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领导关注 相关政策 环保在行动 访谈实录 和谐家园 理论文章 三江源大事记 美丽三江源

    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四条生态保护红线将划定

    来源: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2015-01-17 09:23    编辑:马燕燕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生态是青海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最亮丽的名片。1月16日,记者从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4条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实到地图上、地块上,实行动态管理,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底线。

      今年我省将以生态保护第一理念指导当前与未来的林业发展,主动把林业放在新常态的大格局下去考量、去谋划,适应新常态,创造新优势。要切实把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落实到规划编制、项目确定、工程实施、执法监管等各个方面。今年将开展青海省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服务功能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修改完善《青海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综合报告》等,开展成果申报评价,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初步建立森林、湿地、荒漠等监测评估体系。完成青海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全省林地变更,以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

      同时,我省将划定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4条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地抓好林业治理法治化,确保林业生态资源安全,围绕保护区、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严守生态底线,严格保护、严格监管,依法及时有效查处、纠正违法行为。开展全省征占用林地定额、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落实好全面保护年各项工作举措,加强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沙漠公园的建设管理,完善制度,挖掘特色,打造精品。(小言)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5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www.qinghai.gov.cn]专题制作
青ICP备08000030号  技术支持:青海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