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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22-00166发文字号 :青政办函〔2022〕134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成文日期 :2022-08-2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
进口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函〔2022〕1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

博览会工作方案

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将于2022年11月5日至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根据国家第五届进博会组委会全体会议工作安排和商务部《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易团组织工作的通知》(商博电〔2022〕341号)要求,我省将继续组织政府和采购商代表团参加展会。为确保参展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进博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总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自主相结合、横向协作和上下联动相结合,以组织高质量交易团为抓手,以扩大进口成交和推动经贸合作项目为重点,用足用好进博会重大战略开放平台,通过进口世界范围内先进技术设备和高质量消费品,带动我省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医疗行业服务水平,助推消费升级,稳定外贸外资,推动全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展会概况

第五届进博会主要包括企业商业展、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国家展、专业配套活动和人文交流活动四大板块。企业商业展规划面积36万平方米,将设置服务贸易、汽车、技术装备、消费品、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食品及农产品六大展区,新设农作物种业、人工智能等新专区。国家展将邀请有意愿的国家利用进博会官网开展线上展览展示,支持其开展国别主题推介活动,多形式灵活展示国家综合形象、贸易、投资、产业等领域相关情况。

三、组织机构

参照国家第五届进博会组委会成员组成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组建青海省参加第五届进博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杨逢春      副省长

副组长:

邱纪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秘书长:

朱龙翔      省商务厅厅长

成  员:

卢  彦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梅  岩      省教育厅副厅长

姚长青      省科技厅副厅长

何  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曲  平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司文轩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杨毅青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杨小民      省商务厅副厅长

马建立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王  虎      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

马乃新      省外事办副主任

雷光程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宏敏      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李  青      省工商联主席

徐  岊      西宁海关副关长

马  勇      中铁青藏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结合我省参加往届进口博览会经验做法,第五届进博会青海省交易团按照重点突出、行业指导的原则,组建设立商贸、教育、科技、工业、生态环保、农牧、卫生医疗7个交易分团,分别由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所属领域重点企业、行业机构,开展参会注册、采购组织、现场对接、需求发布等工作,并按要求在进口博览会官方网站中录入并审核相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发挥政府组团引导作用。建立工作协调联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专职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联络,尽快启动进博会采购商组织邀请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调动本行业组织及广大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招商工作广泛性和代表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吸引更多企业、机构参会采购,增强交易团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精准开展招商工作。交易团采购商包括批发零售企业、进口贸易企业、各类交易中心、各类经销商代理商、电子商务企业、汽车销售、生产制造和服务企业以及终端用户,医疗、教育、科研、文化、旅游、农业、环保等机构和企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时间表,结合进博会参展商名录和本部门工作和产业发展特点,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和企业进口意向,对所属重点企业(机构),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邀请,切实做好第五届进博会采购商邀请工作。

(三)做好注册报名审核。第五届进博会采购商注册、审核工作按照多方邀请、统一登记、分级审核的原则开展。专业观众线上报名系统已经开放,请各成员单位组织本部门相关采购商统一登录进口博览会官方网站(www.ciie.org)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报名后由各分团牵头单位进行审核上报。请各成员单位尤其是交易分团牵头部门加快工作节奏,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采购商注册工作。

(四)强化疫情防控。密切关注和持续跟踪疫情形势,按照进博会组委会相关要求,各交易分团要扎实做好参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参会期间要根据进博会组委会和上海市政府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展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指定专人负责,提高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我省参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五)狠抓采购对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进博会官方网站交易团服务专栏和线上展示交易洽谈平台,及时发布采购需求信息,积极开展供需对接、交易撮合,组织重点采购企业做好展前展中、线上线下贸易对接,增强供需对接服务,畅通采购对接渠道,广泛组织所属采购商结合自身需求,与需求领域参展商进行贸易对接沟通,扩大采购成果。

五、任务分工

(一)省商务厅。牵头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衔接、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分工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委会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交易分团牵头单位联络员培训工作,重点介绍报名政策、流程等,及时审核企业和人员注册信息,掌握报名进度,做好人员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及时统计上报成交金额,做好成交统计工作,加强对往届成交情况的跟踪服务和督促落实,确保已达成的协议尽快落实;做好对接洽谈、成交和参会人员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交易团开展的贸易对接、需求发布等现场活动;负责政府和采购商代表团在沪期间的食、宿、行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和机构的参会采购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成立青海交易团商贸分团,组织70家以上企业(机构)参会采购,按要求在进博会报名注册系统中录入并审核分团采购商相关信息。

(二)省教育厅。组织成立青海交易团教育分团,重点做好省内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有关机构的招商、采购组织等工作,组织4家以上院校(机构)参会采购,按要求在进博会报名注册系统中录入并审核分团采购商相关信息。

(三)省科技厅。组织成立青海交易团科技分团,重点做好省内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的招商、采购组织等工作,组织15家以上企业(机构)参会采购,按要求在进博会报名注册系统中录入并审核分团采购商相关信息。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共同牵头组织成立青海交易团工业分团,重点做好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业企业的招商、采购组织等工作,组织15家以上企业(机构)参会采购,按要求在进博会报名注册系统中录入并审核分团采购商相关信息。

(五)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成立青海交易团生态环保分团,重点做好省内生态环保产业重点企业、机构的招商、采购组织等工作,组织20家以上企业(机构)参会采购,按要求在进博会报名注册系统中录入并审核分团采购商相关信息。

(六)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成立青海交易团农牧分团,重点做好省内重点农牧业领域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招商、采购组织等工作,组织20家以上企业(机构)参会采购,按要求在进博会报名注册系统中录入并审核分团采购商相关信息。

(七)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参会疫情防控工作,密切跟踪境内外疫情形势,制定参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与省药品监管局共同牵头组织青海交易团卫生分团,重点做好省内重点医院和研究机构的精准招商、采购组织等工作,组织10家以上医院(机构)开展采购活动,按要求在进博会报名注册系统中录入并审核分团采购商相关信息。

(八)省药品监管局。与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牵头组织青海交易团卫生分团,重点做好省内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招商、采购组织等工作,组织20家以上企业(机构)参会采购,按要求在进博会报名注册系统中录入并审核分团采购商相关信息。

(九)相关采购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商联等成员单位重点做好相关领域重点企业和各类行业协会、行业机构的参会注册、需求发布等工作。以上部门组织参会的重点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在商贸分团注册并审核。

(十)相关服务部门。省委宣传部根据进博会组委会相关要求,组织省内媒体记者宣传报道我省政府和采购商代表团参加进博会相关情况;省公安厅负责参会企业、机构人员的背景审查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审核拨付展会相关经费工作;省外事办负责协助外事礼宾礼仪指导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报名参会企业、机构信用信息审查工作;西宁海关做好展会期间我省采购商协议采购进口商品报关入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等服务工作;中铁青藏集团公司负责代表团票务保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充分利用进口博览会“外溢效应”,提升我省高质量发展水平,促进产业升级改造,推动城乡居民消费升级。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时限,抓紧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与各成员单位、第五届进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进口博览局及上海市有关方面联系沟通,不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采购商组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动对接、服务本部门分管领域的采购商邀请和成交意向促成工作。宣传部门要结合进口博览会活动积极宣传、推介青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定期发布国家为促进进口博览会交易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进口博览会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办公室联系人:王利民

电    话:0971—6321489     13997266051

参会报名事务联系人:喇鸿娟

电    话:0971—6317278     13997066621

传    真:0971—6317278

电子邮箱:524179053@qq.com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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