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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落细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2-08-18 11:32:11
编辑: 朱月琴

  青政办〔2022〕5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落实落细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落细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

  作风建设行动推进方案

  为推动《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化、实践化,确保作风建设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聚焦“转作风、勇争先”的目标。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是落实落细省委作风建设部署要求的务实举措,也是政府系统着眼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的具体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作风建设行动“紧扣转、聚焦先”的目标要求,以“转”的具体行动,实现“先”的实际成效。一方面,要立足一个“转”字,在“怎样转、谁来转、转什么”上狠下功夫。深刻认识“转”的本质是求真务实,“转”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要围绕当前政府系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六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深入思考“转什么”,进一步厘清思路方向,突出重点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通过清晰界定“谁来转”,进一步明晰行动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全面推动落实;通过认真谋划“怎样转”,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效,实现自我革新。另一方面,要着眼一个“先”字,在“争先、创先、领先”上做足文章。深刻认识“先”是精神状态,是干事氛围,更是关键核心,要立足新青海建设面临的历史机遇、具备的发展基础、拥有的精神传统,以“争先、创先、领先”为主旋律,进一步夯基础、强管理、优服务、塑形象,努力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上“争先”,在全面激活发展内生动力上“创先”,在提升工作效能、服务基层群众上“领先”,持续营造事事争先、事事创先、事事领先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转作风、勇争先”的领域。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定不移在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提质增效、比学赶超中转作风、勇争先,不断提升作风建设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一要明确导向。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经济发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项目建设、督查激励等作风建设行动主战场,围绕打造“全国亮点”“青海经验”,条块结合、分门别类,研究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转作风、勇争先”的领域,确保“转”的方向不偏离、“先”的任务不落空。二要明确重点。围绕政策落地、工作落实、基层认可、群众满意,突出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的落实,条分缕析“转作风、勇争先”的工作重点,既抓“转”的突出问题、重点任务,又抓“先”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以点上的突破,带动全省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三要明确清单。对标对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督查激励事项青海省“勇争先”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近三年“勇争先”事项清单,加大“跑部”争取支持力度,奋力补短板强弱项,争取使我省更多工作在国家激励支持事项中“榜上有名”。同时,在立足自身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研判谋划的基础上,据实据细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勇争先”的事项清单(8个市州各确定4项,36个部门各确定2项),于7月15日前报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省政府督查室)。

  三、创新“转作风、勇争先”的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勇争先”事项清单,突出地方特色和职能优势,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清单落实,真正实现转变作风、争先创优,纠治一批问题、带动一地发展、造福一方百姓的目的。一要聚焦“六查六看”找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本地区本部门“勇争先”事项清单,认真开展“六查六看”,在此基础上,建立地区和部门问题清单。“六查六看”即:查政治站位,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查大局观念,看是否存在地方、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的问题;查政策落实,看是否精准有效;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漂浮、花拳绣腿的问题;查质量效率,看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时效观念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查服务意识,看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二要围绕“四比三晒”亮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敢于较真碰硬,勇于刀刃向内,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列出整改措施,扎实开展“四比三晒”行动,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四比”即:比状态拼干劲,比担当拼服务,比实绩拼位次,比效能拼作风,向好的学、同强的比、与快的赛,在对标中激发斗志,在争先中奋力赶超,促进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你追我赶、竞相发展。“三晒”即:晒工作目标、亮整改清单,晒问题不足、亮整改承诺,晒特色做法、亮整改成效,切实将整改的全过程“晒”在阳光下。三要运用“三评三问”促整改。按照“条条必整改、件件必落实”的原则,以“三评三问”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三评”即:坚持开门纳谏听民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等活动,让基层来评价政府效能、让群众来评价工作实绩、让企业来评价服务质量。“三问”即:开展“百姓问政”“媒体问政”“网络问政”活动,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平台,邀请地区和部门的“一把手”就政策落地、百姓关切的事情,进行现场问政、答疑释惑。

  四、营造“转作风、勇争先”的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家比着一家干、一家做给一家看”的工作理念,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在转变作风、勇于开拓创新上快人一步,在抢抓机遇、争创一流业绩上高人一招,处处有“转”,步步争“先”,持续营造人人抢转作风、全员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一要增强“学”的自觉。坚持在工作中定目标、明责任、压担子,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促使干部职工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争做学习型干部,创建学习型单位。二要创新“转”的载体。坚持“领导示范,骨干带动,全员参与”,聚焦地方和行业特点,加强顶层设计,搭建特色载体,组织开展一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转作风专题活动,推动作风建设行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三要选树“先”的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从转变作风最明显、争先氛围最浓厚、改革创新最亮眼、发展成效最突出、群众评价最满意的地区和部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各部门“转”有榜样、“先”有标杆。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先进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各地区各部门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四要突出“实”的成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转变过去传统的“老思维”“老套路”,始终把抓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以作风的大转变、能力的大提升、项目的大建设、产业的大发展来衡量作风建设行动实际成效。

  五、完善“转作风、勇争先”的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巩固作风建设行动成果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作风建设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并以制度规定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切实以制度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一要建立省级领导联点推动机制。根据省政府领导分工,每位领导联系推动两个分管部门(单位)的“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工作。省政府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联系点,检查指导作风建设行动开展情况,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调度,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各地各部门也要参照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更好地推动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向纵深发展。二要建立定期通报反馈机制。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作风建设行动相关情况进行梳理、评比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真正让干好干差不一样,让先进的更先进,让后进的赶先进。同时,加大全程跟踪督查督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当面反馈、限期整改,各地各部门对反馈交办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要建立面向基层服务机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要紧盯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老问题和新表现,毫不松懈狠抓精文减会、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统筹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同时要立足基层和群众需求,认真谋划提出做好民生实事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通过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基层和群众切身感受到作风建设行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

  六、强化“转作风、勇争先”的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好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作风建设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及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推动联点转作风行动务实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通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推动党员干部在岗在位在状态。二要强化督查问效。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握阶段步骤,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跟踪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注重挖掘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于作风建设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的,进一步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响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三要注重统筹兼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行动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做的抓落实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一体推进,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作风建设行动持续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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