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县乡党委和州县共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共建活动的责任意识,我州建立了“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约谈制度,并做到“四个明确”。明确约谈对象。县乡党委书记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共建活动应该首先做到“书记抓”、“抓书记”,通过将各县委书记、开展共建村活动的乡镇党委书记和联村县科级领导、州县共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约谈对象,确保各级领导认真履行共建活动中的领导责任和共建责任。明确约谈方式。各县委书记、州直机关共建单位领导由州委领导分管负责约谈;县级联点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级共建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各县委书记约谈。约谈由州县共建办依据约谈对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书面约谈意见和整改意见,提交约谈领导确定约谈时间,如工作需要可随时确定约谈时间。明确约谈内容。对于不履行共建活动中确定的领导责任、共建责任、联点责任,未落实有关工作部署,或推进共建活动不力的;督查通报中列出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采取相关措施的;在共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众聚众上访等事件的;有必要进行约谈的其他情况下启动约谈程序。明确结果运用。州县共建办根据约谈提出的整改意见,与相关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对领导不重视、落实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下发《督办通知》,并启动《海南州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慵懒表现挂号销号制度(试行)》;约谈前的督查结果、约谈后的整改效果等,将作为各县和共建单位“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年终验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