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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09-00495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9]6号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成文日期 :2009-01-08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 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9]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

(2009年1月)


  举办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我省各族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办好本届民运会,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展示青海各族干部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以来的发展成果,充分展示青海各民族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青海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体育运动竞技水平,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宗旨,以“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目的,本着节俭、隆重、热烈、祥和的原则,把第四届民运会办成集旅游、文化、体育、经贸为一体的活动和绿色人文的民族文化体育盛会。

  二、主题

  本届民运会的主题是:“自信开放创新、团结和谐进步”。

  主办单位: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海北州人民政府

       省民委

       省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州(地、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顺利进行,成立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主 任:马顺清  副省长

  副主任:晁海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普日哇  省民委主任

      冯建平  省体育局局长

      严金海  海北州委书记

      尼玛卓玛 海北州委副书记、州长

  执行主任:尼玛卓玛 海北州委副书记、州长(兼)

  执行副主任:夏学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海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司法臣  省民委副主任

        任三动  省公安厅副厅长

        肖玉海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建平  省文化厅副厅长

        郭玉京  省体育局副局长

        赖万鹏  省广电局副局长

        徐 浩  省旅游局副局长

        王 莘  省气象局副局长

        金河清  海北州委副书记

        李 忠  海北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周 正  海北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杨海林  海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卡 先  海北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 鹏  海北州委常委、门源县委书记

        左旭明  海北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正国  海北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查 科  海北州政府副州长

        朱 清  海北州政府副州长

        索南东智 海北州政府副州长

        党永魁  海北州政府副州长

  委 员:郗晓鹏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德 措  省民委文宣处副调研员

      王 斌  海北州政府秘书长

      王国俊  海北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拉 科  海北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袁广寿  海北州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扎 西  海北州民族宗教局局长

      芦生发  海北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陈永祥  海北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宝春  海北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安吉多杰 海北州财政局局长

      贺应邦  海北州建设局局长

      张润晋  海北州公安局局长

      李存清  海北州国家安全局局长

      任志毅  海北州经贸委主任

      李顺帮  海北州教育局局长

      姚得仓  海北州水务局局长

      保广祺  海北州农牧局局长

      贾玉仓  海北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晁志强  海北州林业环保局局长

      董光曦  海北州卫生局局长

      丁光寿  海北州审计局局长

      马 晏  海北州科技局局长

      徐永功  海北州交通局局长

      达哇嘉措 海北州工商局局长

      夏玺玉  海北州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常有奎  海北州气象局局长

      李旭贞  共青团海北州委书记

      李国忠  祁连县委书记

      董金明  刚察县委书记

      马占德  海晏县委书记

      公保扎西 刚察县县长

      更 藏  祁连县县长

      熊万森  海晏县县长

      马应寿  门源县县长

      赵长明  青海湖农场场长

      丁生云  海北州旅游局局长

      才让夸  海北州民语办主任

      郑 晏  海北州交警支队队长

      陈 谨  海北州武警支队支队长

      倪文怡  海北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马春林  海北邮政局局长

      展 洁  海北电力公司经理

      胡宏忠  海北州西海镇镇长

      刘增奎  海北州祁连山报社社长

      董海安  海北州电视台台长

  秘书长:金河清  海北州委副书记 (兼)

  副秘书长:索南东智 海北州政府副州长

       郗晓鹏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德 措  省民委文宣处副调研员

       王 斌  海北州政府秘书长

       王国俊  海北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扎 西  海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芦生发  海北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会务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大型活动组、体育竞赛组、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经贸活动组等8个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从海北州、省民委、省体育局等部门抽调(8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由筹委会办公室拟定并以筹委会名义印发)。

  筹委会及下设机构在民运会开始后即转为民运会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

  四、会场设置及参赛代表团组团

  (一)会场设置。

  主会场:海北州(西海镇)民族体育场;

  开幕式:海北州民族体育场;

  闭幕式:海北州西海影剧院。

  (二)各代表团组团方案。

  代表团由六州一地一市(六州所属民族自治县不另行组团,西宁市、海东地区所属自治县可另组团参加)和驻青部队分别组团。即: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海北州,西宁市、海东地区(民和县、互助县、循化县、化隆县、大通县)和青海省军区、武警青海省总队等代表团。

  (三)具体要求。

  1、每个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

  2、各代表团团部人员5人(团长、副团长、联络员、司助人员);

  3、解放军、武警代表团中少数民族运动员必须占60%以上,地方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少数民族;

  4、退役运动员、各级各类业余体校运动员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报名,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5、省体工队、西宁市体工队现役运动员、试训、集训队员,各地待分配专业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加;

  6、各参赛队运动员必须持当地户籍簿、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张和小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2张报名,外地籍及外援运动员一律不得报名参赛;

  7、各代表团第一次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前将参赛项目和人员名单报海北州文体广电局;

