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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17-00447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7〕12号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成文日期 :2017-03-0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青政办〔2017〕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王建军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业经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连同计划、财政报告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5日

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5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代省长王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对青海来讲具有里程碑意义。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8月22日至24日,又亲临青海视察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青海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各族人民,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72.49亿元,比上年增长8%;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8.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4%,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盘点过去一年的工作,有以下六个鲜明特点:

(一)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我们坚持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质量,推动发展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化解59万吨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商品住房库存面积下降25.6%。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降低企业各类成本近60亿元。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力度,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向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新能源稳步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业分别增长14.8%、35.1%,园区集聚效应明显增强。农牧业向特色化、优质化发展,注重培育高原绿色、有机、富硒农畜产品品牌,种植业结构逐步向粮经饲三元结构转变,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取得新成效。服务业向专业化、新型化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首次超过工业,消费呈较快增长态势,旅游总收入突破300亿元大关。投资结构日益改善,一产投资增长7.4%,三产投资增长31.5%、比重达到58.6%,民间投资增长9.4%、实现由负转正。通过创新适应新需求有效供给,实现了结构更优、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的发展。

(二)基础设施持续加强。我们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9个重点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格敦铁路饮马峡至马海段开通运营,“畅通西宁”工程进展顺利,果洛机场通航,曹家堡机场总体规划获批。水利工程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开闸通水,西干渠和北干二期开工建设,蓄集峡水利枢纽、黄河干流防洪、拉西瓦灌溉等重点水利工程全面推进。绿色能源示范省建设正式启动,清洁能源首度跨省消纳,光伏装机接近700万千瓦。果洛三县联网工程圆满完成,“电力孤岛”并网,实现了全省大电网县域全覆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宽带青海建设加快推进,西宁入选“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全国首个藏文搜索引擎“云藏”上线。所有这些都进一步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后劲。

(三)协调发展持续提升。我们坚持城乡一体、区域协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协调发展。城镇化水平继续提高,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速升级,县域经济向多极化方向发展。16个美丽城镇、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年度任务全面完成,群科镇、茶卡镇入选首批中国特色小镇。城乡发展更趋协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启动,39.4万群众饮水标准显著提高。率先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成151个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格局不断优化,东部城市群龙头带动作用持续增强,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顺利推进。支持海西转型发展40条举措落地见效。环湖、青南地区生态产业加快发展,平安与振兴工程持续推进。优势互补、彰显特色、竞相发展的城乡区域格局正在形成。

(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我们坚持生态保护与制度建设同抓、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并重,驰而不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全面展开,省州县乡村五级管理实体完成组建,“点成线、网成面”的管护体系正在形成,年度任务圆满完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具有青海特色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三江源二期、祁连山、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实施,生态状况日益好转。重点生态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完成阶段性任务,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5%,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比例达83.3%,预计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左右,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各族群众守望蔚蓝天空、呼吸清新空气、喝上干净水的愿望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绿色获得感不断提升。

(五)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我们坚持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以三大“国字号”改革为牵引,着力抓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409项,省市(州)县行政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运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公布。商事制度改革有力有序,实现省市县三级“五证合一、两证整合、一照一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增市场主体超过7.3万户。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确定建设创新型青海“三步走”目标,全面启动青海大学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健全品牌质量监测体系。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成,填补了我省空白。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出台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政策意见,省国投公司、盐湖股份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1.1%,国资国企实现提质增效。财税金融改革稳步推进,整合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设立10个政府引导基金,有效撬动了社会资本投入。全面推开“营改增”,完成资源税改革任务,实现税制平稳转换。直接融资突破600亿元。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落户我省。开放带动战略深入实施,开通西宁飞往东京、吉隆坡的航线,国际航线达到6条,航空旅客吞吐量突破500万人次。首趟中欧班列青海号顺利投运,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正式封关运营。精心组织青洽会、环湖赛等重大经贸文体活动,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55亿元,增长10.8%。对口援青合作取得新成效。各领域标志性、支柱性改革举措相继推出,为青海的发展增添了新动能。

(六)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我们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小财政办大民生,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5.5%。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全方位构建和落实“1+8+10”政策体系,建立驻村帮扶“123”工作机制,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开工率和工程进度均居全国前列。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援青层次不断提升。6个县、400个村、11万人实现“脱贫摘帽”。海西州率先在全省实现脱贫清零。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新增城镇就业6.35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19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89%,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34家。社会事业加快发展,15年免费教育稳步实行,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三江源民族中学、省级文化“三馆”和安多藏语译制中心建成投用,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2%。“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启动实施,综合医改持续攻坚,各族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远”的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实现中期目标。实施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8.06万套、农牧民危旧房改造6.5万户。公共安全水平巩固提升,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及时妥善处置门源、杂多地震,做好救灾恢复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物价涨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1.8%,为近十年来最低。随着民生福祉水平的持续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我们向全省人民承诺的民生10件实事已全部兑现,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低保等13项民生指标调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一年来,我们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府法治建设、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取得新进步。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制定政府规章4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45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16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发展。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军政军民关系更加紧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坚决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狠抓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多次开展专项督查,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经受住多重困难和压力挑战,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省委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有效监督、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团结拼搏、积极作为的结果,也是国家部委、各援青省市和各方面真心相助、真情帮扶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青海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驻青单位、驻青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向所有关心和支持青海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前进中的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任务依然艰巨;部分企业盈利空间收窄,实体经济发展依然困难;民间投资活力不强,投资增长支撑和后劲依然不足;财政收支压力加大,居民增收渠道依然不宽;脱贫攻坚难度很大,需要补齐的短板依然较多;政府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效率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依然存在,等等。我们要正视困难,直面问题,始终保持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2017年工作总体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对于巩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当前,青海的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要求,省委提出“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转变,从研究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的转变,从农牧民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转变”的治青理政新思路,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全省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坚定了我们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我们要始终牢记习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谆谆嘱托,大力推进“四个扎扎实实”落地落实,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不断开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深化创新驱动,着力补齐发展短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的结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8%,进出口总值增长5%,旅游总收入增长2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物价涨幅控制在3%以内,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比例保持在83.3%以上,节能减排控制在国家规定目标以内。上述主要预期目标,既注重了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又把握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点,突出了“量”和“质”的关键点,符合现阶段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体现了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和战略思维,经过努力是能够办得到、办得好的。

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有三个方面需要用心把握:一是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平衡点。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三者是有机联系的整体。我们要坚持以改革来推动发展,以发展来维护稳定,以稳定来提供保障,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主动权。要始终把改革创新贯彻到治青理政的各个环节,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循经济规律推动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推动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推动包容性发展。要始终守牢稳定这条底线,持续深化平安法治青海建设,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践行,持续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持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二是把握好民生民心民力的结合点。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青海发展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面积占比都在高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民生、顺应民心、体现民力,既坚持以小财政办大民生,从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紧盯民生领域新变化新问题,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合理引导预期,使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惠及各族群众,让民生民心民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还要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特别是文化自信,大力弘扬青藏高原精神,团结带领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断激发各族群众用勤劳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的内生动力,让劳动光荣、创业光荣、奋斗光荣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三是把握好生态生产生活的关键点。生态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人是关键和决定因素。要大力推进生态生产生活联动,全面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把生态文明渗透到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全过程,把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建立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上,提高生产力发展与生态建设的联动效应,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在保护生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实践中,探索走出一条青海绿色崛起之路。

