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省内信息

我办召开《青海省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修订)》论证会

文章来源:青海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2 17:59:25 浏览次数:

3月21日,我办组织召开《青海省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修订)》论证会。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所、西部战区信息保障局,山东、四川、湖南、甘肃无线电管理机构13名专家,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铁路民航建设协调办公室,以及民航西北监管局、民航陕西监管局、民航空管青海分局、省通用航空集团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认为, 20127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实施后,全省各市州政府、无线电管理和民航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十三五”以来,我省已建成 “一主六辅”机场格局,原有规定》已经不适合新形势需要,重新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专家和代表从技术和法律层面对《规定(修订)》(征求讨论稿)逐条分析,就保护区域划定、保护职责、协调机制、保护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通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提出了意见建议。

          我办将对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进一步修改,提高质量,争取尽快提交省政府办公厅批准。