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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乡镇(街道、学校)人民武装部
咨询地点: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
征兵对象:18岁~24岁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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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征兵工作8月1日开始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6-15 11:14:41
编辑: 马燕燕

  6月14日,记者从省军区召开的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国征兵时间进行调整,青海省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在大学生离校前组织初检、初审和预定兵。

  今年征集对象的范围以及年龄规定,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征集入伍。

  今年的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赵静 周鲁汀 李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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