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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19-00227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9〕110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成文日期 :2019-10-17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收好官,开好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9〕1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在全省开展“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17日        

       

关于在全省开展“收好官,开好局”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第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收官阶段,是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也是明年各项工作开好局的关键阶段。为统筹做好四季度各项工作,全力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明年工作开好局打牢基础,决定四季度在全省开展“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重在冲刺收官,要在谋篇开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年初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前三季度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凝神聚力、提速冲刺、决战决胜,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好明年工作。

具体要把握好五个方面:一要聚力把握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倒排工期,思想再解放、精力再聚焦、责任再落实、措施再强化,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要聚力经济平稳运行,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精准分析、查漏补缺,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三要聚力防范重大风险,树立底线思维,审慎稳步推进债务防范化解,落实保安全、保稳定各项措施,保护好发展成果和群众利益。四要聚力改善民生,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高质量兑现各项民生承诺。五要聚力压实工作责任,实施“项目提速行动”,强化督查督办和追责力度,切实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与此同时,要抓好重大政策的研究落实,提早研究谋划好明年工作及“十四五”规划。

二、主要任务

第一,全力以赴推动稳增长。全面总结前三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跟踪研判形势变化,梳理查找问题,强化第四季度工作举措。抓紧研究谋划明年工作,研究提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思路、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安排建议。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企业开展精准调控和服务活动,实施入规企业培育制度,发挥新增长点潜力。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园区工业运行情况监测,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做好新建企业入规申报,推动重点企业提产扩能。继续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省属出资企业改革脱困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抓实盐湖资源制取金属锂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大科技专项,深挖盐湖化工、农畜产品等特色优势商品出口潜力,激发重点外贸企业活力。做好2019年度科技奖励评审和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筹备工作。围绕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培育壮大互联网融合产业新生态。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牦牛藏羊原产地可追溯工程,抓好特色农牧业品牌建设。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抓紧编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做好收割打碾、市场供销、春耕化肥供应准备和冬季饲草储备,提升应对冬春季灾害能力。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助力特色产业及中小企业融合电子商务发展,持续强化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十大促消费行动。开展冬春季文化旅游活动,做好旅游要素保障,谋划推出一批有特色有吸引力的旅游项目,抓好明年旺季各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全国高品位步行街试点建设,加大青海老字号认定、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力度,扩大网络团购、体验式消费等服务业发展。做好第二届进口博览会、22届北京科博会、广交会等参展工作,办好南京青海商品大集。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竞技体育新周期发展规划。推动环湖赛品牌赛事市场化,实现环湖赛纳入国际自行车联盟职业系列赛。举办好2019—2020赛季CBA季前赛(西宁站)、第四届中国青海国际冰壶精英赛等赛事,承办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公路自行车赛。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青海解放70周年主题宣传,加强文化旅游、对外交流、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及大美青海宣传报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体育局、省工商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外事办、省供销联社、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园区管委会,各市州政府)

第二,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交通债务化解,以盐湖集团、省投资集团、西钢集团等省属企业债转股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为重点,多措并举,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和社保基金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现象。研究制定社保基金风险应对举措。狠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房地产监测,全面运行统一的房屋交易服务和监测平台。持续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P2P网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做好涉众型金融投资受损人员稳控工作。全面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考核评估、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和全省绝对贫困“清零”任务,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聚焦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制定完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政策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公路建设任务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清零”。推进健康扶贫,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做好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高质量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开展整改“回头看”,扎实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聚焦打好八场标志性战役,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抓好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深化扬尘管控。完成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清零”任务。扎实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实施5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推进“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宗委、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各市州政府)

第三,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继续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完善国家公园管护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本底调查、生态价值评估、确权勘界等工作。总结首届国家公园论坛成果,启动第二届国家公园论坛的请示报备工作。启动三江源国家公园论证报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青海省“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审核、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全省草原资源清查。完成2018年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和三江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围绕推动实施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抓好摸底调研、沟通衔接等各项前期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要求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纲要》。持续推动三江源二期、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三北工程和天保二期工程项目建设,推动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治理。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恢复治理和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完成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现状与承载力评估验收。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工作。推进湟水规模化林场造林工作,开展林业碳汇造林试点。完成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家级核查整改任务。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做好重点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争取申办2020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事宜。推动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加强盐湖化工和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基础研究,加大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高原城镇固废垃圾处理等领域研究和技术攻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各市州政府)

