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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18-00071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8〕100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成文日期 :2018-07-07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夏秋季攻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8〕10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在全省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7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省开展“夏秋季攻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第三季度是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主要节点。为全力做好三季度各项工作,确保今年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开创新局面,在一、二季度“百日攻坚”和“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基础上,决定三季度在全省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下半年工作的部署要求,“夏秋季攻势”要着力把握好四个方面:一要凝聚思想共识。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部署,对照目标责任,对照工作进度,对照差距短板,强化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攻坚克难的责任感,充满激情、鼓足干劲,做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排头兵。二要聚焦工作重点。围绕深入实施“五四战略”,进一步聚焦三大攻坚战、工业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区域发展、农牧业增产、旅游消费、安全生产、社会民生、创业增收等重点任务,抓住切入点、突出着力点、把握结合点、控制关键点,抓两头带中间,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三要强化发展保障。围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审批、用地、环评、资金等要件,围绕保障重点生产的煤、电、油、运、气等要素,围绕保障重点工程的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技术人才、原料供应等条件,围绕保障重大活动的交通组织、市场监管、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要求,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消除“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四要坚持真抓实干。扎扎实实转变作风,真正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在解决问题、狠抓落实中推进发展。大力推行“现场工作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实打实掌握情况,点对点督查工作,面对面解决问题,以实干出实绩,以实干见实效。

二、目标任务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总结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下半年重点工作及完成举措建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2.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制定《青海省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青海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深化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海西枸杞采摘”劳务输出专项活动。督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确保实现全年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的目标。调研农牧区未就业大学生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3.认真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牵头组织好八场标志性战役。加快城市周边县城主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度,加大高排放车辆治理力度,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管理,加强重点城镇扬尘综合整治,推进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等,确保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湟水河出省断面水质达标。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4.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做好迎接国务院2018年大督查各项准备及迎检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强基固本。

5.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做好盐湖钾肥债转股、西钢债务重组、缓解庆华集团债务压力、衔接省投集团债务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组织开展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及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制定《青海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完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引导不合规机构退出市场。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

6.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全省隐性债务化解和问题整改台账。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各项政策,制止地方政府及部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一步盘活财政沉淀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

7.认真贯彻全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制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牵头组织打好“八个攻坚战”。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全省产业扶贫现场观摩会、全省就业扶贫现场观摩会,办好“六盘山片区政协精准扶贫交流推进会”。做好国家对2017年7个计划摘帽县(市、区)的第三方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省扶贫局

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

8做好支援帮扶合作交流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筹备做好省党政代表团赴援青省市拜访交流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9.牵头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善问题整改电子台账,严格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完成我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10.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推动省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11.修改完善《关于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若干意见》。召开全省质量大会,做好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工作。开展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检查行动和食药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活动,持续推进“双安双创”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各园区管委会等,各市州政府

12.加快推进牦牛产业发展,实施“3311”工程,启动“青藏高原牦牛高效安全养殖技术应用与示范”专项。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13.推动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跟踪管理“百项创新攻坚项目”。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4.推动部省会商工作,围绕“四个千亿元”产业部署科技重大专项,加快新能源、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三大绿色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加大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建设,强化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和孵化。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15.加强高端人才培养,启动首届“青海学者”、第三批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选拔工作。

牵头单位:省人才办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6.出台《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7.编制“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申报方案,持续推进两化融合“4个10”工程。做好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试点示范项目评估上报工作,持续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西宁市政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18.开展“金融暖企”行动。做好大美煤业60万吨烯烃等重点工业项目融资服务,推动直接融资平稳增长。实施“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和“国企骨干工匠培育计划”。落实《关于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等

19.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做好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和钢铁行业50万吨去产能后续工作,持续开展“地条钢”排查。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妥善安置分流职工。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0.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西宁、海东开展培育发展住房租赁试点。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21.加快出资企业2017年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建立国有资本收益预算管理制度,积极协助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国企间的联合重组步伐,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2.落实各项“降成本”政策措施,对照收费清理改革任务,开展清理改革情况“回头看”检查。全年降低企业成本50亿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工商局等

(四)科学精准施策,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3.制定“项目生成年活动”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提出2018年新增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及时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青海湖环境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机场、铁路建设及征地拆迁等资金。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管理相关规定,推进深化投融资改革,加快扁都口到门源、西宁至互助特许经营项目公司组建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推进“工业强基发展年”工作,破除无效供给,培育新动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做好上下游产业对接、要素协调服务等工作,确保青海油田公司、盐湖集团、省投资公司等大型企业发挥好“稳增长”稳定器作用。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等

25.稳定工业投资,紧盯抓实全年800亿元的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推进《2018年百项创新攻坚及百项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项目和责任事项。推进比亚迪10GW锂电池、盐湖比亚迪公司“2+3”碳酸锂、五矿盐湖一里坪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锂电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

26.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锂电、金属合金、光电、新型化工、光伏制造及电子信息五大板块为主的新材料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储能电池隔膜材料、高档电解铜箔、光纤预制棒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园区管委会

27.加强环柴达木地区资源勘查,做好清洁能源矿产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海西州、海北州政府

28.认真贯彻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分解细化全域旅游《实施意见》。开展旅游市场“暑期整治”和绿色自驾出行主题活动。启动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加强环青海湖地区“四自”整治力度,加大景区建设力度,做好国家旅游局5A验收。

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等,各市州政府

29.稳步实施“厕所革命”,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召开全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现场会。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发展委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各市州政府

