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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21-00563发文字号 :青政办〔2021〕115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成文日期 :2021-12-2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严标准育品牌优环境提质量
服务“四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21〕11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严标准育品牌优环境提质量服务“四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2日        


严标准育品牌优环境提质量服务“四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以严标准、育品牌、优环境、提质量为支撑,服务“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以下简称“四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以服务“四地”建设为主题,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引擎,以激发市场活力为主线,持续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特色品牌培育,提升产品服务品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做大做强做优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持久动力。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全省“十四五”规划,锚定“四地”建设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特色产业培育优质企业,以企业发展带动产业提升,助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5年,实现:

———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优化标准体系结构,扩大标准有效供给,推动建立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鼓励制定团体标准。健全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标准应用推广力度,鼓励创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开展“四地”建设标准化专题培训,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充分发挥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促进消费升级的作用。

———品牌效应进一步凸显。持续做好品牌培育和提升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努力构建“政府推动、企业自主、市场主导、行业促进、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品牌价值与经济效应转化路径,促进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和以原产地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发展,推动知识产权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统一企业开办流程和标准,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坚持监管与服务、规范与发展并重,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有效发挥青海省质量奖引领作用,注重培育从事或服务于“四地”建设的组织和个人。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探索创建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力的全省质量提升示范区。不断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构建质量保障多元新模式,强化服务“四地”建设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标准,强基础。

1.加大标准的有效供给。结合“四地”建设,开展标准体系研究,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加大标准化发展支持力度,发挥标准的重要支撑作用。到2025年,批准发布100余项地方标准。围绕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制定《盐湖资源动态监测技术规程》《工业氯化钠生产技术提钾尾盐溶洗法》等标准。围绕光伏、风电、水电、地热等清洁能源,探索建立光伏治沙生态示范标准、城乡清洁取暖工程标准、节能环保产业标准。围绕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制定《生态旅游产品标准》《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生态旅游解说服务质量规范》《生态旅游者行为准则》等标准。围绕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制定《牦牛标准体系》《渔业标准体系》等标准,修订《绿色食品食用菌双孢菇生产技术规范》等标准。同时,全力推进青海省藏药材和民族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系统化研究及相关科研工作,建立科学合理且符合传统民族药特点的质量标准。到2025年,完成地方药品质量标准制修订130个品种,编写出版《青海省藏药材标准》(第二册)《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持续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为青海省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民族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提升。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产出的指标之一。推动核心技术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关键技术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给予奖励。(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标准化专项试点。围绕“四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试点探索。到2025年,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应用、生态旅游优质服务、有机农畜产品生产等领域开展建设10个以上标准化试点,提炼取得的成效,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四地”建设标准化体系,做好标准化成果的推广运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引导企业用高标准不断夯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技术基础,实现产品和服务有效标准供给。到2025年,企业自我公开声明标准累计达2000项以上。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制定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在盐湖优势资源产品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培育一批既体现青海特色,又具有先进水平的标准领跑企业。(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特色标准应用。建立健全特色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全链条、全要素、多层次的高质量标准供给和协同应用。集成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编制一批简便易懂的标准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便于种植养殖生产者、经营者识标、懂标、用标。高标准建设一批千头牦牛标准化生产基地、千只藏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草畜配套生态牧场,创建一批规模肉畜产品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县。(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以标准化人才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开辟相关标准的立项快速通道,简化优化流程,精准高效服务,缩短标准发布实施周期。加大标准化技术服务力度,利用全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标准查询服务,加强宣传和经验推广,普及标准化知识,深化标准化理念,提高社会各界对标准化重要性的认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育品牌,提品质。

7.树立品牌培育意识。通过政策倾斜、工作引导、资金帮扶等措施,树立标杆,弘扬先进,加大对品牌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交流推广优秀企业培育品牌的经验,激励广大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服务品质。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构建完善的品牌经营管理体系,推动创新成果向自主商标品牌转化,促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发展,充分激发“老字号”新活力,不断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依托各类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院所,分阶段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不断夯实商标品牌培育基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大力实施“青字号”品牌培育行动,持续完善品牌培育、使用、保护、发展机制。到2025年,全省商标累计注册量突破7万件,农畜产品品牌突破300个。围绕拉面、青绣、牦牛、藏羊、枸杞、冷水鱼等地域特色产业,做优做强一批绿色有机农牧业龙头带动型品牌,让更多“中华老字号”“青海老字号”品牌走向中高端市场。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盐湖化工、装备制造以及生物制药等重点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特色商标品牌。围绕丝绸之路、黄河风情、青藏线及祁连风光等,打造长江、黄河、澜沧江溯源之旅,昆仑山、祁连山、阿尼玛卿雪山探秘之旅,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体验之旅等世界级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持续扩大“大美青海生态旅游”品牌影响力。围绕现代物流、商贸和餐饮等服务行业,加快培育一批成长型商标品牌。指导、帮助我省出口外向型企业申请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到2025年,成功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20件以上,鼓励引导企业合法、有效地运用自主品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助推区域品牌建设。坚持提质、增量、补链、扩输并举,紧紧围绕各地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统筹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建立品牌资源目录和档案。到2025年,至少打造30个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实现“用好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的目标。(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发挥地理标志引领作用。强化地理标志管理水平,鼓励积极申报和规范使用柴达木枸杞、冬虫夏草、青稞、矿泉水、藜麦、蕨麻等优势产业地理标志,推动地理标志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模式,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周边产品。到2025年,全省地理标志商标45件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7件以上,累计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000个以上。(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品牌推介宣传保护。充分发挥品牌发展资金的激励作用,加快实施全省地方特色优势产品“走出去”战略,通过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绿色有机农产品博览会、青海品牌商品推介会、投资贸易洽谈会、高峰论坛、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推介载体,设立青海特色产品展示区,拓宽青海品牌营销渠道,持续提升“大美青海”品牌形象。深入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恶意注册行为,规范商标地理标志品牌使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围绕盐湖化工、清洁能源和绿色有机农牧等产业,建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动创新机制,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助力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到2025年,全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5件。组织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指导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农畜产品龙头企业创新主体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至少40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压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加强对市州、县(市、区、行委)专利行政执法的培训指导,重点围绕盐湖产业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增强综合保护能力。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开展行业研究、权益维护、信用评价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4.盘活用好知识产权资源。开展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三年攻坚行动,主动对接新能源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等中小微企业技术需求,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重点针对盐湖产业举办专利技术成果展示推介会,促进盐湖产业链延伸和价值增长,搭建集托管、交易、运营等功能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建设盐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循环经济、盐湖生态保护等领域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环境,激活力。

