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5000185/2006-00491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6]153号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成文日期 :2006-11-06
青政办[2006]15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测绘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青海省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六日
青海省基础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省测绘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二○○六年十一月)
基础测绘是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国家主权、国防安全和国家秘密,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加快发展基础测绘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编制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纲要》。《纲要》的规划范围为青海省国土区域,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20年。
一、基础测绘发展面临的基本形势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1997年基础测绘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来,尤其是 “十五”期间,我省基础测绘发展较快,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主要表现在:建立了以卫星定位、遥感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等为核心的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基础测绘生产能力和效率明显提高,目前,1∶100万、1∶50万、1∶25万、1∶10万地形图覆盖全省,1∶5万地形图覆盖国土面积的65%,1:1万地形图覆盖国土面积的8%,1∶2千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图已交叉覆盖部分县市;新测和修补测绘更新了1∶5万地形图305幅;完成重点工程和项目急用的1:1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300幅;数字化1∶1万地形图765幅;结合全省各州(地、市)、县的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测制了各种大比例尺地形图及各种工程用图;完成了最新版《青海省地图册》、《青海省经济地图集》、《青海省县(市)卫星影像与行政挂图》、青海省行政挂图、青海省地势图、青海省立体模型压膜图、青海省商贸旅游图、“120”电子地图等一批行政和专题系列挂图及图册;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和全省经济建设提供各类比例尺地图21万张,各种挂图2万余张,各种图册1万余册,航空相片3万张,各类控制点成果5万点,基本满足了全省各地区、各行业对基础测绘资料的需求,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的资源开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工农牧业生产,为各级政府的管理决策、重大战略的实施、重大工程建设以及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我省测绘监管工作得到加强,测绘市场更加规范,地图市场整顿成绩显著,测量标志保护、测绘成果保密、地图审核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全省基础测绘事业的更快更好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面临的发展趋势。
当前,国际基础测绘的发展正处于以地图生产为主向以地理信息综合服务为主转变的重要时期,测绘的技术手段、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等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基础测绘在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信息化建设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核心内容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对地观测技术、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将有力地推动现代测绘技术的形成和发展,极大地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更新的能力和效率,促进基础地理信息处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以及服务的网络化。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对基础测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强水利、交通、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具有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在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民族尊严,提高政府管理与决策水平,开展国家和地方一系列重大工程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和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筑公共应急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都需要基础测绘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基础测绘的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为基础测绘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比较好的法制环境。2002年12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开始实施,对测绘管理体制、基础测绘、涉外测绘、测绘基准、市场准入、地籍测绘、测绘成果、信息系统建设、地图管理、测量标志保护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实施,全国基础测绘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等一批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正在加紧修订或制定;我省地方性法规《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已颁布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使测绘法规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通过多年实践,我省积累了加强测绘监督管理、做好基础测绘工作的经验,为推进我省基础测绘事业的规范化、有序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基础测绘在取得一系列成就和面临新的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由于政策法规尚不完善、总体投入不足、统筹协调能力较弱等原因,其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目前的基础测绘现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匮乏,基本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低,已有的地形图陈旧,现势性差,基础测绘公共产品不丰富。截至2004年底,已覆盖全省的1∶10万比例尺地形图有538幅,是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期测制的;1∶5万比例尺地形图有1144幅(占全省面积的65%),是70年代总参测绘局为战备需要而施测的;1∶1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有2210幅(占全省面积的8%),数字线划图有765幅(占全省面积的36%),是1985年以前由省测绘局为经济建设需要零星测制的,主要分布于东部农业区,大部分测制年代久远,现势性差。