  8、各代表团第二次报名时间:2009年5月20日前将参赛项目和运动员名单报海北州文体广电局。逾期不报,即为弃权(电话:0970—8642326、8646665)。

  五、体育竞赛项目设置

  (一)竞赛日期。

  2009年7月7日至12日(7月7日报到,7月8日至11日比赛,7月12日离会)。

  (二)竞赛项目。

  共设9个比赛项目:马上项目(速度赛马、走马、马上射击、马上射箭、马上拾哈达)、摔跤、押加、举沙袋、民族式射箭、赛牦牛、拔河、武术、篮球。

  1、马上项目(10项):

  (1)速度赛马(1000米、2000米、3000米、5000米);

  (2)走马(1000米、2000米、3000米);

  (3)马上3项(马上射击、马上射箭、马上拾哈达)。

  2、摔跤(10项):

  (1)中国式:40公斤级、48公斤级、55公斤级、62公斤级、74公斤级、90公斤级以上;

  (2)民族式:(北嘎)55公斤级、68公斤级、74公斤级、90公斤级以上。

  3、押加(拉巴牛3项):68公斤级、74公斤级、90公斤级以上。

  4、举沙袋(3项):68公斤级、74公斤级、90公斤级以上。

  5、民族式射箭。

  6、赛牦牛(2项):300米、500米。

  7、拔河:(男女混合)。

  8、武术:设男女拳术、器械、对练。

  9、篮球(男队)。

  (三)表演项目。

  1、互助县土族“轮子秋”表演;

  2、海西州蒙古族“博克”表演;

  3、循化县撒拉族“婚俗”表演;

  4、海北州马术表演;

  5、玉树州乘马打火枪表演;

  6、黄南州热贡藏戏表演。

  注:除上述表演项目外,其他州、市可申报一个具有观赏性、竞技性的民族体育表演项目(舞蹈类除外),各代表队参加表演项目人数不超过20人。

  六、民运会规模

  根据本届民运会比赛项目设置,参照历届民运会与会人员测算,预计参加本届民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和记者、来宾为1630人左右。其中代表团总人数(团长、领队、教练、运动员、联络员、司助人员)预计1350人;裁判员100人;民族体育双先表彰会代表35人(集体15名、个人20人);媒体记者50人;省内外观摩团共计60人;拟邀请国家民委、体育总局领导,省几大班子领导,省有关部门领导及司助人员50人。

  七、开幕式和闭幕式安排

  (一)开幕式。

  2009年7月8日上午9时至12时举行。

  议程(由省体育局局长主持,共十五项):

  第一项:入场式。(奏运动员进行曲)国旗方队——会旗方队——会徽方队——吉祥物方队——标语方队(以上5个方队各由4名武警战士组成)——彩旗方队(100人)——气球花束方队(100人)——鼓号队(100人)——民族服饰方队(120人)——裁判员方队——运动员方队。

  第二项:介绍参加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和来宾;

  第三项:向主席台贵宾敬献哈达;

  第四项:省领导宣布青海省第四届民运会开幕;

  第五项:升国旗、奏国歌;

  第六项:升会旗、奏会歌;

  第七项:海北州委书记致欢迎词;

  第八项:省民委主任致开幕词;

  第九项:宣读贺词、贺电;

  第十项:国家有关部委领导讲话;

  第十一项:运动员代表宣誓;

  第十二项:裁判员代表宣誓;

  第十三项:运动员退场;

  第十四项:举行大型文艺表演;

  第十五项:宣布青海省第四届民运会开幕式结束。

  (注:1、省体育局负责准备热气球;2、各代表团团旗自备,颜色自定,统一规格2×3米,旗面上用汉文及少数民族文字标明单位名称;3、各代表团少数民族运动员在开幕式入场时必须着民族服装,比赛服装按单项规程执行;4、运动表演项目器材各代表团自备。)

  (二)闭幕式。

  2009年7月11日下午15时举行。

  议程(由省民委主任主持,共九项):

  第一项:介绍参加闭幕式的领导和来宾;

  第二项:体育竞赛组组长宣布本届民运会团体表演评奖结果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结果;

  第三项:主席台就坐领导为获奖集体颁奖;

  第四项:省民委主任宣布民族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表彰决定;

  第五项:主席台就坐领导为获得民族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颁奖;

  第六项:海北州州长致闭幕词;

  第七项:省第四届民运会组委会向承办省第五届民运会的地区移交会旗;

  第八项:宣布省第四届民运会闭幕;

  第九项:文艺演出。

  八、其他工作

  根据本总体方案,省第四届民运会筹委会下设机构制订相关的具体工作安排、规程和工作预案等,认真做好民运会筹备工作、运动员资格审查及运动会期间的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大型活动、体育竞赛、宣传报道、安全保卫、交通管理、消防救援、经贸活动等工作,为民运会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赛事环境。

  联系单位:海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人:扎西(海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0970—8644811(办)

  13639709718

  芦生发(海北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0970—8642430(办)

  13909700019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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