15.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完善审查范围,推行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逐步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大公平竞争审查交流和培训力度,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定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抽查工作,推动形成规则完备、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提供制度保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涉企收费定期清理机制、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机制、收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定价机制和涉企收费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聚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和银行5个涉企收费领域,依法查处不落实优惠减免政策、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7.持续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促进线上线下快速办理,依托线上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和线下企业开办专窗,规范提交材料清单、业务办理流程、开办审查标准,着力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营造公开透明便利的企业开办环境。对涉及盐湖产业、农牧业、新能源产业、生态旅游业等重点领域,通过“网上办、限时办、掌上办、跨省办”等措施,推动市场主体稳定增长,稳住就业基本盘,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广告宣传服务水平。通过举办公益广告创意专项赛事和组织参加各类“广告发展论坛”等活动,将青海独有的地质风貌、森林公园、人文情怀、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等优势自然资源与广告业高质量发展融为一体,挖掘文化内涵、增强文化创意。引导广告经营单位牢牢把握地标广告、区域广告创作方向,更好为“四地”建设做好宣传服务,全面塑造青海品牌形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全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开展行业信用评估和信用风险预警。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推动跨区域案件会商协作,签订并实施《西北省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协议》《甘青两省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协议》。提高上市产品特别是旅游景区“两品一械”市场抽检频率,严厉打击“游医药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作用,营造健康绿色的网络消费环境,进一步服务“四地”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质量,促发展。

20.强化质量引导和激励。以引导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控体系和管理模式为目标,到2025年,发展和培育6—8个从事或服务“四地”建设的组织申报并获得青海省质量奖,努力争创中国质量奖。围绕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探索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并立足产业特点,创建1—2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全省质量提升示范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动群众性质量活动。围绕“提升质量、降本增效、品牌培育、安全环保”等质量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践行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有计划地组织国内、省内优秀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班组深入企业和园区,开展“传、帮、带”交流活动。在省内优秀质量小组成果评选活动中,设立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质量管理小组(班组)奖,激发企业员工参与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的热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开展公共服务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照全国、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结果,聚焦我省在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分类施策,创新性开展公用事业、公共交通、公共文化、生态环境等领域公共服务质量专项提升行动,为“四地”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将盐湖化工、光伏清洁能源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和抽查计划,实现生产许可和重点监管产品抽查全覆盖,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指导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稳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到2025年,累计完成1000批次以上的产品质量监测任务。建立盐湖化工生产企业分类指标体系及评价模型,为标准化体系、品牌建设提供基础数据。(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24.提升计量测试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加大计量设施投入,支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拓展检定和校准覆盖面,为服务“四地”建设提供计量技术支持。以服务盐湖产业为重点,统筹协调盐湖企业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之间的技术对接,支持盐湖企业内部建标,提升计量保障和计量测试服务能力。(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25.充分发挥认证作用。大力推行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到2025年,力争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增长15%以上,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年增长5%以上。加快绿色建材评价向绿色建材认证转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认证产品。支持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青藏高原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创建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绿色建筑等项目应用绿色建材试点示范,扩大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规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强化特种设备技术引领。积极开展涉及光热发电系统中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损伤模式和风险分析研究,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运行。探索光热发电等清洁能源相关产业热交换器能效测试评价工作,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基地。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推进高原(青海)能效测试实验室建设,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效能。深化清洁能源领域产学研协同创新,加速高原地区锅炉能效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应用,建设高原特色燃气锅炉科研试验平台。(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27.创新特种设备监管模式。聚焦世界级盐湖产业高参数、高负荷和危险化学品相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技术需求,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智能手段,提升隐患排查能力。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技术应用,帮助相关企业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运维监控体系,助力盐湖钾、钠、镁、锂等工业生产企业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水平,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服务“四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联动,聚焦服务“四地”建设,不断完善支持政策,细化优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健全支撑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策引导,建立完善服务“四地”建设的制度规范,统筹协调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质量提升、标准化、品牌建设、认证认可、计量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和技术支持,加大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四)强化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服务“四地”建设积极成果,强化信息公开,增进公众了解,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严标准、育品牌、优环境、提质量的良好氛围。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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