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位置排序
字号:
分享:
打印

索 引 号 :015000185/2023-00082发文字号 :青政办〔2022〕91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成文日期 :2022-11-0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中藏医药
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政办〔2022〕9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四五”中藏医药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9日        


青海省“十四五”中藏医药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青海省中藏医药(含蒙医药,下同)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青海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藏医药事业发展,深化推动中藏医药改革创新,不断健全中藏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为建设健康青海、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策环境持续优化。省政府先后印发《青海省中藏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省政府召开全省中藏医药发展大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极大地推动了全省中藏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中藏医药发展方向、路径更加清晰。

———中藏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全省有公立中藏医医院42所,占全省公立医院总数的39.3%,其中达到三级甲等中藏医医院2所、三级乙等藏医医院2所、二级甲等中藏医医院34所;病床6003张,占全省公立医院床位总数的20.65%。建成省级中藏医重点专科19个。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藏医馆439个,全省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1%的乡镇卫生院、90.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4.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

———中藏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夯实。建设全国、省级名老中藏医工作室22个,培养老中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46人。中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38人,招录本科层次中藏医专业定向免费医学生390人。全省注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7287人,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39.79%。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45人。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执业资格37人。评选全省名中(藏、蒙)医32人。尼玛获得“国医大师”称号,陆长清、王常绮、桑杰荣获“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

———中藏医药传承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109项,取得科研成果60余项,获得科技奖励15项。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任务全部完成。建设藏药新药开发重点实验室,实施藏医药文献数字化工程,建成13个藏医药专业数据库和青海省藏医药信息网络平台。

———中藏医药文化有效弘扬传播。举办大型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广活动和藏医养生保健操培训推广活动,中藏医医院设置古籍文献收藏室、中藏药标本展览馆以及开展中藏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等,建设省级中藏医药文化教育宣传基地12个,不断加强中藏医药文化传播和普及教育。

———中藏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在青海国际生态产业博览会举办藏医药产业合作和发展论坛及“大医精诚”藏医药展示,推动藏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实施“藏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青海)”项目,举办“一带一路”尼泊尔藏医药短期留学生班,组织召开藏医药防治新冠肺炎在线专题国际学术研讨会。

———中藏医药抗疫成效显著。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研发预防疫病中藏药制剂9种。建立中西医结合救治、会诊、查房、病例讨论制度,确诊病例中医药参与治疗率达到100%。

“十三五”时期,我省中藏医药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全省中藏医药优质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仍较薄弱;中藏西医协同作用发挥不够,传承创新能力有待持续增强;高层次中藏医药人才短缺,基层中藏医药人才“招不进、留不住”;中藏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明显,部分中藏医医院中藏医特色淡化、优势弱化等。同时,中藏医药发展也迎来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把中医药发展摆在国家战略层面加以部署和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藏医药发展,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召开全省中藏医药发展大会,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中藏医药的重视程度愈加提高,中藏医药发展正当其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中藏医药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中藏西医并重,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全省中藏医药事业在传承创新中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健康青海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民共享发展。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不断加强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坚持传承创新发展。正确把握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遵循中藏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原创理论思想体系,深入发掘中藏医药精华,巩固和发扬中藏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

坚持深化改革发展。加强中藏医药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中藏医药领域改革创新,建立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中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提升中藏西医结合能力,促进优势互补,共同维护人民健康,统筹推进中藏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对外开放和文化发展,形成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藏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对外交流等各领域协调发展进入新阶段,中藏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青海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中藏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藏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藏西医结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中藏医药参与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取得成效。逐步完善符合中藏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具有中藏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多层次、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建立,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中藏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深入挖掘整理、保护利用中藏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中藏医药科研机构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基础理论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取得积极进展,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

———中藏医药产业融合发展。中藏药产品研发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中藏医药养生保健、药膳食疗、健康旅游等多业态协调推进,中藏医药产业在激活经济、吸纳就业、助力脱贫、改善生态的多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中藏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藏医药文化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化,文化传播覆盖面进一步拓宽,阵地建设不断加强,全民中藏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不断提升,中藏医药文化影响力持续提高。

