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5000185/2011-00630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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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成文日期 :2011-05-13
2002年1月19日在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青海省财政厅厅长 张光荣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提出青海省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省委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大力调整支出结构,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基本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公共财政职能不断完善的要求。
(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由于农牧业受灾影响,中央下达我省农牧业税灾歉减免指标6222万元,2001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相应调整为183021万元。
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82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3%,增加收入32388万元,增长19.5%。其中,省级增长36%。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由于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持,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增长,加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效益增加以及“金税工程”的实施等,使增值税比上年增加8677万元,增长29.1%,企业所得税增加6682万元,增长30%;二是邮电通讯业、建筑安装业以及服务业营业额增长较快,营业税比上年增加7166万元,增长17.3%;三是加大了国有企业依法破产重组和资产处置力度,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比上年增收7277万元,增长106.2%;四是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完成17132万元,增长89.7%。
(二)财政支出增长较快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加大了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在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支持下,全省支出规模迅速扩张,有力地保障了涉及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需要。
由于中央财力补助和专项补助的增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数调整为1198174万元(其中由于专项建设的资金有:国债拨款330000万元,专项补助159449万元),较年初人代会批准数474811万元增加723363万元(其中,国债拨款330000万元,专项补助159449万元)。省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数调整为701402万元(其中,国债拨款330000万元,专项补助26600万元),较年初人代会批准数180824万元增加520578万元。
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012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6%,较上年完成数增加318654万元,增长46.7%。其中,省级完成5322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5.9%,较上年完成数增加197799万元,增长59.1%。全省主要支出完成情况是:公共支出类完成500642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37.1%。其中:教育事业费完成101626万元,增长39.8%;科学事业费完成3631万元,增长89.3%;文体广播事业费完成21355万元,增长54%;卫生事业费完成41171万元,增长45.9%;行政管理费完成93540万元,增长39.5%;公检法司支出完成47956万元,增长28.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完成106376万元,增长34.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完成93041万元,增长8.2%(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人口保障支出)。经济建设类支出完成360996万元,增长98.6%。其中,基本建设支出完成261856万元,增长140%(国债拨款支出完成200000万元);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完成26658万元,增长32.7%。
(三)预算执行结果
全省总财力为113945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8231万元,中央补助收入887295万元(税收返还66902万元,原体制补助98607万元,专项补助489449万元,转移支付补助80418万元,增加工资补助102909万元,各项结算补助29010万元,其他补助2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932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012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为138190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96906万元,全省净结余为赤字58716万元,赤字比上年下降8.9%。
省级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68877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5072万元,中央补助收入55916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539万元。本级支出5322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为156506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69136万元,省级净结余为赤字12630万元。
全省基金预算收入28600万元,支出28600万元。实际收入完成36121万元,支出完成40208万元。
省级基金预算收入20000万元,支出20000万元。实际收入完成22364万元,支出完成28037万元。
(四)预算外收支执行情况
由于预算外收入部分项目的取消和标准的调整,全年预算外收支均比上年有所下降。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68000万元,比上年下降5.3%。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4800万元。
全省预算外资金支出65000万元,比上年下降8.6%。其中:行政事业性支出61100万元。全省预算外资金累计结余3000万元。
省级预算外资金收入26000万元,比上年下降7.5%。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914万元。省级预算外资金支出25744万元,比上年下降0.16%。其中:行政事业性支出24852万元。省级预算外资金累计结余256万元。
二、2001年的主要工作
200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保持了地方一般性财政收入和稳定增长。确保了职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和重点支出的需要。
(一)精心调度资金,确保职工工资发放
保证职工工资发放,始终是各级财政的首要工作。一是及时贯彻国务院确保职工工资发放的有关精神,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建立工资发放目标责任制,全力确保职工工资发放。二是去年在落实国家两次调资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中,我省实际支出9.2亿元,对于中央补助不足的部分,省级财力中挤出1.1亿元,补助各地6.4亿元,为州(地、市)贯彻国家调整工资政策提供了财力保障。三是省政府批转了省对州县确保工资发放实行转移支付方案,制定了州县确保工资发放的9条措施,为各级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支出,保证职工工资发放提供了政策保障。四是建立了工资专户制度,实行了逐月核定工资额、工资统发通报办法,为各地财政部门确保工资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各地做到了当年工资不欠。