三、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政府工作任务很重、责任很大。必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体制机制更加充满活力。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抓好企业兼并重组、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压减132万吨煤炭产能。研究制定分类处置僵尸企业政策,妥善安置企业分流职工。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可调控”原则,把去库存同促进人口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土地供给和房地产开发布局,扩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和保障房以购代建规模,注重消化商业房地产库存,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和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各类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促进企业扩大股权融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力争全年降低企业成本50亿元以上。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推动优胜劣汰、质量兴农。

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按照“总体渐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在继续抓好三大“国字号”改革的同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为目的,继续抓好“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进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证照分离”试点,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加紧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把该“放”的果断放开,把该“清”的彻底清除,把该“管”的坚决管好,营造活而有序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快财税金融改革,健全财力稳定增长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明确事权支出责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债务风险管控。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抓好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推进“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模式和“两权”抵押试点,推广“政银担”“政银保”合作及风险共担机制,引导交易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国企国资提质增效工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试点,尽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同时,进一步降低门槛、完善政策、放开领域、营造环境,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抓好农村牧区改革,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个人账户制度等改革任务。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加快标准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百项创新攻坚”、“重点产业科技支撑”、科技“小巨人”计划、“双倍增”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推进光电新材料、光伏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突破N型太阳能电池、新型合金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组织实施“1020”生态农牧业重大科技支撑工程。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坚持多予放活的原则,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培养使用好各类人才。实施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高精尖缺”人才绿卡制度。支持青海大学人才特区建设。持续优化人才政策环境,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开展“青海人才工作伯乐奖”评选活动,广开进贤之路,广纳有志之士,努力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二)进一步扩大项目投资,促进支撑保障更加强劲有力。

加大有效投资力度。积极跟进国家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支持藏区发展等重大项目规划,加强沟通协调和衔接工作,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和政策支持更多地向青海倾斜。立足比较优势,选准投资方向,借智借脑,精心谋划,推出一批起点高、带动作用强的重点投资板块,加大项目储备和滚动推进力度。盯紧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的项目,拓展资金来源,加大省级统筹,用好用活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债券,增强政府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全面放宽民间投资的领域范围,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融资模式。大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依靠改革的“力度”、暖商的“温度”来提升民间投资的“热度”。

统筹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着眼于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落地。着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建成花石峡至久治高速公路,力促格敦铁路、祁连机场、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竣工,加快格库铁路建设,抓紧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开工建设西成铁路、曹家堡铁路物流基地、格尔木铁路交通枢纽等重点工程。启动环西宁市交通路网体系升级改造,加大西宁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前期工作力度,继续实施“畅通西宁”工程。加快绿色能源示范省建设,推进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新安排太阳能光伏装机100万千瓦、风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加快国家确定的4个光热发电项目建设,扩大新能源就地消纳和省外输送规模。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尽早建成积石峡灌区、黄河干流防洪等工程,全面推开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二期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加快推进蓄集峡水利枢纽、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宽带青海”和“数字青海”建设,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现“提速降费”,打造以西宁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宽带无线城市群”。实施一批基础传送网、数据中心、数字政务、中小企业信息化、物联网等信息化工程,着力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更加扎实有效。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有序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30项重大任务和10亿元基础设施项目。抓紧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立法基础工作。加强资源有偿使用、生态文明评价考核等制度建设。完成环保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依据国家生态功能区定位,划定并颁布生态保护红线,抓好自然资源产权保护试点,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有“边界”、有“规矩”。推进重大生态治理工程。抓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保护建设、南北山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的实施,启动环湖地区生态保护与治理二期工程,抓好“三滩”引水综合治理等项目前期,推进“山水草林田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完善“一屏两带”生态格局,维护高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以“碧水蓝天”和“家园美化”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河长制”,谋划实施湟水河全流域综合治理。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清洁取暖。巩固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实施50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扎实开展“三线四边”环境整治和绿化行动,为大美青海增绿添彩。

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加快推进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畜禽养殖、粮油种植、果蔬和枸杞沙棘“四个百亿元”产业,增加绿色、有机、安全、高品质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构建和延伸“接二连三”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农牧业全产业链收益。建好“菜园子”,丰富“菜篮子”,布好“菜摊子”,规范“菜贩子”,解决农民卖菜难、群众买菜贵问题,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让群众吃得起、吃得安全、吃的放心。做大做强做优工业经济。坚持绿色循环低碳方向,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推进盐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特色轻工、建筑材料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盐湖锂、镁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促进产业链延伸融合。构建“八大绿色产业技术体系”,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锂电产业基地和光伏制造中心。加大重点地区资源勘探力度,为绿色发展提供可持续支撑。提升现代服务业层次和水平。着力发展现代物流、工业设计、节能环保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工业消费品和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着力提升中高端消费品供给能力。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流通效率。适应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发展家政服务,打造更多满足社会需求的精细化、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品牌,让老年人得到温馨照料和陪护,让婴幼儿得到细心看护和抚育,让年轻人从繁杂的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安心干事创业。提升旅游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向世人更多地展示美轮美奂的青海印象、青海风采。扎实做好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冲刺工作,力争申遗成功。

(四)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促进全域青海整体功能更加协调。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认真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四个“实施意见”,抓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发展特色小城镇,加紧报批海西区划调整方案,加快共和、同仁、贵德、海晏、玛沁等县撤县建市和湟中县撤县建区步伐,推动门源、民和、互助等三个民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体制转变。建设16个美丽城镇和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统筹地上地下建设,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试点,促进城镇生活更加宜人、更加宜业、更加宜居。

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置,加快城镇道路、垃圾处理、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向农牧区延伸,扩大垃圾分类处置覆盖范围。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城镇教师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支教,鼓励公立大医院医师到农村牧区和街道社区开展诊疗服务。

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推动兰西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一核两带一圈”新布局,促进东部城市群提速扩容、转型升级。落实加快海西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意见,实施一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补链项目。推进环湖地区特色种养、加工、旅游等产业发展。加大青南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进一步实施好青甘川三省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发展规划。支持各县(市、区)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错位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提高县域经济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贡献率。

增强各类产业园区竞争力。进一步明确各类产业园区发展定位,进一步理顺各类产业园区体制机制,赋予各类产业园区更多的管理权和自主权,突出创新、循环、示范功能,集聚主导产业,激发各类产业园区动力和活力。通过实施一批供排水、电力、道路、燃气等项目,提升产业园区承载能力和综合功能。同时,统筹解决好园区外产业发展的问题,推动区内区外产业良性互动、竞相发展,不断筑牢企业创造财富的根基。

