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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25-00019发文字号 :青政办函〔2025〕20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成文日期 :2025-05-0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青海省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
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青政办函〔2025〕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重大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安排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及《青海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和精细化梳理编制形成了《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5年版)》《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青海省公共服务事项通用清单(2025年版)》《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认领编制事项清单

各市州政府要对照通用清单,梳理编制市州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于7月底前印发公布,并抄送省政府审改办。

县级政府要按照市州政府工作安排,梳理编制县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于9月底前印发公布。市州、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通用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市州、县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可结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相关规定进行增减变动,确保因地制宜、符合实际。

二、推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我省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要素进行标准化统一规范,明确子项、办理项、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内容,形成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实施清单。各地区要积极认领,严格实施,确保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为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对全省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上级清单作出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确保与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实现协调联动,及时更新、全面准确。权责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同步更新、同频共振。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牵头部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整准确、上下衔接。省政府审改办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附件:1.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5年版,共650项)

      2.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517项)

      3.青海省公共服务事项通用清单(2025年版,共316项)

      4.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102项)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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