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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22-00012发文字号 :青政〔2022〕10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成文日期 :2022-02-13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2022〕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各地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圆满完成国家下达我省831万亩耕地和6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根据《青海省市州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及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结果,决定对202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前三名的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海东市政府分别奖励资金12万元、10万元、8万元,同时在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分配中分别给予300亩、200亩、100亩的奖励。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希望受表扬奖励的地区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再创佳绩。各地区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坚决守牢全省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到我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3日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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