(五)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推进脱贫攻坚,破解民生“难点”。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8+10”组合拳,创新扶贫机制,继续输血、强化造血、防止失血,巩固住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好易地扶贫搬迁,因地制宜发展后续产业,切实把扶贫扶在点上、扶在根上,确保11个贫困县摘帽、500个贫困村退出、14万贫困人口脱贫。当前,城市低保边缘人群和农村贫困边缘人群问题日益凸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妥善解决。促进就业增收,稳定民生“支点”。突出高校毕业生、城乡“两后生”、去产能分流职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城乡“两后生”劳动技能培训计划和去产能分流职工再培训计划,狠抓特色劳务品牌打造,鼓励引导农牧区劳动力有序转移,稳住就业“基本盘”。坚持发展经济与增加收入并重,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增加财产性、经营性收入,更好体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回应民生“热点”。启动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落实好15年免费教育政策,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高职院校与产业园区有效对接。不断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健康青海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全面落实综合医改试点各项重点任务,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与养老需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加快推进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方便群众转诊就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济救助制度,保障各类人群有尊严地生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倡导全民阅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改造提升一批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服务中心。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新社会治理,消除管理“盲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各族人民团结的生命线。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双拥共建,促进军民融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管好文化场所,净化网络空间。以“五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实施文明细胞工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让好家庭家教家风支撑每个公民安全健康美好的生活。

顺应群众新期待,今年我们将继续办好民生10件实事: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8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85%以上,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招考5000人左右;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社会实践及校外活动收费项目,将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50元,新建及改扩建75所公办幼儿园;落实社保提标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15元、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5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350元;继续实施婴幼儿营养改善、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牧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和村医报酬,为200所学校配齐配强卫生室,免费治疗结核病2000例,筛查包虫病重点人群100万人,综合施策,最大限度解决疾病给人民健康造成的困难和痛苦;改扩建农村公路6000公里,建成便民桥涵200座,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将高龄补贴月人均标准提高20元,新建3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0个医养融合服务机构;实施7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5.6万户棚户区改造和6万户农牧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同时,强化“软件”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提高综合效益。相信随着这些实事的办成、办好,会进一步提升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六)进一步增强内外联动,促进开放合作更加充满生机活力。

深化“一带一路”务实合作。与周边省区协同争取国家重大工程布局,力争开通国际货运包机,谋划打造向西开放的大型物流集散地,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强与沿海沿边地区通关一体化合作。实施青藏国际陆港项目,完善西宁机场口岸配套,推进跨境电商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鼓励更多的青海企业“走出去”,让世界认识青海,让青海走向世界。加强与内地的合作交流。抓住用好对口援青、东西部扶贫协作机遇,跟进落实赴援青省市考察成果。有效提升我省市州与国内发达城市间的合作交流层次。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国家支持相结合,持续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以绿色理念继续办好青洽会、环湖赛等展会赛事,讲好青海故事,办好青海事情。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招商引资和选商择资上台阶。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培育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外贸自主品牌行动计划,重点打造特色轻工、农畜产品、新能源等三个出口基地,加大枸杞、沙棘等企业出口资质认证培育,支持高原特色和优势产品出口,稳定机电设备等进口规模,实现外贸稳健发展。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政府工作更加公正务实有为。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政府各项工作中,做良好政治生态的建设者、践行者、维护者。

忠诚干净担当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

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公正务实有为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气力改进会风文风,着力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着力强化督查和问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真抓实干、进一步奋力追赶,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青海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15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对青海的重要讲话为指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呈现更多积极变化,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72.49亿元,增长8%,其中一产增长5.4%,规上工业增长7.5%,三产增长8%。三大需求平稳回升,投资增长1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进出口总额降幅持续收窄。就业大局稳定,城镇新增就业6.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19万人次,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89%。价格走势稳中趋缓,全年CPI涨幅1.8%,为近十年最低。

增长动能加快转换。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快速成长,光伏发电装机接近700万千瓦,清洁能源首度跨区外销。锂电、新材料、光伏光热和盐湖资源综合利用4个千亿元产业加快发展,园区集聚效应明显增强。服务业占比超过40%,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首次超过工业,旅游总收入达到310.3亿元,增长25.1%,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500万人次。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种植业结构进一步向粮经饲三元结构转变,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冷水养殖势头强劲,绿色、有机、富硒和规模经营成为农牧业转型升级的主旋律。

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格敦铁路饮马峡至马海段开通运营,格库铁路、青藏铁路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加快推进。茶格高速、德香高速等9个重点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新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畅通西宁”五大工程进展顺利。果洛机场正式通航,祁连机场和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全面开工。投入运行我国首座10MW具备规模化储能的塔式光热电站,大河家和石头峡水电

站并网发电,果洛联网工程圆满完成,实现了国家电网县域全覆盖。引大济湟总干渠正式通水,西干渠、北干二期开工建设,蓄集峡水利枢纽等进展顺利。数字青海、宽带青海加快推进,全国首个藏文搜索引擎“云藏”上线。

绿色发展成效显现。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全面展开,组建五级管理体系,“一年夯实基础”工作圆满完成。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启动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管改革试点。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工程进展顺利,大美青海、青海湖、中国夏都等绿色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全省湿地面积达到814.4万公顷,居全国首位。木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阶段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6%左右,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5%,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比例为83.3%。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5.5%,民生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向全省人民的承诺全部兑现。落实银川会议精神,打好“1+8+10”组合拳,构建“四位一体”扶贫大格局,投入扶贫资金73.4亿元,如期实现11万人、400个村、6个县脱贫摘帽,精准扶贫首战告捷。13项民生指标调标工作完成,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4%。15年免费教育稳步实行,师大新校区、三江源民族中学和省级文化“三馆”投入使用,城乡各类保障房建设完成年度目标。门源地震灾区住房重建和加固完成,杂多地震灾区群众得到妥善安排。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

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情况下,取得这些成绩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周密部署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年来,全省上下坚定信心不动摇,加快发展不松劲,改善民生不停步,干字当头不懈怠,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坚持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总书记“3·10”、“8·24”重要讲话,明确定位、增强自信,努力开创青海工作新局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及时召开经济工作视频会议,强化抓早、抓准、抓实、抓好,加强督查,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坚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进一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脱贫攻坚、办好实事、引导预期,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抓调整优供给。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创新驱动,统筹推进重点任务,有力促进结构调整和动能转换。技术创新投入持续增加,光伏逆变器、盐湖提锂等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提前完成50万吨钢铁和9万吨煤炭年度压减任务,妥善安置分流转岗人员1088人。商品房库存面积下降25.6%,去化周期降至13个月。着力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债务总体处于安全区域。落实财税和行政收费减免等政策,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实施天然气和运价优惠政策,累计降低企业各类成本近60亿元。二是抓投资稳增长。从我省阶段性发展特征出发,以扩大有效投资为牵引,实现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增后劲的有机统一。大力开展“三促一抓一推动”活动,提前启动一批“十三五”重大项目,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33.亿元,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14.5亿元、专项建设基金193亿元。实施项目前期突破工程,青海湖机场、湟水北干二期等重大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出台“1+3+5”政策措施,民间投资逐月回升,全年增长9.4%。三是抓统筹促协调。分类指导,研究出台差别政策,促进了城乡区域错位发展、格局优化。召开海西工作座谈会,实施支持海西加快发展转型的40条举措,推进408项重大项目建设,海西经济企稳回升。研究进一步促进西宁、海东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西宁、海东经济增速领跑全省。争取落实“十三五”藏区规划项目138个,总投资4859亿元,召开果洛工作会议,推进平安振兴工程,一批项目稳步实施。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意见,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四是抓财金强支撑。强化财政金融协调联动,创新方式,破解难题,多措并举防范风险,有效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公共财政支出1522.6亿元,设立10支政府性引导基金,有效撬动了社会资本投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38.4亿元,同口径增长8.3%,总财力达到1694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5570.2亿元,增长6.9%;贷款余额5579.8亿元,增长11.9%;直接融资突破600亿元,增长27.3%;成功实现正平路桥主板上市、晶珠藏药“新三板”挂牌、藏格钾肥借壳上市,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落户我省。五是抓改革扩开放。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加强合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生态文明制度、医改、司法三大“国字号”改革进展顺利,“放管服”、投融资、国资国企、财税金融领域改革取得成效,新增市场主体超过7.3万户。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青洽会”、环湖赛等重大节会成功举办,双向合作投资发展提速,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正式封关运营,首列中欧班列成功开通,新开辟西宁至东京、吉隆坡两条国际航线。实施“十三五”对口援青规划,落实援青资金14.1亿元,赴援青省市学习考察达成一批重要成果,对口援青层次全面提升。比亚迪锂电项目等重大招商项目开工,招商到位资金755亿元,增长10.8%。

