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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08-00538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8]30号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成文日期 :2008-03-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青海 境内传递活动筹备组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8]3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青海境内传递活动筹备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青海境内传递活动筹备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日

(发至县)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青海境内传递活动

筹备组织工作实施方案

(二○○八年三月)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08年8月8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2008年3月24日,北京奥运会圣火将在希腊奥林匹亚点燃并将前往五大洲的21个境外城市和境内31个省(区、市)传递,还将抵达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传递时间为130天,传递总里程约13.7万公里,这将是奥运史上传递路线最长、传递范围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火炬接力,将在奥林匹克运动史上谱写辉煌的篇章。为做好奥运圣火青海境内传递工作,现制定活动筹备组织工作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奥林匹克圣火是奥林匹克理想的最高象征。奥林匹克火炬接力是奥运会的序曲,是奥林匹克运动最重要的仪式之一,是传播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的主要形式。奥林匹克火炬接力以一种特有的富有激情的方式传播奥林匹克精神,点燃人们对奥运会的激情。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是以“和谐之旅”为主题,以“点燃激情、传递梦想”为口号,大力宣传各地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和丰硕成果,鼓舞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青海段传递活动,是奥运会火炬境内传递中的重要一环,是青海人民直接参与奥运的重要方式。青海境内火炬传递,将充分结合北京奥运会的理念,最大限度地发挥火炬传递的宣传效果,向世界展示我省历史文化、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发展成就和人民的精神风貌,提升我省欣欣向荣、蓬勃发展、文明进步的良好形象,传播青海各族群众建设和谐青海的美好愿望。

二、活动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组织委员会,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青海省体育局,西宁市人民政府、海南州人民政府、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活动安排

(一)火炬手、护跑手

我省火炬手、护跑手候选人选拔工作自2007年6月25日启动,2008年1月31日结束。北京奥组委分配我省火炬手624名,其中我省选拔377名,中国奥委会、北京奥组委、赞助商等单位产生火炬手247名。每日火炬手运行分别为格尔木171名、青海湖162名、西宁地区291名。另选拔护跑手137名,其中格尔木市40名、海南州35名、西宁市62名,全部从传递地区大专院校和中学师生中产生。

(二)火炬传递时间和路线(略)

四、活动筹备组织工作要求

(一)奥运火炬省内传递筹备组织工作,要在省组委会的统筹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推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地区、各部门的资源,建立起符合火炬传递运行要求的指挥管理系统,实现火炬接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基本到位。

(二)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在宣传、人员保障、城市景观、器材供应及交通、安保、环保等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各地政府的作用,为我省火炬传递提供有效保障。

(三)各传递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组委会各工作组要根据本方案抓紧制定和完善保证青海境内火炬传递顺利进行的具体工作细则,包括应对突发事件、开展新闻危机管理、团队顺利转场等相关措施。要高度重视细节,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四)宣传部门要结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推广活动,重点宣传火炬手选拔中的动人故事,各地火炬接力传递路线的安排,展示各地改革开放的成果、全民健身运动热潮等。

(五)针对我省火炬传递点多、面广、线长、参与群众广泛等特点,安保部门要认真研究火炬传递活动的规律和省情特点,全面分析活动面临的安全形势,制定详细的安全保卫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

(六)筹备组织工作要始终坚持“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的方针。人员、装备、景观、路线、场所、交通工具、活动规模等各方面要认真计划和预算,不图奢华,不讲排场,务求实效。

(七)准确把握工作的政策性,维护奥运火炬接力的纯洁性。火炬接力市场开发工作由北京奥组委统一进行,省内各地区和部门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市场开发活动。

五、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火炬传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青海省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员:吉狄马加 副省长

副主任委员:李 宁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向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建平  省体育局局长

委   员:王胜德  省政府副秘书长、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局长

何金星  省体育局副局长

陆元庆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凤贞  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

周勇智  省交通厅副厅长

张海明  省卫生厅副厅长

韩国荣  省旅游局副局长

王建平  省文化厅副厅长

赵海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程丽华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贵有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白居璧  省广电局副局长、青海电视台台长

颜宁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许维俊  省气象局副局长

马国庆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

孟保成  武警青海总队副总队长

王 绚  西宁市副市长

索南加  海南州副州长

朱建平  格尔木市市长

申红兴  共青团青海省委副书记

郭根旺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吴连进  青海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玉梅  青藏铁路公司工会主席

白民德  湟中县县长

袁存孝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白世德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

李生海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张积德  省电信传输局副局长

雷 建  中国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小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青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周 斌  省文化厅办公室主任

吴庆军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马福仁  省国家安全厅涉外安全保卫处处长

王桂芹  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刘红祺  省总工会宣传部部长

李志雄  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于利国  省体育群体处处长

王 沛  省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

沈延滨  青海电视台文体中心主任

高小青  青海日报社政教部副部长

王西重  西宁市体育局局长

周侠生  海南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蒲建军  格尔木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火炬手运行组、传递车队运行(转场)组、安全保卫组、新闻宣传和媒体运行组、大型活动组、后勤保障组、赞助商服务组、传递地区工作组。

(一)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何金星(兼联络员)

成 员:党惠巧、于利国、闫力、行青林、王沛、危洪涛、邵玉良、肖宗平、李元青、宋海平、申铁军、李海宏、郑莉、郭大中

职 责: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负责组委会的日常事务,办理组委会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加强与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组委会的沟通、衔接;确定各地区火炬传递路线;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落实组委会的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火炬手运行组

组 长:危洪涛(兼联络员)

