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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23-00017发文字号 :青政〔2023〕14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成文日期 :2023-02-16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
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2023〕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各地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圆满完成国家新一轮下达我省838.7万亩耕地和737.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根据《青海省市州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及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结果,决定对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前三名的海北州政府、海南州政府、西宁市政府分别奖励资金12万元、10万元、8万元。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重要一年。希望受表扬奖励的地区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再创佳绩。各地区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牢牢守住全省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我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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