二、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主要目标

2017年是“十三五”时期非常重要关键的一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信心不可动摇,困难不容低估。新的一年,宏观经济环境仍然复杂多变。全球经济仍将处于缓慢复苏进程中,但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进一步凸显。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但结构性矛盾突出,有效需求增长乏力,实体经济困难较多,经济发展希望与困难并存。当前,我省发展有着重大的政策机遇,有着明显的后发优势,有着较好的发展基础。特别是习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为我们在国家战略中赢得一席之地创造了难得机遇,青海在全国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加之省委省政府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推动脱贫攻坚、深化省际合作上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办法和措施,这些重大举措将持续显效。同时应该看到,我省经济发展仍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老问题叠加,工业传统支柱产业发展仍很困难,新经济新动能尚在培育,投资持续增长乏力,财政收支压力不减,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困难。综合研判,2017年我省发展环境与2016年大体相当,有利因素在增多,但风险挑战不容低估,要坚定信心,做充分准备,争取最好结果。

在综合研判国内外发展形势、分析增长动力、兼顾发展需要和可能的基础上,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研究提出了2017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的结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8%,进出口总值增长5%,旅游总收入增长2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物价涨幅控制在3%以内,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比例保持在83.3%以上,节能减排控制在国家规定目标以内。以上指标既把握了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又突出了发展“质”和“量”的关键点,是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规律,权衡各种因素慎重提出的。实现这些目标是有难度的,需要付出极大的艰辛和努力,我们要增强“稳”的责任感和“进”的紧迫感,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2017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和措施

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头绪多、要求高,必须统筹兼顾,抓住关键点,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贯彻省委提出的“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转变,从研究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的转变,从农牧民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转变”的发展思路。在工作中,强化统筹城乡发展,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产业培育壮大,以改革为先、以创新为核、以生态为基、以项目为主、以投资为要、以工业为重、以民生为本,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实施好“1020”生态农牧业重大科技支撑工程、“百项创新攻坚工程”、“重点产业科技支撑工程”、科技“小巨人”计划和“双倍增”工程,财政科技投入增长20%,构建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等八大绿色产业技术体系。加快搭建新材料产业创新研究院、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启动工业强基工程,组建太阳能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突破N型太阳能电池、新型合金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以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升级。建立绿色科技支撑保障和应用推广机制,加快绿色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推动青海国家高新区与大学科技园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双创”,打造更大平台,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注重人才支撑,探索引智引才新模式,实施好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和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弘扬“工匠”精神。

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大数据产业。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推动发展。加力实施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高原大数据灾备中心和云上青海平台,实施民生云、政务云、生态云“三大示范工程”。与信息化龙头企业合作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推进现有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实施“互联网+”专项行动计划,深化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服务等模式变革,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电子商务、绿色制造等工程,在河湟地区全面搭建农村电商和物流平台。

加速培育绿色发展新引擎。启动国家绿色能源示范省建设,稳步打造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推进特高压外送通道前期工作,建设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促进电站建设与光伏制造业协调发展,组建锂电产业创新研究院,扩大碳酸锂、磷酸铁锂、锂电池产能,实施比亚迪锂电池等项目,构建动力电池全产业链,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锂电产业基地和光伏制造中心。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以铝基、镁基、钛基等新型轻金属合金材料重点,推进北捷隔膜材料、诺德高档电解铜箔等项目建设。发展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以健康制品和药品为方向,构建特色生物产业链。加快高端数控机床等前沿技术和装备研发,实施好华泰新能源汽车制造、广东明阳风电光伏制造等项目,促进专用汽车、环卫设备、现代农业机械制造升级换代。

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循环化发展。落实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把园区循环化布局和改造作为主阵地,进一步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三废”循环利用,同步抓好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层面的循环发展。坚持“走出钾、抓住镁、发展锂、整合碱、优化氯”的战略布局,引导盐湖化工企业重组整合,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通过产业链延长、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化改造等举措,提高有色冶金、化工、特色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技术、能效、环保等水平。支持西部矿业、黄河水电等5户销售收入超百亿的龙头企业做优做强,培育15户销售收入超30亿的骨干企业。

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势农产品供应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发展藏羊、牦牛等有机畜产品,巩固湟水河流域“菜篮子”生产能力,提高沿黄流域及柴达木地区蔬菜基地产能,打造沿黄冷水养殖适度开发带。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新建10个生态牧场、30个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30个特色农牧业品牌。适应消费升级的需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狠抓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扩大中高端市场占有率。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要潜力,构建“接二连三”的产业链条,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抓好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都市农业等新业态,培育30个休闲观光农牧业示范点。实施好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畜牧业试验区等工程,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持续抓好“三去一降”重点任务。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压减煤炭产能132万吨,继续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把去库存与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扩大棚改房、保障房货币化安置规模,发展旅游、休闲、养老等跨界地产,推动符合条件的开发项目向众创空间和楼宇产业转型。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大呆坏账核销处置力度,鼓励外资、民资有效参与不良资产处置,推进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债转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强化企业预算约束,防止过度举债,确保省属出资企业负债率控制在66%以内。落实降成本措施,推进结构性减税降费,清理垄断型中介服务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推进直购电交易,用好“一口价”运价下浮、“高速绿色通道”、天然气价格优惠等政策。继续开展联企帮扶活动,引导企业眼睛向内,降本增效,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

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制定三江源生态保护条例,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标准体系,建成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大数据平台。强化主体功能定位,出台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引导产业、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和条件适宜区域集聚。划定并颁布青海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规矩”、有“边界”。制定对各市州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做好自然资源产权保护试点,推进资源有偿使用、生态文明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快三江源国家公园各项试点。实施好《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加快编制“三个园区”规划,对各园区实施差别化的保护修复措施、利用方式和管控策略。整合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统筹推进三江源二期等重大生态工程,完成10亿元基础设施等启动项目。充分发挥好管理局及3个园区管委会职能,统一行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行综合执法。完善公园范围内乡镇国家公园组织管理职责,统一归并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建立牧民群众生态保护业绩与收入挂钩机制。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合作,倡导建立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省份协同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机制,探索设立保护和建设基金。组建三江源国家公园科研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争取与知名国家公园建立协作关系,筹划国家公园建设高层论坛。围绕“看”字做文章,制作宣传影视、研发创意产品、开发参与项目,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吸引国内外各方面广泛参与。

