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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护好三江源水生态安全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15-11-05 10:11    编辑: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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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源自青海的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等大江大河,每年有600多亿立方米的源头活水绵绵不断地输送到河流下游,从而使我省在全国占有独一无二的生态战略地位。青海水生态的安全与否,不仅关系到生态立省战略的实施,而且还影响着下游多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

      青海省平均每平方公里水资源量仅有8.8万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值的1/3,居全国第26位,属贫水省份,水资源短缺仍然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瓶颈。这个省情我们不能忘记和忽视。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省干旱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这个未来发展思路我们必须坚持。

      我省作为国家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的特殊区域,有条件并且具备率先在全国进行水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的政策导向和外部环境;与此同时,我省已有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两个地区被纳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有较好的实践基础和技术储备。

      我们更要看到,尽管近年来三江源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水生态补偿机制等水生态保护制度尚未建立,不能适应区域自然环境演变和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安全保障的长远要求。

      因此,推动建立三江源水生态补偿机制,在三江源区启动国家水生态补偿试点,将水生态补偿作为三江源生态补偿的专项补偿,构建包括三江源区和省域范围在内的两级水生态补偿体系,势在必行。

      生态补偿机制是通过建立一项持久、稳定的长效机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当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因生态保护丧失发展机会或增加的发展成本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进一步有效解决三江源地区面临的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区域发展间的矛盾,推动生态保护与治理,更好地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三江源区各类生态服务功能中,水是最主要的生态产品之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杰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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