30.做好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扎实推进“三大核算”改革工作。制定《青海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开展绿色发展年度评价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五)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31.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国家绿色系统集成项目落实。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等

32.开展国家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深入推进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行动,推进能耗在线监测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各园区管委会,各市州政府

33.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期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34.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5个专项规划,全覆盖开展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情况调查,筹备成立中国科学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启动三江源自然资源本底调查。

牵头单位: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相关市州政府

35.推进三江源二期、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项目实施。继续推进环青海湖地区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青海湖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项目、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林业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等,各市州政府

36.做好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进度,完善国家公园管护体系,制定可可西里遗产地相关规划,加快生态文明制度落地示范项目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海北州、海西州政府,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

37.筹办全国造林绿化现场会。加快推进国家湟水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和西宁生态森林公园建设。督促指导落实全年造林绿化任务,启动实施全省首次泥炭沼泽碳库调查。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六)聚焦社会主要矛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38.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大学生资助工作,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稳步推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深化治欠保支工作,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力度。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各市州政府

39.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制定《青海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加快推进三江源民族中学二期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落实“全面改薄”缺口资金、重点高中建设项目后续建设资金。落实教育援青工作会议精神,召开高校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召开2018年全省优秀教师表彰大会。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

40.办好文化和旅游部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全省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落实全省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回头看”活动。参加第九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责任单位:省扶贫局等,各市州政府

41.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扎实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召开全省包虫病防治现场推进会。落实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加强全科医生培养,筹办全省藏医药发展大会,启动中藏药资源普查工作。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42.办好第十七届环湖赛、第三届环青海湖自行车联赛总决赛、第七届环青海湖大学生公路自行车赛、第六届环青海湖残疾人公路自行车赛等赛事。做好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开闭幕式工作,并组织好第三季度各类赛事。筹备组织射箭精英赛。做好体育产业统计工作。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省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

43.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制定有关政策。调整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及时下达第二批就业补助、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等预算项目资金。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44.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以及西宁市、海东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召开全省优秀退伍军人和接收安置先进单位表彰暨2018年度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会议,落实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45.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高原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加强运行调度监测,如期完成投资任务。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46.制定《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争取国家民委“中华民族一家亲”三下乡活动来青开展活动。扎实推进“精神脱贫”试点工作。落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协议》和《全省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实施民族宗教社会管理创新资金项目,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亮点工程。推进全省藏传佛教活佛身份甄别和全省民间信仰“两个专项”工作。

牵头单位:省民宗委

责任单位: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7.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完成“阳光警务”平台联调联试,加快推进“智慧警务室”建设,探索大数据引领警务新模式。做好“环湖赛”等安保维稳工作。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责任单位:省安全厅、省司法厅,各市州政府

48.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实现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平台与人民调解工作平台数据同步共享、数据信息统一。制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筹备人民调解工作会。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责任单位:省安全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信访局、省网信办等,各市州政府

49.做好防汛抗旱、灾害防治救助工作,重点做好主汛期山洪灾害、城市内涝、水库安全防御等工作。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安全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各市州政府

50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制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入开展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加强安全监管力量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八)抓好城乡区域统筹,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

51.修改完善《青海省构建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研究》,对照兰西城市群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并完善《规划》实施的“1+N”体系。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政府

52.制定《关于全省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53.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抓好设施农牧业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54.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垦等改革进程,完成土地确权成果省级数据汇总。推进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55.做好同仁县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审核申报工作。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市州政府

(九)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56.有序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掌握好节奏、步骤和力度,做到省、市(州)、县机构改革有机衔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5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向市(州)县延伸,加大简政放权成果运用。

牵头单位:省编办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58.健全地方债券发行体系,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机制,顺利发行三季度政府债券。继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执行西部大开发、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退税政策,制定盐湖资源税政策,开展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政策研究。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各市州政府

59.持续推进全省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工作,深化国家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农村信用联社、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青海银行等

60.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形成盐湖股份公司综合改革方案,编制西钢集团改革脱困实施方案,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综合改革攻坚,加大力度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继续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其他社会工作,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深化省属出资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1.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管理绩效审计、地方性隐性债务审计等,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牵头单位:省审计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62.加快推进商务部2018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项目工作。加快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省级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畅通“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办好香港青海商品大集。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双育计划”。出台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促进外资增长、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等政策措施。积极融入“南向通道”建设,拓展在西亚、欧洲境外营销网络,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开行。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西宁海关、中国铁路青藏公司等

63.组织实施好招商引资突破提质年活动,跟踪落实“青洽会”签约项目后续资金落实等工作,确保完成全年750亿元招商引资任务。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18土库曼斯坦中国商品展销会、厦洽会、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参展参会工作,完成中国(青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64.强化“双创”工作,继续推进2018年“创客中国”暨“创青春”青海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创新平台运营机制。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5.推进西成铁路、西宁机场三期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祁连机场竣工通航工作。推进扎麻隆至倒淌河高速公路等32个续建项目和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等7个新开工项目建设,做好16个年内计划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推进“畅通西宁”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青海机场公司、中国铁路青藏公司,相关市州政府

66.加快西干渠、北干二期、蓄集峡、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等重大工程建设步伐,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相关市州政府

67.推进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省人民医院城北院区等9个社会事业领域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完成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西宁市政府

68.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全省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进行抽查。统筹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四十一证合一”。完成义乌青海品牌商品馆建设工作。召开全省“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表彰大会。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69.紧紧围绕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深入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牵头单位: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审改办、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等

70.筹备召开全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抓好年内重点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对照上述任务分解,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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