实施五大板块生态治理工程。加快实施山水草林田湖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方案。推进三江源二期,实施好黑土滩治理、封山育林等项目,完成投资9亿元。加快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启动环湖地区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完成柴达木和东部干旱山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前期。继续实施“三北”五期、天然林保护等项目。谋划实施湟水河全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兼顾造林增绿、河道治理、垃圾污水处理、景观打造等重点任务,着力打造湟水沿岸宜居带、景观带和生态走廊。做好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冲刺工作,力争申遗成功。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同治理,不断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扎实开展“三线四边”环境整治和绿化行动,加强三江源地区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和面源污染控制,打造西宁市“三河六岸”绿色景观生态廊道。深入开展“碧水蓝天”和“家园美化”两大专项行动,开展建材等15个重点行业治污减排专项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建设可再生资源收集处理中心,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动国家低碳工业园试点建设。巩固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整治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实施50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落实生态理念。切实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深度挖掘三江源国家公园、大美青海、原子城、中国夏都等绿色品牌,扩大影响力,增强生态旅游业带动力。发展生态农牧业,扶持林下经济、做强草产业。将绿色田园作为推进城镇化的核心部分,建设绿色城市、培育特色城镇、打造美丽乡村。推进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优先调度清洁能源上网发电,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三)着力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度

持续加力扩大有效投资。选准方向,聚焦重大项目,围绕盐湖资源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境保护、“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部署,推出一批起点高、带动作用强的重点投资板块,加大生产性投资力度,在推动当前发展的同时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积极争取,有效对接国家20个领域精准投资补短板实施方案,抓住国家建立重大项目快速审批通道的机会,加大“跑部”力度,争取一批重大项目立项实施,力争落实国家各类资金不低于上年水平。以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为重点,力促新兴产业培育、技术改造和招商已签约工业投资项目落地。集中力量,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用好用活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预算内、各类基金平台等资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投入,防止碎片化。抓住时机,打时间差,变冬闲为冬忙,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提前启动一批项目,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交通。基本建成格敦铁路和青藏铁路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格库铁路建设,开工建设西成铁路、西宁曹家堡铁路物流基地、格尔木铁路交通枢纽,推进西宁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前期工作。续建扎麻隆至倒淌河高速等30个公路项目,全面建成花石峡至久治高速公路,新开工西海至察汗诺等高等级公路6项、二级公路6项,以及一批乡村、旅游道路和“畅通西宁”工程。确保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竣工投运,基本建成祁连机场,开工建设西宁机场三期、曹家堡综合交通枢纽,力争开工建设贵德、都兰等通用机场,加快青海湖机场前期工作。能源。进一步打造全国最大的水、光、风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全面建成石头峡水电站,推进玛尔挡等水电站建设。新安排太阳能光伏装机100万千瓦、风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加快国家确定的4个光热发电项目建设,建成柴达木2×300兆乏调相机工程、海西至青海主网输电通道能力提升等项目,扩大新能源外送区域和规模。水利。基本建成马什格羊水库、积石峡灌区、黄河干流防洪等项目,加快推进蓄集峡水利枢纽、拉西瓦灌溉工程,全面展开引大济湟西干渠、湟水北干二期,开工建设那棱格勒水利枢纽,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0平方公里。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信。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现“提速降费”,打造以西宁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宽带无线城市群”。实施一批基础传送网、数据中心、数字政务、中小企信息化、物联网等信息化工程,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

下大力气激活民间投资活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推行项目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做实财政引导基金平台,启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等,构建多元化融资机制。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尽快出台具体配套措施,合理确定项目运营收费标准,增强项目吸引力。全面实行“一站式”网上并联审批,认真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府服务,不断营造亲商、安商、稳商的环境。

(四)深入挖掘消费需求潜力

推动消费加快升级。抓好十大扩消费行动,推动服务模式创新、跨界融合、多维拓展,对接服务多元化供给与多元化需求。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基本医疗服务,积极开拓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新服务。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以工业消费品和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种、创品牌专项行动,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产品的有效供给。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停车难、充电桩少、冷链物流能力不足等问题。

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贯彻国家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七大群体,促进智力、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着力增加中等群体收入。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落实艰边津贴制度,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完善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养老金、低保待遇标准。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增加农牧民经营收入和资产流转收入,提高农牧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比重。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层次。高起点谋划,力促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业比重和贡献率。强化旅游业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实施旅游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10个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知名景区,打造10个区域性旅游名县。推进“智慧旅游”建设,促进“旅游+”深度发展,加大坎布拉等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海北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州。创意策划把青海湖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景区,坚持大手笔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运营,不断提高层次水平。发展现代物流,实施好冷链物流、青藏高原东部国际商贸城等项目,推进物流托盘标准化。改造提升商贸服务、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引进建设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制造业升级提供支撑。

(五)提高财政金融要素支撑力

实施更加积极有力的财政政策。围绕重大项目,加大公共财力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扩大地方债务规模。继续采取预算安排、盘活存量、预拨资金、整合专项等措施予以重点保障,巩固和扩大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和税收增长点。增加科技创新引导基金规模,建立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强化政府引导基金运营管理,真正发挥作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减少一般性支出。

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落实金融支持供给侧改革20条措施,引导银行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工业产业升级,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工业强基工程等领域投入。贷款规模保持12%的增速,直接融资保持在600亿元以上,社会融资总量突破1600亿元。发挥好政策性银行、地方银行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社会事业等的支持。强化政银企协作,建立重大项目融资需求项目库,着力解决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股权和债券融资,推进青运集团、聚能钛业、盐湖机电等企业加快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提高市场化融资能力。

继续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贷款机制。依托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金先期投入,放大财政资金倍数,加大对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银行财政“垫付”性贷款机制,将分散投资整合为集中投资。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方式,撬动信贷和社会资金加大对经营性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财保融合,强化财政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完善国库资金运营管理制度,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六)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进一步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强与兰西城市群规划的对接,落实“一核两带一圈”新布局,实现东部城市群提速扩容、转型升级。支持西宁加快从首位度高向影响大、辐射远、带动强转变,建成至周边1小时的产业圈、物流圈、旅游圈、生态圈、交通圈,构建大发展格局。支持海东继续围绕定位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与西宁市实现错位、协同、互补发展。西宁、海东周边7个县,按照“卫星城市”的总体布局,拓宽思路、找准定位、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藏区协调发展步伐。深入落实国家支持藏区发展政策,稳步实施藏区“十三五”项目规划,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柴达木地区,深入落实加快海西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意见,实施一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补链项目,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示范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区。环湖地区,推进特色化发展,发展种养、加工、旅游等特色产业,建设全省生态旅游、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青南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继续推进青甘川交界地区平安和振兴工程,落实好支持果洛发展的政策措施,抓好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努力建成国家重要的绿色生态产品供给地、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特色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