———中藏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藏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和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不断加强,中藏医药高质量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主要发展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中藏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1.强化现代中藏医医院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藏医医学中心建设,促进优质中藏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加强中藏医医院建设,坚持以中藏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改善基础设施,规范科室设置,强化内涵建设,优化就医环境。推进中藏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提升市州级中藏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中藏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大力推进中藏医专科专病联盟内涵建设,均衡提升区域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建立体现中藏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中藏医医院向提质增效和内涵式特色发展,加强精细化管理,推进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立中藏医医院绩效考核,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打造中藏医药特色显著的现代化中藏医医院。省中医院、海南州藏医院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

2.健全基层中藏医药服务网络。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持续加强县级中藏医医院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加强县级中藏医医院专科(专病)建设和中藏医适宜技术推广,到2025年,省、市(州)、县三级全部设置符合标准的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80%的县级中藏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旗舰中藏医馆”建设,合理配备中藏医医师和诊疗设备。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藏医阁”建设,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诊疗量占比不低于25%。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藏医诊所、门诊部、名医堂以及中藏医特色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互联网医院等。

3.建立中藏医药应急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培养中藏医疫病防治队伍。完善中藏医医院院感防控体系,三级公立中藏医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加强感染性疾病、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相关科室建设。加大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中藏医药公共卫生应急和重症救治能力,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深入参与传染病预防、救治、康复过程,积极贡献中藏医药力量。

4.推进中藏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中藏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等中藏医适宜技术防治。规范二级以上中藏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推广中藏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建设热敏灸推广中心试点医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藏医药健康管理,持续开展0—36个月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中藏医药健康管理,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藏医治未病签约服务。

(二)提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

1.推进中藏西医协同发展。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藏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藏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强化中藏西医协同攻关和临床协作,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一体化的中藏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将中藏西医协同发展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综合医院中藏医药发展。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逐步推广“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藏西医结合医疗模式,逐步建立中藏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藏西医联合攻关,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强化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藏医临床科室、中藏药房建设,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藏医药服务的比例达到100%和70%。

2.提高中藏医专科水平。开展国家中藏医优势专科和省级中藏医重点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皮肤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及肝病、肺病、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肾病、风湿病、肿瘤等中藏医优势专科专病,筛选推广一批符合我省实际的中藏医药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藏药制剂,中藏医专科诊疗服务量逐年上升。推动二级以上中藏医医院设置妇科和儿科。建立完善中藏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推进中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室建设,提升制剂研发、配制能力和制剂质量水平。加强中藏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进一步鼓励和规范藏医医疗机构应用中藏药饮片,促进合理使用中藏药。大力发展中藏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

3.拓展中藏医药康复和健康养老服务。二级以上中藏医医院加强康复科建设,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中藏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100%、70%。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藏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康复医院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推动中藏医医院与残联康复机构开展合作,提供中藏医药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康复医院、疗养院、护理院等中藏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加快推进中藏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把中藏医药健康理念、康复医疗、养生保健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推动二级以上公立中藏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争取到2025年设置比例达到60%。鼓励有条件的中藏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4.优化中藏医诊疗模式。完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总结推广中藏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和集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建设中藏医互联网医院,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加大中藏医信息化建设力度,优化升级中藏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开展藏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研究,逐步建立体现藏医药特色的医院信息系统。

(三)推进中藏医药科技振兴。

1.加强中藏医药基础研究。依托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开展中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理论与临床研究,加强中藏医药临床疗效评价和标准化建设,制定和推广一批相关标准,提升青海藏医药标准化在全国的地位。到2025年,组织制定《藏医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藏医医疗技术》等20项藏医药相关标准。支持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藏医经验方、院内制剂等中藏药新药的研发。支持《中国藏医药》杂志中文版创办工作。

2.开展中藏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改善中藏医药科研基础条件,提升中藏医药科技创新能力,省中医院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建设,探索建立高原病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心、高原中药研究中心、高原病中医药防治与康复指导中心,打造“高原中医”品牌。依托省藏医院积极打造国家级藏医医疗和科研创新中心,打造青海藏医品牌。推进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3.推进中藏医药传承研究。加大中藏医药古籍抢救保护、整理研究、编辑出版以及古籍数字化、古籍普及推广、古籍人才培养等工作,推进中藏医药古籍专业数据库开发与利用,积极开展古籍文本结构化、知识体系化、利用智能化的研究和实践,建立中藏医药古籍保护中心。加强对名老中藏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及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的活态传承,推动中医针灸、藏医药浴等传统疗法技艺发展。支持中藏医学术流派发展,建设中藏医流派工作室。

