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3]27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三江源保护区管理局、省三江源办公室:
三江源地区是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事关青海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大局。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三江源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然很重,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保护好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三江源地区集中开展一次生态环境整治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这次整治大检查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整治清理乱采乱挖砂石资源的行为;整治砂石厂采挖砂石资源后乱堆砂石料、采挖砂石坑未填埋恢复的行为;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整治城乡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贴广告等环境卫生“脏乱差”的行为;整治工程建设后乱堆工程废料、施工现场未平整修复的行为。
二、时间安排
这次整治大检查活动自2013年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整治阶段。从2013年10月下旬至11月底,玉树、果洛、黄南三州对本州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治。各州要按照整治大检查活动的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整治大检查活动。各州于2013年11月底将整治自查情况报省监察厅。
第二阶段为检查督办阶段。2013年12月,由省监察厅牵头,会同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玉树、果洛、黄南三州整治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严肃查处一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案例,确保整治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大检查活动结束后,省监察厅牵头就大检查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将这次整治大检查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立说立行的一项工作举措来抓,抓紧推进,狠抓落实。
2.精心组织。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摸清本区域环境整治的现状,梳理出需要整治的问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有关地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划分责任区域,集中人力物力,包干到组,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以强有力的手段开展整治大检查活动。
3.务求实效。整治大检查活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治理,务求做到不留死角,切实达到三江源地区砂石资源开采规范有序,超标排放初步遏制,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工程建设后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得以修复解决的目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