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5000185/2020-00170发文字号 :青政办〔2020〕46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体育成文日期 :2020-06-24
青政办〔2020〕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以下简称《目录(2020)》)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目录(2020)》实施动态管理。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对符合市场化配置条件的公共资源项目,按相关程序补充列入目录;对依法不再适宜统一进场交易的项目,由行政监管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二、《目录(2020)》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同时《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目录的通知》(青政办〔2016〕159号)废止。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24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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