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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8-01 16:15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为方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民、法人全面了解《青海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不动产登记事关产权保护、市场主体、经济体制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等方方面面,涉及千家万户,影响各行各业。面对不动产登记耗时长(法定办理时间30日)已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对此国务院高度重视,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要求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提出了今年年底前力争压缩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以内,明年底前力争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的工作目标,充分体现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为实现该目标,全力推动国务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要求落地实施,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省情实际,研究起草了《青海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省住建、税务等部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作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青海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制定出台《方案》的目的

    起草该《方案》,一方面旨在通过大力促进信息共享集成,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窗受理、并行运行、集成办理”一站式办结,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使多部门多次串联审核办理优化为多部门依法分类并行并联集成办理,全面实施“一个窗口一次受理、交一套申请材料、一次核缴税费、一次办结发证”的便民利民措施,解决不动产登记办理耗时长、办理难的问题,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企业少跑腿。另一方面,实现办事从“多头找部门”、“多次排队办理”转变为“一个窗口受理”、“一次集成办结”,让群众和企业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办事成本,更加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

四、起草原则

    (一)持续创新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充分运用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房产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创优政务环境。

    (二)高效便民原则。推进落实房产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工作“一窗受理、并行运行、集成办理”工作模式,做到房产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程序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全业务、全流程便民利民服务。

    (三)公开公正原则。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按“一窗受理、并行运行、集成办理”工作模式,优化办事流程,充分梳理涉及房产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申报受理环节、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并对社会公开公示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既要保护产权优化服务,又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底线,避免因违法违规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提出了压缩不动产办理登记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

    1.明确工作目标: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间,推行“一个窗口、一次受理、一套材料、一次核缴、一次办结”模式,落实预约办理、自助办理、绿色通道办理等便民举措,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

    2.明确三个时间节点:

    (1)2019年6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行委)不动产登记机构采用省级集中模式,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办理服务平台联通调试。8月底前全面运行实施。

    (2)2019年底前,所有不动产登记流程精简优化到位,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市(州)、县两级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等其他相关业务均实现当日办理。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预约申请与政府电子政务外网联通,构建网上办事大厅,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和自助查询。

    (3)2020年底前,全省各地区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完善与全覆盖,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二)主要工作

    1.加强信息共享集成。提出了推进信息互通共享,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夯实信息基础三项工作内容。

    2.推动流程集成。提出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要求,优化流程、精简材料,重点解决办事环节多、流程不清晰、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具体措施方面,明确:一是综合受理、集成办理。二是合并环节、延伸服务。三是减少办事资料。四是改善测绘成果提取方式。

    3.推动人员集成。提出暂不能实现信息集成共享和流程集成办理的,可通过部门集中办公,业务联动,实现便民快捷。将涉及不动产登记各部门交叉办理相关事项的有关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分发相关部门并行分别审核办理,同一个窗口发放办理结果。

    (三)组织保障。提出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经费,提供支撑;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四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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