基础测绘资料数据的匮乏和陈旧降低了规划、决策和实施的准确性及可靠性,导致不少项目存在设计深度不够的突出问题,有的工程边测图、边规划、边开工,造成浪费和被动,以致带来大面积的隐患和负面影响,频繁出现工程交叉矛盾、工程开挖切断管线等严重问题。二是基础测绘投入机制不健全,基础测绘投入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十五”期间我省基建项目投资规模快速增长,但基础测绘的投入没有相应增长,基础测绘保障能力没有相应增强,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对基础测绘的需求。三是州(地、市)、县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处于建立阶段,基础测绘投资尚未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州(地、市)、县地图更新缓慢,覆盖范围与城市规划面积差距较大。四是测绘管理体制不健全,政策法规尚不完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建立,测绘市场上的不平等竞争、违法经营、重复投资、重复测绘、测绘成果资料不能依法汇交、资源浪费、侵权盗版等现象依然存在。五是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影响全省信息化的健康发展。目前,全省基础测绘仅生成分幅存放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尚未全面启动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由于缺乏空间地理数据库的基础平台和支撑条件,严重制约各专业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和“电子政务”的建设。六是测绘基础设施薄弱,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基础航空摄影和航天遥感资料获取能力不足,信息服务手段落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基础测绘成果保密与利用的矛盾依然突出,测绘应用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宽,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发展基础测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围绕全省“消除贫困、富民强省”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两大历史任务,加速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构建青海省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全面提升基础测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基础测绘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强化职能,加强管理。强化基础测绘的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大基础测绘管理力度,完善基础测绘的投入机制。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强基础测绘的统筹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管理,统筹协调实施国家和地方各级基础测绘,积极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测绘。
——依靠科技,不断创新。坚持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始终贯彻科技兴测和人才强测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依靠创新求发展,形成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增强基础测绘的科技含量,促进基础测绘科技创新,测绘科技整体水平跨入国内先进行列。
——突出重点,增强服务。结合我省实际,准确把握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因地制宜,急用先测,重点施测,不断增强基础测绘的能力和水平,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测绘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以需求为牵引,以应用为中心,建立完善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成“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形成信息化测绘体系,全面提升基础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2006—2010年阶段目标:全面提高基础测绘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建立相对稳定的基础测绘投入和更新机制;完成“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我省1∶100万数据库、1∶25万数据库、1∶10万数据库、1∶5万数据库、部分地区1∶1万数据库、城市综合地理信息数据库、三江源生态环境遥感动态监测及预警系统、柴达木循环经济区地理信息系统等“电子政务”空间地理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更新和测制配合我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区、地质大调查区、土地调查区、农牧业综合开发区、重点资源区及水电开发区、部分州(地、市)、县驻地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1∶5万基础地理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1∶1万基础地理信息实现必要的覆盖,年更新率争取达到10%以上,1∶2千或更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基本覆盖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年更新率超过2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实现按需更新。更新与完善空间定位基准和控制系统,提高青海省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精度。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基础测绘公共产品,初步实现基础测绘成果的网络化服务,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2011—2020年阶段目标:建立起高效协调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以基础地理信息获取空间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智能化、服务网络化社会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测绘体系,建成结构完整、功能完备的“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三、发展基础测绘的主要任务
(一)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测绘高新技术,紧紧围绕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与更新的步伐,丰富基础地理信息内容,不断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提高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保障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提供基础平台。
