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5000185/2021-00292发文字号 :青政办函〔2021〕97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成文日期 :2021-06-17
青政办函〔2021〕9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第七届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
举办青海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全省各族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办好本届民族运动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充分展示我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运动水平,锻炼和培养民族优秀体育人才,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名称
全称:青海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简称:第七届全省民族运动会
三、主题
庆百年华诞,迎民族盛会,展河湟风采
四、主办单位
省民宗委、省体育局
五、承办单位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六、时间和地点
本届民族运动会于8月20日至25日在海东市举行,为期6天(包括开、闭幕式)。
七、参赛单位
西宁市、海东市,6个自治州,7个自治县,公安民警代表队,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
八、项目设置
(一)竞赛项目:民族武术、押加、拔河、举沙袋、民族式射箭、民族式摔跤(绊跤、北嘎、搏克)、民族马术(民族赛马、走马、跑马射箭、跑马拾哈达)、藏棋、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12个项目。
(二)表演项目:竞技类、技巧类、综合类。各代表团须组织至少1个表演项目。
九、参赛资格
(一)户籍在青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大学生运动员须是青海高校的在校学生。
(三)省、市州体工队现役、试训、集训队员均不得参加。
(四)2020年12月31日前退役运动员、各级各类业余体校运动员,可代表参赛单位报名参赛。
(五)符合相关竞赛、表演项目单项规程的有关规定。
(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十、组织机构
为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成立第七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筹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运动会召开后筹委会转为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公保扎西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
杨逢春 省政府副省长
副 主 任:王志忠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德军 省民宗委主任
尕藏才让 省体育局局长
王林虎 海东市委书记
执行主任: 王华杰 海东市委副书记、市长
执行副主任:刘 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德 措 省民宗委党组成员、专职委员
刘兴海 省体育局副局长
才让索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梅 岩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小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常红安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熊智辉 省广电局副局长
高顺年 省气象局副局长
赵济潮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副主任
马化伟 海东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袁 波 海东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郭 扬 海东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海林 海东市委常委、乐都区委书记
熊嘉泓 海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马 杰 海东市政府副市长
史瑞明 海东市政府副市长
张胜源 海东市政府副市长
袁 林 海东市政府副市长
张 琰 海东市政府副市长
郭海云 海东市平安区委书记
李小牛 海东市互助县委书记
十一、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及有关县、省直各有关单位要在省筹委会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省民宗委、省体育局等部门要给予工作指导,支持海东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第七届全省民族运动会圆满成功。
(二)海东市政府根据本总体方案,抓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运动会筹备工作、运动员资格审查及运动会期间的会务、接待、后勤保障、体育竞赛、宣传报道、安全保卫等工作,为第七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赛事环境。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谁承办、谁负责”。根据举办地实际和疫情防控级别及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分级精准防控。
(四)筹备工作和赛事等相关活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勤俭办事,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