(二)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为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在去年年初安排预算时,继续增加了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2001年全省财政用于“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资金93041万元,比上年增长8.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预算垫支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保证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需求,起到了财政资金“兜底”的作用;试编了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了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的动态管理;建立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制度,通过全年考核、年终财政扣款或补助的方式,增强了各州(地、市)政府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扩大医保范围,在原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将省属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纳入省级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9%;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强了救灾资金的管理。全年共拨付救灾资金6775万元。在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通过转变救灾资金分配方式,改资金补助为实物救灾,使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积极贯彻执行中央对受灾地区的农牧业税减免政策,及时将6222万元灾歉减免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地,保证了农牧民生产和生活和稳定。
(三)规范部门预算,深化支出管理改革
首先,规范了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完善支出定额标准的同时,将部门预算规范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使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趋于程序化、规范化,增强了公开性和透明度。2002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于去年年底全面完成。其次,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2000万元,增长20%。其中,省级完成采购预算4915万元,实现直接支付4256万元,资金节省率达到7.4%,节约资金360多万元。完善了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公布了《青海省2002年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将工程类和服务类12个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扩大了采购范围。第三,清理整顿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取消各类过渡性账户,推进了国库单一账户改革。省级部门共清理2620个账户,拟取消901个。第四,稳步推进农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乐都、天峻、贵南县的试点情况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初步规范了农民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分配关系,减少了农牧区“三乱”现象,达到了较大幅度的减轻农牧民负担,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预期目的。据统计,实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三县农牧民减负847万元,平均减负率为36%。
(四)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利用国家政策向西部倾斜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全年共安排项目前期费用4900多万元,集中支持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起步高、发展前景好的骨干财源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解决了一些项目可研工作滞后,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等问题。安排财政贴息资金5265万元,融得近18亿元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优势产业项目、技术改造、生态环境保护、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旅游业的开发。
为支持企业结构调整,安排5.3亿元资金,确保了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破产企业水电暖及危房改造和国有企业破产重组后医院、学校剥离的资金需求。并在狠抓重点企业脱困的同时,对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依法实施破产重组,减少了亏损源,加快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调整支农资金投向,集中财力安排5.5亿元资金,重点支持了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区产业化项目建设、草原四配套、东部干旱山区雨水集流、西繁东育工程、农村劳务输出和农牧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牧区经济发展、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积极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革工作
对全省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制定了《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审定目录册》,将全省71项行政性收费缆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111项取消,86项划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基金)项目,148项调整了收费标准。起草了《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实施办法》、《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实行银行代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会有效遏制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的现象,增强预算调控能力,减轻预算风资金紧张的压力,为全面实行部门综合预算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认真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认真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全面清理各项规范性文件,废止、修订30多件。二是严格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抽查和年度资信检查,规范了执业行为,确保社会中介机构执业的客观、公正。三是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了会计工作秩序,规范了会计行为。四是实行财政支农、扶贫资金报账和资金拨款进度通报制度,保证了财政支农和扶贫资金的安全运行。五是加大了对财政资金的专项检查和违纪案件的处理力度。对查出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限期纠正,并对当事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此外,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解决财政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尤其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反映我省在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保障、水利建设、科教文卫、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困难,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全年争取到财政部对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5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642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0148万元,比上年增加7548万元,藏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20000万元(在2002年两级结算时可兑现),中央专项资金489449万元,比上年增加230374万元,其中,国债专项资金33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39701万元;农口生产性专项资金54390万元,比上年增加4165万元;社会保障专项资金63156万元,比上年增加2767万元;文教科卫和公检法司专项资金2017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0万元。
