理念,把水利作为实施“一优两高”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这些都为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确立了新坐标、赋予了新使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清醒认识治水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推动水利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与此同时,我省水利发展还存在诸多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而且新老水问题交织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供给能力不平衡,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二是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不平衡,水资源需求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其他生态要素保护不平衡,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四是水利基础设施区域布局不平衡,农牧区水利短板明显。同时还伴随有水资源节约利用不充分、水资源配置不充分、水量调度不充分、水市场发育不充分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补短板”,持续完善水利工程体系,提高防洪、供水、生态等综合保障能力;一方面必须通过“强监管”,纠正思想观念上的偏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因此,做好顶层设计,再制定一份支持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二、《意见》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意见》除引言外,共分八个部分二十三条。
第一部分1至2条,阐述了水利在新青海建设中特殊的战略地位和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在概括总结我省水利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当前水利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治水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以及治水思路和方式的转变,深刻分析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部分3至5条,分别提出了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遵循的指导思想、坚持的原则和实现的目标。在指导思想上,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十六字”治水方针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突出治水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水利发展谋长远、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上来,持续提升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青海特色的水利高质量发展之路。在指导原则上,提出了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城乡统筹,改革创新等五项原则,既符合中央治水兴水的决策部署,又与青海特殊的省情水情紧密结合,是今后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遵循。在总体目标上,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基本实现“水利工程网络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生产用水高效化、水旱灾害可控化、河湖环境优美化、工程运行良性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公共服务法治化”的水利现代化奋斗目标,同时分别提出了2020年、2025年、2030年三个阶段的实现目标。
第三部分,提出要以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以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系统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顶层设计。重点制定全省水安全保障战略规划、湟水流域水网规划、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相关水利专项规划、重大水利工程规划,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全面、层级配套、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水利规划体系。
第四部分6至10条,提出了从五个方面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一是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是全面建成引大济湟工程、蓄集峡、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引黄济宁工程、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配套供水工程、香日德水库及配套灌区工程、“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等重点水源工程。研究推动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入研究引通济柴工程。二是加快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主要是持续实施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沟道、病险水库等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统筹规划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三是加快推进生态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是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进全省五大生态板块水利建设。四是加快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是全面完成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梯次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提档升级。分步推进现有灌区、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提能达标。五是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主要是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优化雨情、水情、墒情、工情等各类监测监控站点布局,建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广泛共享、深度融合”的智慧水利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
第五部分11至16条,提出了从六个方面提升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水平。一是着力强化江河湖泊监管。以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二是着力强化水资源监管。认真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守住水资源“三条红线”。三是着力强化节约用水监管。加强节水法规制度建设,建立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和节水评价机制,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四是着力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四制”,强化前期工作、设计变更、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五是着力强化工程运行监管。加快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责、水利行业监管、服务体系健全、制度标准完备、管护经费保障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六是着力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依法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监管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情况。
第六部分17至19条,这部分着重提出了创新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重点是加快推进水价改革、严格依法治水管水、健全水利服务体系等关键环节创新。
第七部分,这部分在强调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的同时,着重对加大公共财政水利投入力度,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等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第八部分20至23条,这部分主要从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营造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保障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