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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正式出台

文章来源: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0-12 09:55:33 浏览次数:

日前,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青海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已由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9月23日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部以无线电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无线电管理管理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随着无线电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无线电台(站)数量大幅增加,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电磁空间安全保障问题突出,无线电管理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面对新形势,坚持高标定位、精准立法、系统推进,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修改立法草案,积极推进《青海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为加强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准绳。

《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线电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围绕无线电管理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紧贴青海省情,体现出科学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工作导向。《条例》共三十三条,涵盖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发射设备管理、安全保障、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方面,明确支持绿色算力、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需求,储备应急频率资源;在合作交流方面,明确与周边省区建立跨区域无线电管理合作机制,加强无线电监管联动和安全保障;在应急管理方面,明确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可以先使用后报备;在考试保障方面,明确对使用无线电阻断(压制)设备开展有害干扰风险评估和信息登记工作;在行业自律方面,明确应当对本单位无线电台(站)定期自检;在业余无线电管理方面,鼓励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提供应急通信服务。《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对保护机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的电磁环境作出了规定,守护空中电波秩序,捍卫公共利益与国家电磁安全。

下一步,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将全面开展《条例》学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无线电频谱资源高效配置,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推动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