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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2-19 17:45 来源: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政策背景

    天然气作为清洁优质高效的能源,具有重大优势和广阔前景,随着天然气资源使用量的不断加大,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显,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隐患增加,影响和制约了天然气资源利用的合理有效利用。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协调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省发展改革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建议,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指导思想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时俱进贯彻“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扎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着力破解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有效解决天然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产供储销、协调发展,坚持规划统筹、市场主导,坚持有序施策、保障民生,在天然气增储上产的基础上,确保供需基本平衡,设施运行安全高效,民生用气保障有力,市场机制进一步理顺,实现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分共37条具体内容,在生产、供应、安全、价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勘探开发领域,提出青海油田公司以全面建成千万吨级高原油气田为目标,增加勘探开发资金和工作量投入,加大东坪、涩北、尖北等气田开发力度,力争到2020年底前省内天然气产量达到92亿立方米,为全省天然资源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在储气设施建设方面,提出构建多层次储备体系,制定并实施《青海省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规划》,按照天然气生产企业按年供气量10%、各城镇燃气企业按年用气量5%、市州政府建设平均3天用气量的标准,建设储气设施,使我省在2020年底储气能力全面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在管网建设领域,提出强化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研究制定《青海省天然气管道发展规划》,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规划建设,同时推动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在需求侧管理方面,提出开展天然气需求精准预测,建立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分级调峰制度和应急调峰预案,按照“先气后改”的原则有序推进“煤改气”项目和清洁采暖改造,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用气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提高对民生用气的保障水平。

    在天然气价格管理方面,要求全面核定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加强天然气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完善天然气价格监管规则、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气源采购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同时,通过价格机制,促进削峰填谷,引导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

    在安全生产管理环节,要求强化天然气全产业链安全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供气企业、管道运营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市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质量管理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提高天然气生产供应安全水平。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惩戒制度,提出建立完善天然气领域信用体系,对合同违约及保供不力企业,按相关规定纳入失信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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