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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30 18:05    编辑: 马秀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二季度,对全省134个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38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政府网站检查合格率94.8%,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81.7%。其中,7个政府网站、71个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

  二季度,政府网站监管措施有力,表现较好的网站有:省财政厅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药品监管局网站、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三江源国家公园网站;西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西宁市城中区政府网站、西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西宁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海东市平安区政府网站、天峻县政府网站、玉树州政府网站、黄南州政府网站、同德县政府网站、刚察县政府网站、玛多县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监管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西宁市政府、黄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

  二、主要问题

  (一)内容更新保障问题。个别网站仍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如:循化县政府网站、杂多县政府网站、达日县政府网站;一些网站基础信息不全,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缺失,如:省卫生计生监督网、兴海县政府网;个别网站信息发布审校把关不严,网站内容出现错别字问题,如: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省民政厅网站存在网民留言时间与回复时间不符问题。

  (二)网站服务实用性问题。一些网站办事服务资源不实用或不可用,存在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缺失、办理材料不明晰、办理流程不规范、办理地点不具体、表格下载不可用等问题。一些网站未开设有效咨询建言渠道或渠道功能不可用,个别网站互动渠道无法提交信息,网民留言回应时效性差,公开留言答复时间滞后。如:泽库县政务信息网超过3个月未回复网民留言。一些网站站内搜索功能不可用或使用不畅;一些网站未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发布政策文件的同时关联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

  (三)网站安全防护问题。个别网站安全防护和日常监管检查不到位,存在站外链接异常、错链、断链、无效链接及图片不能正常显示情况。海南州政府门户网站因存在安全漏洞,被恶意篡改或被恶意程序控制,一些办事系统存在重要安全隐患。部分政府网站未完成IPV6升级改造任务。

  (四)政务新媒体问题。政务新媒体普遍存在未设立互动类栏目和更新及时性问题,多数政务新媒体均未开设有效的咨询建言互动渠道或渠道功能不可用,一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错句、错字、错链等问题,有24家政务新媒体存在2周内无内容更新问题,有11个政务新媒体存在无效链接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常态化监管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审核把关、安全防护、互动回应、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新指标要求,强化功能设计,全面提升站点访问有效性、更新解读及时性、内容发布准确性、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实用性等功能,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项监测指标符合达标要求。

  (二)明确责任,提升应用服务质效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主体,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政策文件发布的关联解读、办事服务与青海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整合、互动交流平台的及时回应等工作,加快实现政务公开平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的高度融合,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务服务应用实效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整改,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指标要求,加大自查检查和纠错整改工作力度,建立巡查整改常态化长效机制,尽快完成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任务,着力清理整合无运维能力、不能达标、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服务功能的提升,加快推进“指尖办事”、“掌上服务”。

  (四)安全防护,强化监督考核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关注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各类网络安全预警预测、隐患和风险漏洞排查、应急处置等防范监管措施,防攻击、防篡改、防泄密、防盗用、防控制,及时发现和排除站外链接异常、敏感错误信息内容等安全问题。要加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督监测检查力度,将日常监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监管考核工作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本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单位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3277640018@qq.com)。

  附件:1.2020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问题情况

             2.2020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问题情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