第四,全力推动投资回稳。持续跟踪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拜会国家部委央企及高校衔接确定事项,推动合作事宜见到实效。紧盯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做实做细项目投资倒排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月预判监测调度。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项目生成年”活动。加快落实“以增补欠”新增项目,紧盯公路交通、工业、房地产投资三大领域,加强项目协调实施,加快新增新开工一批项目。加快“青洽会”、民营企业500强峰会签约项目落地实施,形成新的投资量。紧盯全省190项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引黄济宁”、西成铁路、青海至河南特高压、750千伏西宁北输变电、海西至塔拉线路、西宁机场三期、青海湖机场、玉树机场改扩建、青藏铁路格拉段电气化、牦牛产业冷链物流、多巴基地滑雪场等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建设国家能源革命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加紧编制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调研报告、青海电价特区研究报告和垃圾焚烧规划。做好能源项目投资工作,推进海南特高压外送基地配套新能源项目开工、玛尔挡水电站建设、海西特高压通道前期和羊曲水电站前期工作。加快中利光纤预制棒三期、比亚迪公司12吉瓦锂电、镁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高纯氧化镁、蓝科锂业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博鸿5万吨重铬酸钠、湘和11万吨废渣综合利用、康鹏20万方PC构件、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鲁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开工建设的采矿证、项目融资、股权转让等事宜,助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西宁综合保税区、海东跨境电商综试区申报。全力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拓宽业务渠道,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河湟新区科技园孵化器及标准厂房招商工作。衔接落实年度中欧班列、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开行事宜。持续推进交通领域续建新开工项目,实现扎倒、克大、涩察等9个项目年内建成通车,加快推进格茫、老油等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西宁大学筹建,落实好2020年度建设资金。启动2020年投资计划草案及2020年重点推进项目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十三五”发展规划剩余项目前期,开展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三个重大”研究工作,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局、省林草局、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广电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西宁大学筹建办,各园区管委会,各市州政府)

第五,深入推动重点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完成新增减税50亿元,深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改革,做好社保降费工作、非税新划转项目有序接收。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执行好新增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完成2017年全省资产负债表的试编工作,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域可办”“一网通办”,推动“审批破冰”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西宁、海东、海西营商环境评价试点建设。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双百企业”落实综合改革方案,推进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内部市场化改革试点和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剥离移交收尾工作。深入推进医改、生态、司法三大“国字号”改革,完成年度各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信社改革,完成5家农信机构改制农商银行。完成国有林场改革、森林保险投保和林业投融资改革工作。聚力攻坚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进收费车道改造、ETC门架系统等工程建设。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市(镇)落户限制。开展政策执行、转移支付资金、民生资金、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重大投资等审计,拟定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应急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宗委、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统计局、省林草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园区管委会,各市州政府)

第六,强化财政金融支撑。多渠道开源弥补减收,依法做好税收征管,实现应收尽收。加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做好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申请及后续工作。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推进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完善担保、小贷等“7类”机构的监管办法和配套制度,切实做好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和日常监管。收回投资基金和融资平台财政闲置资金。抓紧清理沉淀资金,在年底前形成新的有效支出。优化财政支出,加快已下达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推进财政存量资金“一年一清零”,优先利用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和项目结转资金偿还债务。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年内压缩一般性支出15%以上。保障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做好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大中央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开展2019年省对下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各总行争取支持规模。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加大循环经济、环境污染治理、技能环保技术改造和清洁能源创新项目信贷投放。深入实施直融“强基工程”,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金配置,精准对接企业、项目,对符合授信条件的暂时困难企业继续予以资金支持。发挥好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鼓励引导更多企业进场挂牌、改制和融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各市州政府)

第七,全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纲要(2019—2035年)》,加快西宁、海东、格尔木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加快实施兰西城市群发展规划青海方案,全面提升西宁省会城市核心竞争力,打造海东副中心城市,尽快形成同城效应和整体优势。统筹谋划新型城镇化与“十四五”规划。统筹安排好高原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第一批6个特色小镇创建,年底前完成规划确定及项目申报工作。推动数字、智慧、绿色、人文城镇建设,抓实“城市双修”试点,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初稿编制,继续推进市(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编制,推进市(州)县“多规合一”试点。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抓实“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政府)

第八,全面兑现民生承诺。切实办好十大民生实事。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青海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2019—2020年)》,深入推进教育支援帮扶合作交流,加快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部省共建高水平医院工作,启动健康青海行动,推进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推开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进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改革。提升中藏医药服务水平,建成10个省级中藏医重点专科,推进藏医药标准化建设。做好包虫病、鼠疫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和改进疫苗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以及省级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果,探索高值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采购,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统一城乡居民和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适当提高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报付标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上线运行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完成全省医保信息化系统建设立项、招投标工作。全面推进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做好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的目标任务。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落实好10个日间照料中心和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完成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十三五”规划任务,做好冬季取暖保障工作。全力稳控市场物价,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州)长负责制,遏制猪肉等重点商品价格过度上涨,完成年度价格调控目标任务。做好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和2019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各市州政府)

第九,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完成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任务,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初审考评工作。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科学开展冬季施工,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检查排查,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持续巩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加强灾害风险监测研判,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有序推进盐湖引流疏导工作,全面防范化解引流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和隐患。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和食药品安全监管,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聚焦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等,强化安保维稳、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召开民族工作创新与发展座谈会、全省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会。全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深化治欠保支,集中开展农民工欠薪信访问题化解工作。(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省民宗委、省退役军人厅、省信访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各市州政府)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上述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意识,落实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目标不动摇、干劲不松懈,从堵点、难点、关键点和细节抓起,以钉钉子精神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明年经济平稳增长奠定基础。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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