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5000185/2019-00210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文时效 :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9-10-12
沙沨代表、阿生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海省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青海省法院审判法庭审判条件,我省编制了《青海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我省“十二五”期间共需建设54个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并按此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由于我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较大,受国家政法专项资金盘子额度有限因素影响,“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计安排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37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18亿元,规划内尚余17个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待实施。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533号),要求各省在编制“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时要从严执行国家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的相关规定,对于尚未实施的法院审判法庭等大楼项目要从严控制,因此,我省17个未实施的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未能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争取资金支持。
为满足我省法院系统日常审判需求,我省在无法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多渠道筹措自筹资金11719万元,先后安排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等9个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但受财力限制,剩余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等8个审判法庭项目(均为建议中提及的项目)安排难度较大,未能及时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作,我省及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对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同意我省在编制《青海省“十四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时将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等8个审判法庭项目纳入规划中,从2020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优先对我省8个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给予支持。我省也将继续做好全省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审判法庭建设的关注与支持。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0971-825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