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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9-25 16:55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为便于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青海省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道路运输行业是交通运输行业中规模最大、从业人员最多、市场化程度最高、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2018年,全省完成公路货运量1.57亿吨,在全社会各种运输方式运输总量中占比超过82%,从业人员16.4万人,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78.8%。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货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依然存在不足:一是运输组织效率低,单位运输成本居高不下,道路货运行业生产主体、生产要素较为分散,缺乏市场集中度高、整合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二是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发展滞后,个体运输业户各自为阵、分散经营,造成行业组织效率低、交易环节多、资源利用率不高。三是企业经营负担重,市场交易成本不断增加。四是货运司机从业环境不佳,劳动权和休息权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未能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道路货运行业的转型升级工作。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推动货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加快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李克强总理也对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19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交通运输部等13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5个方面提出了14项针对性强、目标导向明确的政策措施,为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为各地、各部门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

二、制定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保障“五四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一优两高”战略的全面推进,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在前期书面调研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会同省政法委、总工会、公安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商务厅、税务局、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通信管理局,起草了《青海省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多次向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省交通运输厅厅务会议于2019年8月5日研究决定将《实施意见(送审稿)》提请省政府研究,经省政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一条主线、三项原则、五大目标、三项保障措施、五大重点任务”对全省推动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

    一条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和高质量发展。

    三项原则: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资源整合,优势融合;试点先行,有序推进。

    五大目标:通过3-5年左右的努力,培育发展壮大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支持推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加大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惩戒和监管力度,初步形成“组织先进、衔接顺畅、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

    三项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发挥促进道路货运业高质量发展的主体作用,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公安、发改、财政、工信、教育、商务、税务、应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多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推进道路货运业转型升级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监测预测机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逐步完善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机制,选择重点运输市场、典型线路、典型货种,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能力。指导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告道路货运市场供需状况等信息,及时引导、合理调控市场运力,实现供求基本平衡。加强舆论宣传,推进试点示范先行。因地制宜,在发展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通过示范建设总结经验,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运输组织模式、信息管理服务、市场培育和规范发展等。同时加大对相关政策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行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加强正面引导,为推动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大重点任务:深化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货运车辆检验与检测,2019年底前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网上办理,普通货运和危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补发、换发、注销和从业资格证网上申领。优化道路货运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办理手续及流程。按规定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规范站场及经营生产中涉及道路货运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违规加收任何价外费用。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格准入,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执行限量瓶装氮气、二氧化碳等低危气体道路运输豁免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加快货车不停车收费应用。进一步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覆盖范围。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深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指导行业协会、企业联盟,推广挂车互换标准,创新普通货车租赁、挂车共享、长途接驳甩挂、集装箱单元化等新模式。鼓励道路货运企业通过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等做大做强,以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为重点,加快培育道路货运龙头骨干企业。引导小微货运企业开展联盟合作,鼓励提供优质干线运力服务的大车队模式创新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货运”新业态发展。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排除和限制竞争、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等行为。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持续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专项治理。鼓励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置轴汽车列车、厢式半挂车。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加快推动城市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物流园区、产业园、配送中心等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鼓励货运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建立大型车辆驾驶人订单式培养机制,按照相关规定支持道路货运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推进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线上线下及异地从业考试,2019年底前实现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网上办理。实行差异化道路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鼓励道路货运企业组织开展货车司机继续教育,支持地方为转岗货车驾驶员提供再就业培训。督促道路货运企业依法与其雇佣的货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保障货车司机的劳动权、休息权。研究完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建设一批“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价格适宜且有安全保障的停车、住宿、餐饮、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创建司机休息和放松的良好空间。2019年建成使用2个“司机之家”。提升货运市场治理能力。深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停车广场照明、公共场所监控等设施配置。加大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惩戒和定向监管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情节严重的,淘汰退出道路货运市场。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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