提升重点园区竞争力。加强省级层面对工业园区发展的统筹力度,结合城市群建设合理布局生产力、重点产业,实现错位发展。进一步增强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工业比重、主导产业比重。提高园区承载力,完善基础设施,实施一批园区供排水、电力、道路、热力、燃气等项目,搭建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规范整治,摘掉一批有名无实的开发区牌子。推动园区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赋予园区更多的管理权和自主权,重构园区活力动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创新发展新龙头。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错位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多元化经济增长极。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四个“实施意见”,统筹抓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培育新兴城市,紧抓国家启动设市工作政策机遇,加紧海西西部三行委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推进共和、同仁、玛沁、贵德、海晏等撤县建市和湟中县撤县建区步伐,促进门源、民和、互助等三个民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体制转变。组织好年度16个美丽城镇和300个美丽乡村建设,再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城镇。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试点,实施一批市政补短板工程。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推动教育、卫生、文体等公共资源协调、均衡配置,推动城镇道路、垃圾处理、供水热水等向农牧区延伸,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实施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人才支持计划。

(七)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放权力度,系统梳理,确保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探索创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格尔木审批权限内工业项目不再审批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制定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后置经营许可清单,扩大“证照分离”试点,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信用监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互通共享网上服务平台。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落实价格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做好输配电价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对政府定价收费项目全面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围绕四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财税改革,抓好中期财政规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规范举债融资机制等重点工作。公开预决算,打造阳光财政,监督资金使用,倒逼沉淀资金盘活。跟进国家税制改革,研究营改增新问题,完善具体政策措施。落实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明确省与市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推进“双基联动”合作贷款、“两权”抵押贷款,推广“政银担”、“政银保”合作机制。推进农信社改革和县域村镇银行设立,支持青海银行增资扩股。培育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拓宽保险资金支小支农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渠道。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深化出资企业重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加强产权保护,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施国企国资提质增效工程,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监事会建设,探索市场化选聘经营者制度,推进员工持股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试点。完善以管资产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成省投资集团改革改组任务,提高国有资本运行和配置效率。落实好国家石油、天然气、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完善食盐储备和监察机制,保证食盐安全稳定供应。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行政决策和科技咨询相结合的科技决策机制,制定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管理办法、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改革科技项目遴选机制和科研经费使用方式。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加强重大科技专项、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百项创新攻坚工程的对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理顺青海国家高新区体制机制,明确省级高新区发展定位、建设要求和认定条件。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完善适合农牧区特点的“三权分置”办法,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但不能违背用途管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化和社会化服务机制,制定支农资金因素法分配办法,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国有农垦改革,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和国有林场改革。

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出发,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推动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程,提高制度覆盖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理清政府、企业、个人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精算和服务能力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养老保险结余基金投资运营,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八)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拓展开放空间

更加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扩大视野,抢抓战略机遇,主动跟进国家推进的重点区域、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与开放大省之间的合作,形成协同开放新机制,由向东开放末梢加快转变为向西开放前沿。推进通道建设,与周边省份协同争取国家重大工程布局,实施好格库铁路、格敦铁路、新青川大通道公路等骨干项目,开通西宁至西安高铁,谋划打造向西开放的大型物流集散地。促进外贸创新发展,重点打造特色轻工、农畜产品、新能源等三个出口基地,加大枸杞企业等出口资质认证培育,支持地毯、磷酸铁锂等产品出口。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强与沿海沿边地区通关一体化合作,实施青藏国际陆港项目,完善西宁机场口岸基础配套,推进跨境电商建设,努力实现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积极参加国家“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把青洽会、环湖赛、文化旅游节、藏毯展等展会赛事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效对接起来,提升层次,扩大影响力。打造招商引资新优势,出台集资源配置、要素价格、项目服务等为一体的招商指导意见,推进一批新招商项目落地。

促进对口援青升级加力。深化细化援受双方地区、部门、单位间的结对帮扶关系,变有限为无限、变一极为多极,与援青省份携手共走“一带一路”,全面提升合作水平。统筹对口援青和东西扶贫协作,落实中央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抓好已确定项目和任务的落实,加紧落实《省党政代表团赴对口援青省市学习考察等有关落实事项的分工意见》,把考察成果落到实处。实施好对口援青“十三五”规划。强化城市合作,有效提升与武汉、成都、南京、无锡等城市的合作层次,拓展产业发展、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对接合作,推动融合互补发展。

(九)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深入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加快实施“八个一批”、十个行业扶贫方案,重点抓好安居脱贫、教育培训等十大工程,落实各类专项扶贫资金100亿元,确保年度11个贫困县摘帽、500个贫困村退出、14万贫困人口脱贫。加大重点贫困群体帮扶,实施好24万人到户产业扶贫、13个县扶贫产业园、50个村的旅游扶贫等项目。以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年限和劳动者技能为重点,提升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程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全面建成脱贫攻坚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督查巡查、奖优罚劣制度。

继续实施好民生实事工程。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把更多资金投向贫困和偏远地区公共服务领域,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落实好15年免费教育政策,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将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50元,新建和改扩建75所公办幼儿园。统筹好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通过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等措施,均衡配置资源,方便就近上学。巩固提升职校基础能力。落实全省健康大会部署,推进“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完善基本医疗服务机制,加快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召开文化产业促进大会,组建出版集团、广视传媒集团、电影集团,实施7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强化保障房管理运营,实施5.6万户棚户区改造和6万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搞好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入住率,避免闲置。改扩建农村公路6000公里,建成便民桥涵200座,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将高龄补贴月人均标准提高20元,新建3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数字民生”重点工程,发展远程医疗、远程教育,运用互联网手段提升民生领域服务便捷性。继续推进乡镇政府“八有工程”。抓好安全生产,加强食药品监管,堵塞漏洞,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做好就业托底工作。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加强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招考5000人左右,实施8万人次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开展精准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拓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渠道,加强转岗再就业帮扶,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提升农牧民转移就业层次,发展拉面经济等特色劳务品牌,加强劳务输出与输入的有效对接,提高转移输出的数量和质量。

持续稳控市场价格。继续推进“菜篮子”工程,新建日光温室2000栋、舍饲畜棚5000幢,扶持建设100个标准化养殖场,增加自产农产品供给。建设规模大、覆盖面广、公益性强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优化中小型蔬菜批发市场布局。抓好市场价格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整治规范流通环节秩序。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各位代表,完成2017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繁重。让我们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青海省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15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青海省财政厅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6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全省经济多难问题凸显,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3·10”、“8·24”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体会议部署,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省经济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执行情况。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4亿元,为预算的107.6%,考虑营改增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因素后,比2015年同口径增长8.3%。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6亿元,为预算的9.5%,比上年增加7.4亿元,增长0.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1.5亿元,增长3.5%;公共安全71亿元,增长20.3%;教育171.亿元,增长5%;科学技术10.9亿元,下降2.8%;文化体育与传媒33.3亿元,下降0.8%;社会保障和就业196.3亿元,增长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3.2亿元,增长3.8%;节能环保73.4亿元,下降16%;城乡社区119.7亿元,下降6.8%;农林水事务229.1亿元,增长12.1%;交通运输178.7亿元,下降13%;住房保障69.6亿元,增长6.7%。