副组长:肖宗平

组成单位:省体育局(邵玉良、郑卫平)、西宁市政府、海南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

职 责:负责选拔、推荐火炬手(护跑手)候选人,火炬手资格确认,火炬手路段分配以及火炬手的沟通联络,发放服装、证书,筹备组织火炬手大会,传递期间安排火炬手投放/收集车、保证火炬手火炬传递有序运行。

(三)传递车队运行(转场)组

组 长:王 沛(兼联络员)

副组长:袁存孝

成员单位:省体育局(行青林、李元青、郭大中)、省交通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无线电管理办、青藏铁路公司、省民用机场有限公司、西宁市政府、海南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

职 责:为火炬手、护跑手以及电视转播团队提供路上支持,保证火炬接力顺畅运行。调派传递、转场用车、选拔司机,协助北京奥组委组建、管理火炬接力传递车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免收各收费站过路费,为车队运行、转场设置绿色通道;清理火炬接力沿线无线电频率,提供团队运行通信通道;制定传递地区间团队转场安全和交通保障计划,全程监护转场车队的运行;青藏铁路公司为接送圣火团队提供贵宾通道;省民用机场有限公司为航空转场提供绿色通道,协助办理省内转场包机手续。

(四)安全保卫组

组 长:陆元庆(兼联络员)

副组长:刘凤贞、孟保成

组成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马福仁)、省体育局(王汉春、文卫东)、武警青海总队、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西宁市政府、海南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

职 责:配合火炬中心安保团队在省内开展工作;保障传递活动的安全,包括路上运行安全和各项仪式、庆祝活动现场、火炬手和参与群众的安全;协助奥组委保障奥运圣火的安全;对火炬接力途经路线和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进行封闭和设置交通路障,向市民发出交通管制公告,人群的控制管理等,保障传递车队畅通无阻的通过;保障运行团队人员、财产安全;制定安全保卫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新闻宣传和媒体运行组

组 长:王向明(兼联络员)

副组长:刘贵有、白居璧、郭根旺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李志雄),省体育局(宋海平、宋爱军)、青海电视台(沈延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外事侨务办公室,青海人民广播电台、青海日报社,省电信公司、省电力公司,西宁市政府、海南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

职 责:制定宣传报道和媒体采访计划,组织和受理国内外媒体记者采访报名;成立火炬接力新闻中心,组织新闻发布会;设立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宣传和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在起跑仪式、特殊传递路段、晚间庆祝活动等相关场所划分媒体区,并派专人进行管理;为媒体记者转场提供服务;加强对媒体报道的跟踪监测,统一宣传口径;协助中央媒体完成当地传递活动的直播和转播任务,配合中央电视台做好西宁市传递活动早晚时段的电视直播工作;协助奥组委信号制作团队考察路线和拍摄地点,配合做好信号制作和传输工作,同时要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传输信号畅通。

(六)大型活动组

组 长:王建平(兼联络员)

副组长:周 斌、于利国

成员单位:省文化厅、青海电视台、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电信公司、省电力公司、西宁市政府、海南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

职 责:组织每日起跑仪式、传递结束后的庆祝活动及沿途和休息点的群众文化活动,起跑仪式和庆祝活动在满足奥组委规定流程和基本内容基础上组织策划有本地特色的活动。活动现场需满足安保、消防、电力、电信、交通、设施搭建、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紧急救护等需要,按照《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形象景观技术手册》的规定设置舞台背板和对场地进行景观布置,场地应划分出贵宾区、媒体区、赞助商接待区、观众区、赞助商活动区及北京奥运会特许产品销售等区域。制定安全保卫和应急预案,确保现场安全。各传递地区负责对城市景观、大型活动点和火炬传递沿线进行氛围营造。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闫 力(兼联络员)

副组长:党惠巧

组成单位: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申铁军、李海宏、郑莉)、省旅游局、青海湖保护利用管理局、省电信公司、省电力公司、西宁市政府、海南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

职 责:火炬接力运行保障工作包括经费预算与结算、住宿餐饮、休息点的安排、团队工作用车、物资发放、医疗卫生、气象服务、礼宾接待、保险理赔、电力保障、传输信号畅通等。

(八)赞助商服务组

组 长:何金星(兼联络员)

副组长:颜宁生、杨海宁组成单位:省体育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宁市政府、海南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

职 责: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开展反隐形市场工作,保护奥运会火炬接力赞助企业的合法权益。协助火炬接力赞助企业在传递沿途开展推广宣传活动等。

(九)传递地区工作组

1、西宁市工作组

组 长:王 绚

副组长:王西重

2、青海湖地区工作组

组 长:索南加

副组长:周侠生

3、格尔木市工作组

组 长:朱建平

副组长:蒲建军西宁市、青海湖地区、格尔木市工作组

职责:根据“属地负责”的原则,火炬接力活动在省内各传递地区的组织工作应由当地党委、政府负总责,各地政府主管火炬传递工作的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传递地区要依照本方案,进一步充实和落实当地组委会的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领导和协调力度。要按照北京奥组委关于组建地方支持团队的统一要求,加快完成本地运行团队的组建工作,实现和省组委会和北京奥组委团队的工作对接。各传递地区要精心安排好本地火炬接力运行、团队转场、新闻宣传、食宿接待、起跑仪式、庆祝活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城市景观营造、车辆调配、志愿者服务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各个方面工作的每个环节。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要在省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风险评估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安全隐患,制定应对预案和措施,加强培训和演练。

联系人:王 沛  青海省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8239332;13309786111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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