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青政〔2018〕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答:推进农业机械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农村生产力发展,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必然会推动农村生产关系、生活方式、治理体系的转变,是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机械化是新时期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变化的需要。随着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生产人工成本不断攀升、农民劳动观念深刻变化,农业生产各领域加快推进“机器换人”稳生产、提效率、降成本、增效益,农业生产方式加速向机械化生产转变,农业机械化的需求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特色优势产业机械化需求迫切,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与规模经营加快融合,由产中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配套,机艺融合、高效节本、绿色环保、智能安全、集成配套正在成为农机技术创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的基本导向。推进农业机械化是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瓶颈的关键所在。当前,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还不能适应乡村振兴和农牧民的需要,特别是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农机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提高农业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青海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牧业生产机械化和冷水鱼集约化生产水平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绿色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为重点,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向绿色全程高效升级,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走出一条具有高原特色绿色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为青海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和2025年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目标,充分体现了“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工作导向,有利于科学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72.01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18.14万千瓦,年均增加6.05万千瓦;各类拖拉机拥有量达27万台,配套机具达到31.17万台,动力机械与机具配套比为1:1.15;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8.44%(全国为68%),较2015年增长4.22%,年均增长1.41%,其中主要农作物小麦(青稞)、油菜、马铃薯和玉米分别为80.58%、57.07%、39.06%和65.42%。
发展目标按照年均增长系数分别确定为:到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80万千瓦(2018年为472.01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2%(2018年我省为58.44%,全国到2020年的目标为70%)。到202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全国目标为75%)。
农机化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品和技术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马铃薯、玉米、甘蓝型油菜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枸杞、蚕豆、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实现突破,初步实现牦牛、藏羊、青稞、草产业全链条生产机械化,冷水鱼机械化养殖走在全国前列。
四、《实施意见》提出了那些措施和要求?
答:一是全力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农机械装备创新体系。明确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任务、路径和责任,强化对农机装备产业扶持;二是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聚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出探索适合我省川浅脑和农牧交错区等不同区域特点的主要农作物和牧草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发展短板,加快推进农机农艺融合;三是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围绕创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工作要求,加快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大保护性耕作、高效减量施药、有机肥施入、节水灌溉、残膜回收、饲草收获加工、秸秆综合利用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四是积极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高效发展。提出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强化创新引领,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五是着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载体,统筹中央和对方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重点支持浅脑山区及小破碎地块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六是加快推进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机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机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机人才队伍;七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州政府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力度,开展农机保险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