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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为民“大情怀”——青海法院探索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民法庭之路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9-09 10:06    编辑: 马秀         
 
 
 

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法治青海

  如果说人民法院打开的是一扇公正司法的“门”,那么,人民法庭打开的则是一扇司法为民的“窗”。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主体,在服务社会治理框架中的地位越来越显著。

  地广人稀、高寒缺氧,独特的省情也决定了青海省人民法庭在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中特殊的前沿阵地和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全省现有人民法庭84个,乡村法庭69个,占比82.14%,巡回法庭35个,基本实现法官与法官助理“一比一”配置。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庭改革,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全省人民法庭办案质效不断提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人民法庭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稳步增强。

  生态法庭——打造生态司法新模式

  “被告人马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0年6月8日,祁连山生态法庭挂牌成立当天,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苏某非法买卖枪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了解,目前,青海已设立三江源生态法庭、青海湖生态法庭和祁连山生态法庭,切实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打造生态司法青海模式。

  青海法院生态法庭秉承“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理念,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生态环境破坏入手,通过“送法下乡”“巡回审判”“网络直播”等方式,以案释法,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20年6月,玉树市三江源生态法庭公开开庭审判了被告人两那扎西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的审理过程由三江源生态法庭协同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传媒总社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现场》栏目联合举办全媒体直播活动,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快手、新浪司法等40多家媒体、平台同步直播,吸引1900万网友在线观看。

  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祁得春表示,三江源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生态意义和经济价值,高原生物多样性资源破坏容易修复难,不易逆转,生态法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实现多元生态修复。同时法庭也致力于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保护的意识,传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正能量。

  巡回法庭——打造司法为民新模式

  “今天我们去处理相邻权纠纷案,原被告因通行多次发生纠纷,双方分歧较大,大家注意缓解双方情绪。”互助土族自治县法院双树法庭庭长马月英像往常一样整理好案卷,与法庭干警讨论一天的行程和办案中的注意事项,“当事人对法律知识不熟悉,我们要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青海牧区面积广阔,占全省面积96%。牧民逐水草而居,随季节流动,当事人诉讼成本高、花费时间长,巡回审判成为牧区法庭主要办案方式。

  果洛藏族自治州法院结合牧区实际,以“巡回审判点”+“法官进网格”+“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为抓手,以“诉非对接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建设为驱动的“3+2”巡回审判模式,推动巡回审判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法院结合地方群众生产生活特点,把具有地区旅游特色的乌兰县茶卡法庭、香日德法庭,具有工矿特色的茫崖法庭、冷湖法庭,具有窗口特色的青海油田基地法庭,综合打造成“候鸟式法庭”。

  其中,香日德法庭在每年四五月份为避免耽误农民日间劳作,会将多数案件安排在傍晚,法庭设在了村委会小广场,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傍晚法庭”。这种就地立案、现场开庭、现场调解、当庭结案的审判方式,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肯定,“傍晚法庭”也成为香日德法庭一张亮丽的名片。

  智慧法庭——多元渠道解民忧

  “原告杨某峰和被告杨某新合同纠纷一案,双方是否同意本院主持调解”“同意”……这是今年4月,西宁市城北区法院廿里铺法庭法官张晶通过移动微法院隔空调解案件的一幕。

  “上述协议不违反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随着被告在移动微法院远程签字后,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为群众解忧,让正义提速。“互联网+”在解决矛盾中的作用日渐凸显,通过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能够最大限度提升解纷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

  据廿里铺法庭庭长张永平介绍,近三年,法庭年均受理案件1209件,成为全省受理案件最多的派出法庭。今年上半年,法庭就受理案件1306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220件,调解成功97件,调解成功率44.09%。

  人民法庭持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推出便民高效新模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越来越强。

  今年4月,来自互助土族自治县的张某、范某等12名农民工拿着诉状走进平安区法院三合法庭,诉称唐某拖欠劳务工资12.18万元多次索要未还,他们从互助县跑到53公里外的平安区起诉。为减轻诉累,降低诉讼成本,缩短办案时间,法官将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4月12日,经专职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了解到,海东法院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向法庭倾斜,相继完成多项信息化升级,并在全省率先启用审务通系统、庭审智能巡查系统、执行查控系统和送达留证系统,辖区21个法庭全部实现数字法庭网络化。

