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回应关切 > 回应关切

关于西宁市城东区有序解除静态管理期间分类限制车辆、行人出入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4-27 08:56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编辑: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精准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城东区有序解除静态管理期间分类限制车辆、行人出入区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管控的时间

2022年4月27日0时至29日24时(每日全天候24小时)。

    二.限制管控的节点
    西宁市城东区行政区划(不含东川工业园区)范围内,除核准通行的车辆外,严格控制其他各类车辆、行人出入本区域。

    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湟中路的互通口;G6京藏高速公路与民和路、站东巷、站西巷的互通口;凤凰山快速路与湟中路、德令哈路的互通口;民和路与九眼泉路交叉口;民和路与南山东路交叉口;民和路与昆仑东路交叉口;民和路与开元路交叉口;民和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八一路与明杏路交叉口;八一路与团结桥路交叉口;八一路与贵南路交叉口;五一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五一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花园北街与东关大街交叉口;花园南街与夏都大街交叉口;昆仑东路(群星路)下穿隧道东口;南小街与昆仑中路交叉口;昆仑东路与建新路交叉口;建新路与南山路交叉口;纳家山山路物资驾校处;省道S102线金圆水泥厂处;西互高速长云路互通口;南辅路与北山美丽园交叉口;南辅路大寺沟交汇口;祁连路与大寺沟桥交汇口;滨河南路与五一路交叉口。
    除上述主要节点外,城东区与相邻区县交汇的支路巷道、山路同时管控。
    三、限制管控的车辆
    限制驶入和驶出城东区的管控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城东区。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2.持有《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的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保障车,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新闻采访、公务运行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运输车和作业车,经现场核查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五、管控方式和要求
    1.城东区辖区内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车辆和行人,严格执行管控措施,不得出入各自管控区域。具体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区域节点划分参照市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第72号通告的规定执行。
    2.城东区除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以外的区域,所有车辆、行人有序通行,不得驶出城东区,坚决杜绝聚集乘车、人员扎堆,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3.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凤凰山快速路主线正常通行,所有过境车辆禁止通过各互通口驶入城东区。
    4.城东区辖区内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在本区域内停运,禁止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5.遇有看病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在核验“双码”和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证明、测量体温后,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优先通行,公安110报警平台、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并已开通电话救助服务。
    6.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7.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ICP备08000030号 中文域名: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务 Copyright © 2007-2020 青海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