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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西区和湟源县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分别限制车辆出入

发布时间: 2021-11-10 10:21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贾泓 编辑: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西宁市城西区和湟源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11月9日,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西宁市城西区和湟源县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分别限制车辆出入。

限制管控时间为11月10日(周三)7时至21时,限制管控以西宁市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和湟源县区域外围道路为节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驶入和驶出本区、县。限制驶入和驶出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和湟源县的管控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大中小型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同时禁止行人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上述管控节点。

核准通行的情形包括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和湟源县辖区外的其余行政区域的私家车、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正常通行,禁止驶入各管控节点。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和湟源县的公务用车、私家车限定在本区域内通行,禁止驶出各管控节点。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新闻采访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保障车持核发的《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符合疫检条件的机场专用大巴和公务用车,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往返机场、车站的机动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从事其他应急抢险、物资保障等任务的车辆经备案登记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通告要求,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宁大高速公路、凤凰山快速路、同仁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过境车辆禁止驶入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和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和湟源县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在本区域内停运,禁止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杜绝聚集乘车,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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