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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16-00393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6〕13号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成文日期 :2016-03-0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青政办〔2016〕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

2015,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民生十件实事,科学谋划锐意进取,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入增长趋缓的情况,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对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获得感,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民生工程十件实事,落实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总体思路

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目标,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突出重点,从保障基本民生和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强化政策集成,整合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和实施一批摸得着看得见群众获得感强的民生实事,努力打造民生工程“升级版”

主要任务及分工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1.2016年投入资金44亿元,启动实施“八个一批”行动计划,确保6个贫困县摘帽4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脱贫1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搬迁安置2万户7.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1.2万户4.2万人,非建档立卡0.8万户3.6万人(省扶贫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各市州政府配合)

2.实施万名干部驻村联点扶贫工程(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扶贫局等部门配合)

3.200个贫困村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推广服务(省科技厅牵头,省农牧厅省扶贫局等部门配合)

()继续实施教育惠民项目

4.投入资金33.58亿元,对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其中:免除学前三年保育教育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费提供教科书,对农牧区和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中职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600,达到3200建立高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年生均财政拨款达到12000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和内涵建设,实施青海大学科技园建设项目,完成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和青海大学图书馆盐湖化工实验楼藏医药实习教学楼及三江源民族中学建设任务,支持青海民族大学建设民族预科教育基地(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大力推进就业创业

5.落实创业促进就业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新型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继续落实对大中专未就业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8万人落实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通过金秋采棉”“枸杞采摘”和提升“拉面经济”等劳务品牌,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机关事业单位考招5000人左右,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农牧厅省扶贫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

6.新增生态公益性岗位16400(省农牧厅牵头,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配合)

()有效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7.通过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低保高龄补贴等补贴政策,增加财政对农牧民的直接投入或股权投入,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标准,对农村牧区贫困户开设农家乐和网点给予补助,有效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力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等部门配合)

8.通过扶持80家农牧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和200个家庭农牧场等,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增加农牧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9.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等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编办配合)

10.改革公务用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1.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15,达到14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12.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协调农村扶贫线与低保线,将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30,达到400,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570,达到2970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中轻度困难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护理补贴;对中轻度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每人每年50元的缴费补贴对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按个人缴费的50%给予缴费资助(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等部门配合)

13.高度重视解决城市生活困难人口解困问题(省民政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配合)

()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14.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疗联合体和县乡村一体化建设,加快医保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60,达到610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人才培养工程,培养1万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30个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式,完善全科医生和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将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5,达到50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实施包虫病防治行动计划,完成100万人包虫病筛查和200例手术任务,37万贫困人群免费发放碘盐加大农牧区妇女“两癌”筛查和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金年人均标准,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制度,每人补助5000(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15.10个大型农贸市场和20个超市建立食品快速检测站点,9000个中小型餐饮机构推进“阳光厨房”创建工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牵头)

()努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16.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建设8.6万套,改造农村危旧房6.5万户城乡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3.5平方米和30.6平方米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快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进城农牧民购房定居,制定农牧民同等享受住房保障和棚改政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扶贫局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7.全面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400个行政村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50个行政村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18.提升藏区6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为全省农牧民发放1万台收音机,完成5万场次的农牧区电影放映任务,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2%(省广电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19.196个乡镇实施全民健身广场工程,1000个行政村实施全民健身站工程,230个社区建设全民健身点,全民健身广场实现乡镇全覆盖,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省体育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积极推进老年人关爱工程

20.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为机构和居家养老的困难老年人及80岁以上的社会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积极探索医养融合和农牧区孤寡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将高龄老人生活月人均补贴标准提高20,达到90—160完成100户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27个养老服务设施,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000(省民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21.落实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继续实施儿童早期发展母亲健康快车等项目,对流浪留守儿童孤儿和老龄贫困妇女给予更多的关怀(省妇联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22.继续实施“畅通西宁”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西宁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23.建制村道路通畅率达到90%,建设便民桥梁(涵洞)200实施5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24.实施5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25.实施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和16个“美丽城镇”建设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6.建成玉树和果洛2州和10个县“绿色氧吧—高原之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27.加快果洛三县联网全省农网升级改造等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年内实现大电网全覆盖(省发展改革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牵头)

28.新建46处农牧区饮水安全县级水质监测中心,实施农牧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牧区供水保证率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省水利厅牵头)

29.继续推进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确保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3%以上,西宁海东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保持在75%(西宁市海东市政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30.继续强化举措综合施策,着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部门,各市州政府配合)

相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十件实事落实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台账,明确时限,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省政府将定期通报实施进展情况,并建立约谈制度,对项目进展迟缓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确保今年民生工程十件实事圆满完成

()强化绩效管理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跟踪绩效目标实施进展,及时开展民生支出项目绩效评估,健全奖励处罚和问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落实民生工程十件实事的重大意义,及时跟踪报道十件实事落实进展,极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支持民生服务民生的良好氛围,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民生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全方位推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215

(发至县人民政府)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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