  创新法庭——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提升法庭服务水平,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辖区一镇一办16个村委会及11个社区聘任27名司法联络员,将法庭工作延伸至各村委会及社区,实现审判服务全覆盖。”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法庭庭长刘立向记者介绍,周边几个基层法庭都设立了“午间法庭”“假日法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司法充满温度。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人民法庭是法院处理纠纷案件的前沿阵地,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

  今年4月,互助县台子法庭的“老刘调解室”、双树法庭的“驻村调解室”相继挂牌,为当事人提供了耗时短、手续少、成本低的简便解决纠纷渠道。“驻村调解室”挂牌仅一个月时间,4名调解员调处纠纷82件。

  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靠人民陪审员及辖区村、社区的诉讼便民联络员,挑选典型案例到乡村、集市、厂区现场开庭以案释法。通过案件的公正审判和释法析理妥善处理矛盾,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西宁各地法庭还积极协助村委会进行“共建村”梳理与村民自治管理相关的“村规民约”,指导各村开展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格尔木市法院河西法庭结合辖区少数民族聚居情况,设置“双语服务岗”和“为民办实事服务岗”,为辖区内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翻译等服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于瑞荣 通讯员 郝光华叶晓瑾)

  走进民法典

温棚被淹,损失8万,侵权责任谁来担,民法典告诉你

  案情回放:租来的温棚被水淹谁担责?

  2019年10月,原告张某与被告青海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温室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将36座温室租赁给原告种植农产品,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3月25日,互助土族自治县某水利管护所组织在该村轮流春灌时,春灌水浸入原告栽植辣椒的31号温棚内淹没棚内辣椒苗,温棚内辣椒损失经鉴定价值为83134.77元。

  青海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称该温室大棚由政府组织建成后交由管理,未改变过结构,不愿承担责任。水利管理所称温室大棚修建时改变了地质地貌且修建在联合渠平台上,破坏了水循环系统及地基稳定,亦不愿担责。村委会称每个地段在浇水时有专人看守,值守时一切正常,已尽到值守责任,案涉路段有绿化带,值守人员无法正常通行,坝口出水与村无关。农业主管部门称温室大棚2014年建好后交由公司经营管理,不应当承担责任。

  经多方协调未果,原告为了挽回损失,无奈之下,将该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村委会、水利管理所及农业主管部门起诉到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分析各方过错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该案是一般的侵权案件,判决原告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被告水利管护所和村民委员会承担按份责任。被告水利管护所恢复原告张某租赁的农业基地的31号温室大棚至以现有的其他大棚为标准的状态;在判决生效后的30日内赔偿原告温室大棚的损失69000元;村委会在判决生效后的30日内赔偿原告温室大棚的损失14134.77元;青海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案件中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农业主管部门对原告无损害并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民法典保护被侵权责任方合法权益

  针对此案,互助县法院双树法庭马月英法官说,近年来,侵权案件频发,因该案事实行为发生在《民法典》实行之前,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判决,《民法典》颁布后,第七编“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进一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案中原告张某温棚受到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因此,原告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要求合法。该条亦被《民法典》编入《总则》编第一百七十九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水利管护所虽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浇灌渠道安全运行责任书》,但仍对村委会在浇灌期间负有监督检查职责,村委会作为春灌期间的受益人,有值守、巡渠义务,但庭审中未提交其已尽到职责的证据,故其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条编入《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被告水利管护所称,原告对损失的扩大有过错,原告在事发后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并配合紧急排水等措施,对浸水过长没有过错,法定减轻和免除责任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庭审中,水利所未提交原告对损失扩大有过错的证据,故不能减轻其责任。该条编入《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马月英认为,《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已经比较完善,在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会更好地发挥制裁侵权行为、保护民事权益、提高社会安全的作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根据被侵权人行为造成的损失,与侵权人协商,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使用仲裁、诉讼外调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瑞荣  通讯员  叶晓瑾)