(四)培养中藏医药骨干人才。

1.协同推进中藏医药教育改革。优化我省高校中藏医药学科专业结构,适度扩大中医学研究生招生规模。完善中藏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提高中藏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藏医药经典融入中藏医临床课程,鼓励增设中藏医疫病课程。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支持高校按照教材建设规划,编写修订藏医药特色教材。加强中藏医药职业教育,推进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合理确定中藏医药人才培养规模。加强中藏医临床教学能力建设,提升中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水平。

2.实施中藏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藏医药重点学科。发展中藏医药师承教育,开展老中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培养工作,培养一批高水平中藏医药学术继承人,并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持续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省级名医工作室建设,开展全国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加强中医护理等骨干人才培养。将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中藏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藏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基层中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藏医全科转岗培训和中藏医馆骨干培训,在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中积极招收中藏医医师。

3.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支持青海大学开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完善临床类专业中医药课程设置,在高职临床医学类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支持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综合医院对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实施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专项,鼓励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医师学习研究和运用中医理论与诊疗技术,持续提升中医药能力和素养。推进中藏西医人才交流交往交融,构建中藏西医学科交叉融合的培训体系。

4.健全中藏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以品德、能力、实绩为导向的中藏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藏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完善中藏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中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定期开展省级名中藏蒙医的评选表彰,形成表彰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五)弘扬中藏医药优秀文化。

1.建设中藏医药文化平台。加强县级以上中藏医医院中藏医药文化主阵地建设。深入挖掘中藏医药精华精髓,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推进省级中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藏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和中藏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建设,构建传播平台。促进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建设,鼓励开展内容丰富的中藏医药专题展览。

2.加强中藏医药文化传播。实施中藏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丰富中藏医药文化教育,推进中藏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充分运用融媒体手段,广泛开展中藏医药文化和健康科普宣传,持续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加大对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力度。

(六)推动中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做优做强中藏药产业。加强青海道地中藏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设青藏高原药用植物园、青藏高原适用药物保护利用基地,建立中藏药材种质资源库,开展道地药材人工繁育、规范化种植及产地加工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道地中藏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开展中藏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培训。鼓励在符合中藏药材生物学、生态学特点的高原、山地、草原及荒漠化地区生态种植中藏药材。支持医疗机构研发、使用和推广中藏药制剂,加大对临床急需、市场短缺中藏药制剂的调剂使用力度。加快建设藏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开展炮制制备工艺研制,推动饮片炮制现代化应用和推广。

2.加大中藏药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中藏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加强中藏药资源监控和保护。强化中藏药质量监管,健全完善多部门协同的中藏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藏药材、中藏药饮片、中藏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我省道地大宗药材从种子种苗、田间管理、采收加工、仓储运输等全程的追溯管理,促进中藏药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开展中藏药临床综合评价,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保障用药安全。

3.发展中藏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发挥青海中藏医药和旅游资源的特色优势,推动中藏医药健康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有机融合,积极发展以中藏医药文化传播、健康体验为主题,融中藏医药养生、保健和旅游、休闲、商务等于一体的中藏医药健康旅游综合服务,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七)加快中藏医药对外交流。

1.推动中藏医药走出去。充分发挥我省中藏医药特色优势,推进藏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青海)建设,加大与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合作交流。拓展中藏医药传播渠道,积极举办面向国内外民众的中藏医药文化展览、交流、特色体验等活动。支持中藏医医疗机构参加援外医疗,在援外医疗中逐步提高中藏医药人员和服务占比。

2.发展中藏医药服务贸易。鼓励有条件的中藏医药机构及社会力量,发展中藏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教育、文化等服务,探索建设中藏医药国内外合作机构,鼓励发展“互联网+中藏医药贸易”。支持省内道地药材生产、种植、供应商等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中药材展示展销活动,推介青海道地药材。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青海省中藏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调,统筹指导全省中藏医药工作,研究促进中藏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中藏医药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市州、县级中藏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级政府落实对公立中藏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责任。支持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推进公立中藏医医院建设。优化中藏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重点考虑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藏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般中藏医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收费。优化医疗机构中藏药制剂注册管理,探索完善调剂使用范围和政策。

(三)推进法治建设。贯彻实施《青海省中医药条例》,各市州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本地区中藏医药发展。强化中藏医药监督执法工作,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监督执法规范,全面提高中藏医药监督能力和水平。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ICP备08000030号 中文域名: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务 Copyright © 2007-2020 青海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