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公告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地报名
报名地点:乡镇(街道、学校)人民武装部
咨询地点: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
征兵对象:18岁~24岁的中国公民
省征兵办公室职能
青海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系青海省人民政府和青海省军区领导下负责办理全省兵役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兵役登记、兵员征集、优抚优待等工作。
省征兵办联系方式
省征兵办公室:0971-6391194 0971-6391157
举报信投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32号青海省军区纪检处
邮编:810000
机构设置
组织计划组  宣传纪检组  综合保障组
政治审查组
举报电话
军纪委举报电话:010-66736530
兰州军区纪委举报电话:
0931-8981372 8982974
 
  现在的位置: 政策法规
女兵征集办法
来源: 全国征兵网
发布时间: 2014-07-24 10:27:50
编辑: 马燕燕

  一、征集对象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四、征集组织

  女兵征集组织方式,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可以由省(区、市)统一组织,也可以安排地市组织,还可以划片集中组织。由地市组织或划片集中组织女兵征集的,省(区、市)根据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将女兵征集任务下达至地市区。县级征兵办公室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征集程序

  按照宣传发动、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体检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政治审查、审定新兵、公开公示的程序组织征集。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进入青新论坛 ] [ 关闭窗口 ]
   
 
青海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版权所有   青海人民政府网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