全省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1694亿元,增加35亿元,增长2.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66亿元,新发地方政府债券127亿元,使用上年结余结转32.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1亿元,调入历年财政存量资金及政府性基金等142.7亿元。另外,发行置换债券199.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7.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2亿元,上解支出.5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45.9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省本级执行情况。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亿元,为预算的122.2%,同口径增加1.6亿元,增长2.3%。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1亿元,为预算的91.3%,减少11.1亿元,下降2.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9亿元,下降3.3%;公共安全35亿元,增长70.6%;教育24亿元,下降1.9%;科学技术5.5亿元,增长5.7%;文化体育与传媒11.4亿元,下降17.3%;社会保障和就业64.5亿元,增长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亿元,下降7.4%;节能环保19.3亿元,下降27.7%;城乡社区0.5亿元,下降61.1%;农林水事务32.5亿元,增长27%;交通运输169.9亿元,下降12.7%;住房保障6.1亿元,下降11.4%。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分支出增幅较小或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原列为省级支出的项目资金,下达给市州,由市州列支,以及2015年中央安排一次性支出因素所致。

省本级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642.2亿元,增加23.2亿元,增长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5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66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813亿元),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3.5亿元(全省发行127亿元,转贷市州级13.5亿元),上年结余22.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亿元,调入历年财政存量资金及政府性基金等109.6亿元。另外,使用置换债券112.3亿元(全省199.亿元,转贷市州级87.4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2.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亿元,上解支出1.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42.5亿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37.7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69.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3亿元,上年结转33.7亿元,新发专项债券24亿元。另外,发行专项置换债券7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5.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3.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3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1.3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26.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3亿元,补助给市州12.9亿元),上年结转27.6亿元,使用专项债券收入10亿元(全省24亿元,转贷市州级14亿元)。另外,发行专项置换债券165万元(全省753738万元,转贷市州7535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8.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5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69.8亿元,增加73.6亿元,增长37.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72.2亿元,增加85.4亿元,增长45.7%。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6.6亿元,增加69亿元,增长5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09.7亿元,增加80亿元,增长61.6%。

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关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在确定2016年预算收入目标时,考虑到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以及增值税实行中央和地方“五五”分享政策,我们对2015年收入基数按同口径作了调整,收入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6%。预算执行中,坚持自我加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税制平稳运行,加大欠税清缴力度,超额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但与2015年实际完成数相比减收28.7亿元。二是关于超收情况。年度执行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13.3亿元,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有关规定,全部用于补充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情况。按照财政部要求,2016年全省新发地方政府债券151亿元全部纳入了预算管理,分别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作了反映。财政部核定我省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81.9亿元,截至2015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236.4亿元,加上2016年财政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1亿元,利用自有资金偿还46.8亿元,2016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339.1亿元,债务率为47.3%(其中:一般债务率44.6%,专项债务率80.5%)。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财政部门认真把握新常态下财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狠抓收支管理,创新投入方式,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基础工作,着力打造可持续财政,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抓收支。面对异常严峻的收入形势和愈加突出的预算平衡压力,及时召开全省财政工作座谈会、财税形势分析会等专门会议,科学研判,综合施策,力促年度财政收支目标的顺利完成。地方自有收入平稳增长。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税源不足的大环境下,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克服营改增、资源税改革及清理涉企收费基金等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及时量化分解任务,坚持月度分析通报制度,深入开展税收质量大检查,加快支出进度以支促收,增强了地方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争取中央专项取得新实效。紧抓国家政策机遇,强化组织协调,加大对接落实力度,积极适应竞争性分配改革,特别是在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冷链物流发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及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专项争取实现了突破。全年共争取中央各类补助资金1066亿元,同比增长10.1%。另外,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469亿元,较上年增长43%,落实对口援青资金13.2亿元,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16亿元。支出进度和均衡性进一步增强。落实月度支出责任,采取加快预算批复下达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政府采购进度等有效措施,狠抓支出进度管理。紧盯全省项目实施黄金期,强化资金和项目对接管理,安排预拨垫支资金160亿元,财政支出均衡性大大改善,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与全省重点项目实施进度更加契合、更相匹配,有效发挥了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是坚定不移稳增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精准调控优势,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安排资金346.7亿元,支持交通、水利、东部城市群、藏区基础设施以及“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等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推进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取消、停征、缓(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项,全年共减免税费76.3亿元。出台17条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0.6亿元,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钢铁煤炭等困难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妥善解决退出产能企业人员安置。积极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扎扎实实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大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资金74.9亿元,支持推进重点生态工程、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安排资金86.2亿元,全力支持农牧业提质增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生态发展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拓宽了农牧民增收渠道。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安排资金18.9亿元,支持实施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商贸流通、民族贸易等项目,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消费需求。

三是强化联动增效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最大限度激活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加快组建各类基金(平台)。省财政当年出资46亿元,挂牌成立产业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和基金管理团队出资200多亿元,重点支持循环经济、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交通旅游和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支持组建了华融昆仑、农牧业信贷担保等新型投融资平台。大力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出台了加快推广PPP模式等实施意见,召开全省PPP项目工作会议,健全制度体系,完善PPP项目库。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等5个PPP项目签约实施,总投资38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投资约20亿元,推广运用PPP模式的良好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制定出台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通过重点科目资金和跨部门整合协调,以及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等措施,有序推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全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大幅压减,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

四是完善机制保民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整合资金,强化协调督导,千方百计加大财政投入,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扶贫、教育、就业等民生十件实事全面完成,城乡养老等13项民生指标调标如期实现。加大对精准脱贫的投入,支持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42.1亿元,比上年增长31.2%。支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30个重点县涉及资金119.5亿元,探索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初步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支持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城乡养老、城乡医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标等政策,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8.15%。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安排资金49.2亿元,支持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实施15年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加快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安排资金88.5亿元,推进社会保险、低保、老年人、残疾人等工作,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42亿元,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调整城乡医保人均筹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等标准,支持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建立有序分级诊疗格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机制。加大文化旅游投入,支持农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调整省广播电视台经费保障政策,增加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提升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打造高端旅游品牌。

五是强化担当推改革。聚焦制约财政改革发展、履职尽责的体制机制“短板”,坚持以深化改革促发展、增活力,在关键环节上精准发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顺利实现了税制平稳转换。出台了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互联网+税务”,积极搭建窗口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办税服务平台。改革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预算调剂权限,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跟进调整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相关因素和权重,新型市民化挂钩机制初步建立。统筹支持司法体制和公安改革,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实现省级财政统一管理。强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零基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积极试编中期财政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安排项目支出。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扩大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范围,拓宽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重点专项支出再评价的财政资金达到350.6亿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预警管控制度,将政府债务纳入市(州)、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出台营改增后增值税划分过渡方案,明确了省和市(州)增值税收入分享范围及比例,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不变,调动省和市(州)两个积极性。