在充分认识财政工作成绩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州、县支出安排上未按规定将确保工资发放的本级收入全部纳入工资专户,有的先纳入专户后又转出去用于非工资性支出。二是为保证州、县维持正常的运转,省级财政进行了长期的超财力分配,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支出范围依然较大,政策性支出的刚性增长和改革发展中产生的新问题及要解决的遗留问题越来越多,使财政承担的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四是支农资金、国债资金等专项支出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结构不合理、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高、挪用、截留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这些问题将在今年工作中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三、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2001年财政收支情况和今年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及有关财政政策,2002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2209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增加23859万元。其中:省级收入8688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3.5%(原因是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中央企业所得税50%部分全列入省级收入);州(地、市)收入13520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5%(原因是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州、地、市所得税收入50%要上划中央,将减少各地收入)。
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安排594830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474811万元增长25.3%,增加120019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安排228376万元,增长26.3%;州(地、市)级支出安排366455万元,增长24.7%。在省本级支出中,公共类支出134363万元,增长48.5%,其中,教育事业费16520万元,增长44%,科学事业费2560万元,增长89.1%,卫生事业费12080万元,增长53%,文体广播事业费5611万元,增长35.1%,行政管理费10510万元,增长48.5%,公检法司支出14940万元,增长23.5%;经济建设类支出41500万元,增长35.4%,其中,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750万元,增长17.2%。由于省级财力安排了公共类支出后再没有安排经济建设类支出增长的财力,因此其他经济建设类支出均与上年持平,主要依靠争取中央专项支持。社会保障支出类17800万元,与上年初安排数持平;其他支出17418万元,下降35.4%。
预计全省年初总财力61583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2209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393740万元。
省本级年初总财力24937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6888万元,中央补助收入162488万元。
预计州(地、市)级年初总财力366454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92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5%,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200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增长37.1%,其中,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23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0.6%,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230万元,比上年初预算数增长11.2%。
全省预算外收入67351万元,预算外支出68554万元。其中,省级预算外收入24119万元,预算外支出23572万元。
2002年全省预算收支安排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国民经济继续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推进,使我省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打下了较好的基础。“金税工程”的实施,税收征管的加强,将有效地堵塞漏洞,减少收入流失。但是,前些年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一些特殊因素将有所变化,收入增幅估计不会像往年那么高;一是在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各项地方税种减免等优惠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近期财政收入的增长。二是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因受市场制约的影响,税收贡献率的增长受到限制。三是由于今年国家所得税政策的变化,影响了所得税收入的增长空间。综合上述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2002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按12%的增幅安排,略高于GDP增长水平。
在支出安排上,坚持以保工资、保社保、保运转为重点,首先,保证工资发放,兑现国家出台的调资政策,确保财政性社会保障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其次,安排其它重点资金的需要。由于经济建设类支出主要依靠中央专项支持,因此年初预算安排继续保持上年水平,重点是加强资金结构调整,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保证国债资金安全使用。
四、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
2002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第二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把财政支持经济的着力点放在改善投资环境、调整经济结构、财政制度创新和保持社会稳定上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大力推进支出管理改革,加快支出结构调整步伐,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努力培植财源,不断壮大财政实力
近几年,一些地区程度不同地出现了忽视长远财源建设的情况。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要树立培植财源,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观念。各地要尽快转变观念,统一认识,明确思路,将财源建设作为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首先,转变财源建设思路,制定财源建设规划,分级负责,稳步推进,共同发展。其次,在扶持方式上,主要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各地对收回的财政借款可作为财源建设基金,通过财政贴息、存量变现等方式以“小钱引大钱”,予以支持。第三,在扶持对象上,要打破所有制界限,积极扶持不同所有制中有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第四,在扶持内容上,要充分利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在各种专项资金的安排上,结合当地实际,有目标地进行重点支持。有稳定基础财源的同时,不断壮大和培育骨干新兴财源。
