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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21-00145发文字号 :青政办〔2021〕76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成文日期 :2021-10-1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的补充通知

青政办〔2021〕7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对《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任务分工的通知》(青政办〔2021〕24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原文(二)教育提质工程中的“6.开工建设45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省教育厅牵头)”内容调整变更为“6.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开工建设45所义务教育学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牵头)”。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项目方案,细化量化任务指标,及时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双减”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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