六是注重实效强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眼源头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理财、规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切实扎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笼子。按照“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共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112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了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申报程序、信息公开等内容,初步建立了“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专项资金监管体系。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规范和改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落实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责任,强化协调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以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教育、支农、生态环保项目资金为重点,加大预算执行监督、会计监督、非税收入检查和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定法律政策实施、预算编制执行等8个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省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政协及代表和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财政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上下协同配合、奋发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税制转换和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财政支出结构僵化问题依然突出,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支出效益有待提高,财政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资金统筹集合和即期效应发挥的仍不够明显,一些重大投资项目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慢,部门沉淀资金规模依然较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仍需提高;财政干部的思想观念和理财能力同引领新常态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持续深化改革、强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17年,我国面临的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我省经济企稳趋好的可持续性还不够强,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反映在财政收支上,一方面,由于经济增速趋缓,工业品出厂价格低位徘徊,政策性减税降费效应继续显现,以及受非即期基数影响,全年地方收入增长乏力;中央转移支付增长有限,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扩大项目资金的竞争性分配,使得争取中央支持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刚性较强,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增支需求较大。总体上看,2017年财政形势更加严峻,平衡收支面临极大压力。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全省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践行“四个转变”新发展思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补齐扶贫脱贫短板、生态环境短板、优势产业短板、基础设施短板和科技创新短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整合使用力度,落实支出管理责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支持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综合运用预算安排、产业发展基金、循环经济发展基金等,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业态,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发挥好中小企业发展、外经贸发展等基金作用,支持实施“百项改造提升工程”和“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等,推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培育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

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保障重大生态工程资金需求,支持加快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综合治理、湟水河全流域、南北山绿化等工程,以及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可可西里申遗等工作。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开展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天然林保护和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巩固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的财税政策。

脱贫攻坚方面。加大扶贫资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农牧业信贷担保等方式,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整合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加快实施教育脱贫攻坚,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支持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加大对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的支持力度。全面推开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科技创新方面。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扩大科技创新引导基金规模,建立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改革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采取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提高间接费用比重、放宽结转结余留用资金处理方式,取消绩效支出和劳务费比例限制、改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完善会议管理等措施,加快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好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优化投资结构,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广运用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提高棚改房货币化安置比例,推动化解房地产库存。

农牧业发展方面。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经济发展,完善支农政策,整合支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高原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牧业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与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加快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等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农牧区发展活力。

教育方面。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实训基地建设,培育和扶持“拉面经济”等特色劳务品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适当提高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标准。

医药卫生方面。推进“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落实经费补偿机制,提升省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加大个人缴费占比。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和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村医报酬补助标准。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陪护保险政策,加大重大地方传染病防治工作,支持包虫病防治和农牧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文化旅游方面。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继续保障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支持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促进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注资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加快重点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体育经贸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做强旅游支柱产业,提升旅游综合服务能力。

金融改革发展方面。认真落实财政支持金融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地方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规模,增强“三农”抵御风险的能力。发挥PPP引导基金及奖补资金作用,助推更多项目落地。

(二)2017年收入和支出安排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支出政策,2017年全省及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年初总财力1288.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4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755.2亿元,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0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124.1亿元,动用上年结余结转45.9亿元。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考虑2016年1—4月份原由我省全留地方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因素,相应将我省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数调整为224.9亿元,按增长8%安排为243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87.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1%。主要安排:一般公共服务96.6亿元,增长12.4%;公共安全59.5亿元,增长17.8%;教育165.5亿元,增长.6%;科学技术12.6亿元,增长20%;文化体育与传媒24.亿元,增长9.3%;社会保障和就业169.5亿元,增长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7.1亿元,增长8.8%;节能环保80.6亿元,增长12.8%;交通运输138亿元,增长2.4%;住房保障支出66.5亿元,增长1.5%;农林水事务171亿元,增长3.6%;其他各项支出246.4亿元,增长.3%。上解支出0.3亿元。省本级年初预算总财力安排为584.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亿元,同口径增长8%。中央补助收入280亿元(中央补助755.2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475.2亿元),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0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104.1亿元(包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亿元,政府性基金存量等资金4.亿元)。再加上上年结转42.5亿元后,总财力为626.6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26.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3%。具体安排为:一般公共服务25.85亿元,增长10%;公共安全41.5亿元,增长19.3%;教育41.3亿元,增长16.5%;科学技术7亿元,增长20.1%;文化体育与传媒8.亿元,增长10%;社会保障和就业50.5亿元,增长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7.5亿元,增长10%;节能环保40.5亿元,增长15.7%;交通运输135亿元,增长3.4%;住房保障支出38.1亿元,增长5.8%;农林水事务50.9亿元,增长14.4%;其他各项支出159.3亿元,增长15.9%。上解支出.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7.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4.8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6.7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0.66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0.3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0.4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02.5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2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35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青海省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表》。

三、切实做好2017年的各项财政工作

2017年是巩固和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也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财政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一)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狠抓自有收入组织。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健全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创新非税收入征缴制度,支持执收部门加大稽查、强化征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扶持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加快发展,涵养财源,增强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着力在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新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以及扶贫、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工业结构调整和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等方面加大争取力度。跟进中央专项竞争性分配方式改革,选取部分省级专项资金进行竞争性分配试点,引导各地各部门适应新形势、增强竞争力。落实部门争取中央专项任务,夯实项目库储备,做实做细项目,健全项目滚动推进机制,盯紧跟进,协同发力,力促中央各类补助持续增加,确保财力总量稳定增长。

(二)全力以赴支持经济发展。围绕青海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对各类产业园区的扶持力度,强化放水养鱼意识,减轻税负、培育税基、激发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盐湖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淘汰退出落后低效产能,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支持现代流通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售后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健康、养老、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扩大有效需求。支持农牧业供给侧改革,推进种养植结构调整,优化农牧区区域布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步伐,不断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创新驱动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促进特色产业、新材料加快发展,实施重大创新工程。优化投资结构,落实财政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东部城市群、海西经济转型、环湖地区特色发展、藏区公益性项目、美丽城镇、重大水利交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财政投资拉动作用。

(三)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落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政策措施,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加快建立支出合理、结构优化、规范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实施好民生实事工程,进一步破解民生难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民生需求。注重加大投入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并举,妥善处理好民生诉求与财力许可的关系,渐进提高保障水平,合理均衡政府、单位和个人负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清退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特别是集中清理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对其中绩效不高、资金沉淀的,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取消政策到期、预定目标实现、绩效低下等专项,整合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确需保留的,积极推进“由补变投”,转为基金等市场化模式运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综合采取“收、调、减、控”等措施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和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整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四)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政府预算体系、预决算信息公开、跨年度预算平衡等改革,深入推动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全面落实零基预算制度,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完善公用经费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从严控制专项设置和资金规模,加快建立“能出能进”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好拟出台的增支事项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制定延续性政策要统筹考虑以后若干年度。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完善融资支持、财政资金奖补等措施,促进PPP项目规范运作、加快落地。加快健全政府引导基金制度体系和管理架构,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筛选出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和项目,做好项目对接和服务工作。积极落实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改革,巩固全面取消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果,跟进环境保护税改革,最大限度地释放财税政策的减负作用,助推“降本增效”。加快推进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科学合理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

(五)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强化源头控管,坚持防止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资金、超范围和超标准列支费用等问题的发生。强化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批复、资金下达进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对接,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推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出现新的存量资金。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限额管理,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妥善处理或有债务,加大风险预警和考核问责力度,坚决控制隐性债务增长,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发行工作,规范置换债券使用,按时完成置换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把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督促部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完善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客观评价各级财政管理水平。拓宽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领域范围,从单一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向财政政策、制度等重点领域延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会计改革,强化会计服务行业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开展监管政府资产试点工作。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民生领域重点专项资金,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督质量。创新监督方式,推进“双随机”制度落实,注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2017年全省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定信心,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努力使财政管理在分配上更加科学、在执行上更加高效、在监管上更加严谨、在资金使用上更有绩效,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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