2006—2010年,以构建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建设为目标,基本完成“电子政务”空间地理数据库的建设。一是采用国家测绘局提供和我省现有的基础测绘数据,完成“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1∶100万数据库、覆盖全省的1∶25万数据库、覆盖全省的1∶10万数据库、覆盖全省的1∶5万数据库、覆盖全省的1∶5万地名数据库,建成包括全省不同级别的行政境界数据库。二是基本建成全省部分地区1∶1万数据库、全省大地测量控制点数据库、地理空间元数据库等数据库、覆盖全省的250米——10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库,建立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三是基本建成三江源生态环境遥感动态监测及预警系统、柴达木循环经济区地理信息系统。四是建成一批专题数据库。五是积极推动城市综合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指导设市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区启动城市大比例尺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其余县区尽可能采用数字化测绘技术,逐步地启动数据库建设;加强协调,保持城市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建设协调一致。六是加强基础测绘的区域合作,建立省级、市县级基础测绘的协同合作机制,实现各级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2011—2020年,进一步完善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覆盖全省面积60%以上的航空正射影像数据库、覆盖全省面积30%以上的2米—5米分辨率和覆盖部分县市更高分辨率的卫星正射影像数据库;积极推进城市高分辨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使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高分辨率基础地理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初步形成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体系;充分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整合、改造和完善。按照定期更新、按需更新、动态更新、实时更新相结合的要求,加快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变化监测机制和技术体系。
(二)航空航天遥感资料获取。
充分利用国家的测绘卫星遥感资料,依托国家遥感数据的定购计划,不断提高遥感资料的覆盖范围,缩短覆盖周期,满足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更新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多种分辨率和多种类型遥感影像的需求。
2006—2010年,申请国家测绘局安排柴达木循环经济区、东部农业区、环青海湖及果洛、玉树等地区1.6万平方公里新一轮航空摄影覆盖;充分利用国家的测绘卫星遥感资料,积极争取获取国产遥感数据,低成本地更新和补充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和专题信息;依托国家遥感数据的定购计划,获取“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东部农业区、柴达木循环经济区等地区遥感数据。
2011—2020年,充分利用国外卫星资源和我国自主测绘卫星,实现15米—20米和2米—10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对省域国土的覆盖以及更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对重点地区的覆盖;积极获取立体测图卫星数据及雷达数据,满足1∶1万等比例尺地形图测制和更新的需要。
(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
大力增强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储备和保障服务能力,不断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2006—2010年,充分利用现代测绘高新技术和先进装备,积极开展协作,主动参与国家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绘工程在我省的施测任务,加快我省1∶5万地形图的覆盖,从根本上解决我省35%的国土面积尚无1∶5万地形图的问题;合理确定l∶1万地形图的必要覆盖范围,测制配合我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区、地质大调查区、土地调查区、农牧业综合开发区、重点资源区及水电开发区、部分州、地、市、县驻地的1∶1万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线划地图(DLG)500幅(115万平方公里)以上,并进行数据入库,使1∶1万地形图覆盖率达到10%以上;加快1∶1万现有地形图的更新步伐,五年内完成现有的1∶1万地形图更新669幅(172万平方公里),并进行数据入库;实施城市1∶2千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图空白区测绘,使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大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快各种尺度的地形图更新,明显提高地形图现势程度。
2011—2020年,继续加强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制,加快更新速度,全面实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必要覆盖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地形图的现势性,使1:1万地形图覆盖率达到2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大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5%以上,1∶1万地形图年更新率争取达到15%以上;1∶2千或更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基本覆盖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年更新率超过2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实现按需更新。
(四)信息化测绘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基础测绘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显著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和服务能力,为构建“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促进基础测绘的持续发展,建设信息化测绘体系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
2006—2010年,加强基础测绘技术装备建设与更新,进一步改善基础测绘生产基地设施条件,大力提高恶劣环境下野外测绘作业的装备水平;加快建设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分发服务设施,争取进入国家建设的新一代地理空间信息存储分发服务系统重点地方库项目计划,改善测绘成果档案存储管理条件,进一步提高基础测绘保障服务能力和分发服务水平;设置便利的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大厅,提供信息发布、查询检索、分析处理、数据提供、系统开发等各项信息服务;与邻省协作完成异地备份库工作;加强测绘管理、科研、培训、科普、宣传以及仪器检测方面的场地、场所和技术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2011—2020年,大力提高基础地理信息变化监测的技术装备水平,建成完善的基础地理信息共享与服务网络体系。依托国家统一政务网络,完善青海测绘网,基本实现国家级、省级、县市级地理信息管理与服务机构的广域互联,形成覆盖全省的基础地理信息传输网络。
(五)基础测绘成果开发与应用服务。
积极推进基础测绘成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应用,大力开发基础测绘公共产品,加快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基础测绘的综合效益。
