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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21-00445发文字号 :青政办函〔2021〕147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成文日期 :2021-08-3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第二十二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
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函〔2021〕1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在第二十二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青洽会)期间,我省共签订各类合作项目206项,签约金额1025亿元。其中,总投资额10亿元以上项目28个,投资额626亿元,占总签约额的61%。为进一步巩固青洽会成果,确保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全力完成今年投资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快落实青洽会签约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和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重大要求的集中体现,是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持续用力,狠抓落实,全力推动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明确目标任务。签约项目落实工作要以不断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为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项目履约率达到65%,开工率达到35%,资金到位率达到10%以上。到2022年6月底,“三率”分别达到90%、70%和30%以上。

三、细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签约项目责任制,在细化分解任务及完成时限的同时,把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任务有部署、工作见成效、项目早落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不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对签约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要定期通报;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要实行专人跟踪督查。

四、强化协调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协调解决项目落实涉及的用地、资源、政策等方面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引进来、留得住、发展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进一步加大综合协调力度,会同相关地区、部门和园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签约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做好信息汇总、统计及研判分析,相关进展情况按季度报送省政府。

联系人:白洁妍;联系电话:0971—6304324

附件:第二十二届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实责任分工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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