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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00185/2023-00031发文字号 :青政办〔2023〕12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成文日期 :2023-01-3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食用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的通知

青政办〔2023〕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食用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食用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充分发挥我省气候冷凉、环境洁净等优势,加快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助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打造和乡村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农牧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优化食用菌品种结构,全力推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发展,着力构建以常规食用菌生产为主导、野生珍稀食用菌开发为补充的高原特色食用菌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全省食用菌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做大做强现有食用菌生产基地,辐射带动零星散户发展,不断壮大平菇、香菇、双孢菇、杏鲍菇、金针菇、鸡腿菇等为主的常规品种,着力培育羊肚菌、大球盖菇、高原黄菇、柴达木大肥菇、荷叶离褶伞、鸡枞菌等为主的稀缺品种。通过三年持续发展,全省食用菌规模稳步增长,品种结构更加合理,菌种研发、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发展基本形成,产业整体效益显著提升。力争全省食用菌种植规模发展到5000亩,产量达到2万吨左右。

到2023年,种植面积发展到3000亩,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食用菌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利用现有资源打造食用菌标准化产业园,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5%以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科研院所设立食用菌菌种研发机构,鼓励引导企业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和繁育,菌种质量大幅提高,良种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到2024年,种植面积发展到4000亩,建成食用菌标准化产业园4个,支持建设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2个,配套建设食用菌集散中心2个,初步形成产加销一体的产业发展格局。到2025年,种植面积发展到5000亩,70%以上的食用菌生产基地实现标准化生产,培育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企业品牌2个以上及一批产品品牌。

二、区域布局

依托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优化食用菌区域布局,加快建立食用菌优势区,打造标准化食用菌生产基地,提高产业发展水平。食用菌常规品种主要布局在东部农业区,兼顾其他地区,稀缺品种分区域集中布局。重点在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的10个县(市、区)发展食用菌,其中对湟中区、平安区、民和县、乐都区、贵德县、门源县现有的食用菌生产基地进行提升改造,在大通县、互助县、尖扎县、德令哈市等积极性高、有发展潜力的县(市、区)新建一批食用菌生产基地。在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湟中区、乐都区、贵德县、门源县4个生产优势区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打造食用菌标准化产业园,着力构建“产业园+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民”的产业发展模式。在海北、黄南、玉树、果洛4州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加快名贵野生食用菌资源开发利用。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菌种研发。依托省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和技术优势,支持有基础设施设备、有基础的科研院所或企业设立食用菌菌种研发机构,联合攻关“卡脖子”问题,开展新型基料、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以及精深加工、保鲜运输全产业链核心技术的集成创新和试验示范。加大菌种培育扩繁力度,鼓励引导企业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和繁育,开展食用菌种质资源开发利用,筛选适宜我省种植生产的食用菌品种,加强适应性广、种植技术易掌握、需求量大的食用菌品种推广,推进食用菌菌种规范化、集约化生产,辐射带动全省食用菌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强基地建设。建设省级食用菌试验示范基地,对食用菌菌种研发科技成果进行试验示范和转化应用。创建示范样板基地,进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材料试验示范展示。建设特色食用菌标准化种植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引进试验和筛选示范食用菌新品种,抚育、驯化或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宜我省推广栽培的优质菌种。建立野生珍稀食用菌仿生栽培基地,采取种质资源封育、人工促繁、包山养菌等方式开展管护育菌,集成珍稀食用菌仿生栽培技术体系。

(三)促进工厂化生产。坚持生态高效、质量安全、生产标准、结构优化原则,在食用菌生产优势区,利用现有资源打造食用菌标准化产业园4个,开展食用菌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集成各类食用菌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提升食用菌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四)推进产业融合。培育一批食用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扶持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2个,探索推行“公司+园区+农牧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牧户”等发展模式,开展集约化、工厂化生产,生产功能性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在东部农业区生产优势区建设食用菌集散中心2个,构建保鲜仓储、冷链物流配送、销售为一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打造集原材料购销、产品分级、加工、包装、保鲜、贮运于一体的食用菌产品交易市场,逐步形成“菌类种植(仿生培育)—精深加工—产品展示—菌宴康养”为一体的产业体系,推广“集约化菌包生产+分散式出菇管理”的新型生产模式,推动全产业链循环发展。

(五)强化品牌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鼓励和引导食用菌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培育一批叫得响、有特色的“青菌”品牌。以“净土青海·高原臻品”省域公用品牌为依托,围绕香菇、羊肚菌、双孢菇等食用菌,支持企业申请自有商标3至5个,培育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企业食用菌品牌1至2个和一批产品品牌。发展“互联网+”食用菌销售模式,为食用菌产业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撑,推动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着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食用菌产业深度融合,建设食用菌生产环境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的集成应用,依托全省农业大数据服务体系,为食用菌产地管理部门、企业、经营主体、菌农等提供高效、精准的信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配合,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凝聚食用菌产业发展合力。各地也要建立相关部门协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州)、县(市、区)食用菌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做好食用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切实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食用菌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策配套,加大政策倾斜、项目资金、土地供给、技术研发、科技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适度发展食用菌产业。强化资金整合,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扶持产业的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且已纳入县级项目库的食用菌项目给予支持。鼓励采取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食用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聚力扶持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食用菌产业发展。探索将食用菌生产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鼓励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投保,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三)强化科技保障。坚持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组建全省食用菌产业科研团队,与省农林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等省内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强菌种育繁、功能开发、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研发适宜高原种植、市场适销对路的食用菌特色产品。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食用菌生产基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和菌农培训,集成示范推广食用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充分发挥食用菌协会作用,提高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强化人才保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2〕67号)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6部门下发的《青海省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组建一支稳定的食用菌科研团队,壮大一批懂技术、有经验的专业推广队伍,培养一批懂生产、会管理、善经营的“乡土化”“复合型”人才,以“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加大食用菌育种、栽培、经营、销售等人才队伍培养力度,为推进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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