(二)严格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确保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按时发放是各级财政部门的“天字号”任务。各地要运用财政职能,依法加强编制的管理,确保发放。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起分级管理的责任,建立工资发放考核制度。实行人员编制和工资发放分级负责制,按月核定工资额,对欠发工资地区暂缓执行非工资性津贴。二是在安排预算时,各地务必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实行综合预算,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需要,不得留有缺口。超收收入也要全部用于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支出。三是严格执行工资统发制度。凡预算安排的行政事业工资性支出,要按规定全部纳入工资专户,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实行财政统发,银行支付。上级财力补助和本级收入要先进工资专户,确保工资发放后,再安排其他支出。四是对于拖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地区,可先用新增的调资资金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五是省级各有关部门应体谅州县的财政困难,在安排专项项目时,对保工资确有困难的地区安排项目配套资金方面予以照顾。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新型的财政管理模式
第一,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分配的透明度。要通过细化预算,规范预算内外收支标准和范围,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逐步建立综合财政预算。今年各地要按照省上的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早编、细化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有条件的县(区)级也要试编部门预算。第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照财政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置的规定,加快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规范财政资金集中收缴和支付的管理,取消过渡性账户缴款方式,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减少资金占压,滞留和浪费。第三,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对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及所需大宗劳务,特别是中小学课本、药品、建筑材料等实行政府采购。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采购流程,增强采购的公开、公正、透明。第四,积极争取在全省推开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稳步推进全省农村牧区税费改革。
(四)坚持依法治税,强化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与国税、地税部门协调,认真做好税收任务的衔接工作,及时分解税收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二是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尤其要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强化对零散税收的管理。三是大力清缴欠税。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清欠措施,切实增强清欠效果。四是全面落实国家预算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加大对税收入库、对账的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五是适应国家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企业所得税共享后的省对州(地、市)财政分配体制的调整工作,确保收入基数。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国家支持的力度,不断壮大财力。
(五)积极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加强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继续筹集安排好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参与和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上,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与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第一,认真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力。在执行中,严格执行已经确定的预算,对于确需追加的支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在资金拨付上,要实行财政资金和其他部门管理的社保资金捆绑使用的办法,保证各项社保资金及时到位。第三,做好社会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的规范管理,增强资金使用和分配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第四,努力做好下岗职工不再进中心的规定,对各地自行进中心增加的支出省财政不再补助。逐步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采取下岗职工生活费、城镇就业培训费的分配管理与各地下岗职工就业率相挂钩的办法,促进各地加大再就业力度。继续做好低保工作,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纳入生活保障范围,应保尽保。
(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这项改革不同于原来的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为核心的“收支两条线”改革,而是取消收支挂钩,将部门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全新意义的“收支两条线”,是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的概念。有关部门应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从收钱分钱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把职责和主要精力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上来。各部门要增强收支透明度,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防止出现乱收乱罚。截留挪用预算外资金等违法乱纪现象。各级财政要将预算内外资金等各种政府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保持部门间开支水平的公平。今年,省财政将按财政部的规定,要求公安、法院、工商、环保、计划生育等执法部门的预算外收费全部上缴地方国库,财政预算将视财力情况,尽可能地保证其执法所必需的开支。
(七)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确保全省财政平稳运行
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过紧日子的思想,改变“重支轻管”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力,减少预算的盲目性和执行中的随意性,规范预算支出。二是要加大对工资、社保、支农、国债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促使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防止滞留、挪用和挤占资金问题的发生。三是进一步抓好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通过对预算单位会计账目的审查监督,强化财务管理,促使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办事,规范会计行为,解决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秩序混乱的问题。四是加强财政制度建设,适应入世要求。要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财政部的要求,要加强学习的同时,认真清理不合理、不适应的财政法规和制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有关制度和审批行为,提高财政执法的统一性和公开性。
各位代表,2002年是继续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全委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转变理财观念,在生财、聚财上做文章;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掌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情况,增强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财政工作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克服特权思想,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增强自我约束和依法理财的自觉性。我们将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支持下,改革进取,开拓前进,全面做好财政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