2006—2010年,紧密围绕《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强水利、交通、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具有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研制现势性强、实用性好的基础测绘产品,逐步完善测绘公共产品体系。开发不同种类、不同尺度、不同形式的数字化测绘产品系列;加强电子政务地理信息平台、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统计地理信息平台、公共应急地理信息平台以及基于位置服务地理信息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基于基础地理信息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加大重要地理信息获取和统计分析力度,及时提供重要地理信息的测绘数据;加强测绘成果档案资料管理,建设基础测绘成果目录数据库与基础地理信息元数据库及其网络化服务系统;加快各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公开版地图、地图集、挂图等产品的编制出版,建立权威的政府地图网站。大力促进导航电子地图、多媒体地图、影像地图和三维景观地图等新产品的开发。
2011—2020年,进一步丰富基础测绘公共产品,实现基础地理信息的网络化共享和服务。大力推进基础地理信息的公益性应用,充分发挥基础测绘成果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对基础地理信息的增值开发,积极引导和支持基于基础地理信息的电子商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个人移动定位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的产业化,充分发挥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效益。
(六)测绘科技创新和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基本方针,继续实施科技兴测战略,健全测绘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运用现代测绘理论和高新技术手段,进一步更新与完善区域空间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以及相应的地面基础设施,继续精化大地水准面,为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开发利用和实现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2006—2010年,围绕“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实现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产品知识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社会化,突破重要关键技术,全面提升测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切实加强测绘发展研究以及测绘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域空间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与国家空间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形成统一的整体,并不断提高其精度和现势性;大力加强测量标志的改造和保护,完善测绘基准的地面基础设施;继续精化大地水准面,使我省大地水准面精度达到厘米级。
2011—2020年,进一步完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建成一批业务化运行的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形成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测绘科技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国际先进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和我国自主的导航定位卫星、重力卫星以及各种新型测绘技术手段,通过不断改造、优化和完善,形成覆盖我省的高精度、动态、多功能测绘基准体系,更好地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现代化测绘基准的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础测绘法制建设,推进测绘依法行政。
进一步深化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基础测绘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基础测绘法规和规章,构建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等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和以投资政策、技术政策、成果应用政策等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策法制环境;健全州(地、市)、县测绘管理机构,加强对州(地、市)、县测绘工作指导;加强对基础测绘市场的准入管理,做好测绘资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地图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继续抓好测绘成果保密工作,处理好维护国家安全与推广测绘成果应用的关系;做好测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测绘法规宣传工作,加强基础测绘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开展基础测绘工作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二)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力度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有关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基础测绘的投入机制,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制度,强化基础测绘的项目管理,健全基础测绘经费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继续实施人才强测战略与科技兴测战略。
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实施人才强测战略,加大对优秀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与激励机制;促进人才交流,注重引进和使用优秀人才,从项目、经费、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办法,吸引、留住和用好优秀测绘科技人才;建立和完善测绘科技人才引进、使用和评价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在创新实践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为测绘科技进步和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加强对州、地、市、县测绘管理人员的组织培训和技术指导;继续贯彻科技兴测战略,明确科技创新方向,鼓励科技创新;引导局直属测绘单位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强局内部协作和局外合作,推动测绘科技进步。
(四)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监管,深化基础测绘管理改革,创造良好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环境,避免重复测绘。特别要加强基础测绘的区域合作,建立省级、市县级基础测绘的协同合作机制,实现各级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测绘、国土、民政、水利、交通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交换,建立起分工协作、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
建立基础测绘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绩效考评制度以及基础测绘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与评估机制,强化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预算以及项目实施的有机衔接,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与评估机制,形成规划执行的监督评估工作体系。建立规划调整机制,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对规划进行调整,提高基础测绘规划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