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省教育厅、省征兵办联合召开2013年全省高校征兵工作会议。会议介绍,今年全国征兵时间从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实现了征兵工作与学习毕业时间的有机结合,为在大批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步入军营提供了便捷渠道。
据了解,今年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征集年龄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在校生2013年年满18岁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女性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会议介绍,全军逐年增加从大学生士兵中的提干名额;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高中或者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5周岁(大学毕业生优秀士兵年龄放宽1岁),获得1次二等功以上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的奖励以及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士兵可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其就学就业的优惠政策是: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初试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魏爽 周鲁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