  一线传真

党员,就是要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大家回去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就出发,前往各自驻点”。领导指令下达完毕,孙雪凯走出了会议室。

  2015年10月,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不满一年的孙雪凯接到了一项紧急任务:去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配合驻村第一书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秋日的夕阳洒在孙雪凯脸上,他渐渐扬起嘴角,“隐约感觉自己即将参与一项伟大的事业。”孙雪凯回忆。

  2015年,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号召,省法院选派党员干部驻村扶贫。在远离城市的牧区一干就是六年,但孙雪凯毫无怨言。

  “院里要求驻村扶贫的干部必须是党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党员理应先顶上去。”他从没问过组织为什么派他去,他认为党员就该无条件服从党组织安排。

  回家简单准备了点换洗衣物和洗漱用品,第二天便赶赴同仁县瓜什则村——一个藏族人口占比高达99%以上的半农半牧村落。

  河北小伙儿孙雪凯听不懂青海话,更听不懂藏语,开会时候看当地干部群众讨论的热火朝天,他完全不知所云。他吃不惯糌粑和酥油,每次去同仁前,后备箱里装的都是成箱的泡面。

  每每面对困难,孙雪凯都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我是一名党员,没有什么困难,能够难倒一名中国共产党员!

  孙雪凯深知,要开展好扶贫工作,首先要获得当地人民群众的信任,为此,他和第一书记没少费力气。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铺租赁在同仁县城日渐活跃,瓜什则村村民集资购买了商铺,托管给开发商后,一直要不到租金。村民想向法院起诉讨租,但不会写诉状,也不懂在法院打官司的流程。孙雪凯得知情况后,主动帮助村民写诉状,悉心帮助他们参与法律诉讼,最后讨回了租金。

  因为瓜什则村属非贫困村,争取政策项目时,常被排在后备待选之列,面对群众急需的垃圾车等环卫工具,孙雪凯开始了“化缘”,经过重重努力,解决了2辆垃圾车、280多个垃圾桶;村里的饮用水源地地势较低,常有废弃物顺势而下,饮水受到较大污染,为解决老百姓的吃水问题,孙雪凯亲自协调相关部门对水源地进行了改址,并邀请水利专家对水质进行了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为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孙雪凯和第一书记积极申请项目,成功为村民修了桥、铺了路。

  像这样的事情,六年里孙雪凯做了很多,忆起村民第一次跟他说“瓜正奇”(藏语“谢谢”之意),他很感动地说:“作为一名党员,没什么比老百姓的认可更显分量。”

  跟孙雪凯一样,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从不退缩的,还有办公室李锡天副主任。

  2015年至2018年,李锡天担任精准扶贫第一书记。今年初,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始,他被抽调到省教整办第七指导组,担任法院专班负责人,驻果洛藏族自治州开展工作。

  果洛州平均海拔在4200米以上,年均气温常期处于摄氏零度以下,属于气候极端恶劣地区。李锡天从无果洛工作经历,但对抽调他去参加教育整顿指导组指导工作豪无怨言。“组织在如此关键的时刻抽调我去工作,是对我能力的认可,也是对我的信任,作为党员,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他如是说。

  队伍教育整顿开始之初,可谓摸着石头过河。李锡天不仅需要与州县两级人民法院的同事沟通协调,还要与公安、检察、司法等系统打交道,为了统一指导尺度,他一视同仁,统一工作原则。他大胆工作,困难也从未间断,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化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

  “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很多问题,多是因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够,没有守住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这些问题,对我有很大的教育意义,敦促我时刻加强党性锻炼,严守党规党纪,坚持工作底线。”身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党支部纪检委员,李锡天认为教育整顿势在必行。

  说起参与过的这些重要任务,李锡天很自豪地说:“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仅要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更体现在关键的时候。”

  孙学凯和李锡天的辛劳付出,既是个体精神的体现,也是办公室党支部的缩影。在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党支部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在支部书记詹国彬的领导下,办公室党支部是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党组织,落实制度好、执行纪律严、支部建设有进步、党员岗位创先锋。正因此,办公室才能够呈现以党建带队建,党建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省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吕涛如是说。(于瑞荣  通讯员  钟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